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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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原则 1、目的:加强企业管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总公司的重点工作及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年度奋斗目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2、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重点工作的范围 重点工作是指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要求所完成的单项工作,具体包括: 1、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类调查、调研、报表; 2、公司安排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 3、其它工作。 三、适用范围 全公司现职技术员及以上干部、机关工作人员 四、考核部门 由企管科负责按月考核 五、考核要求和

2、规定 1、对上级和公司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需要多个部门会同办理的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搞好协调和沟通,相关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不得推委扯皮。 2、凡对上级和公司安排的各类重点工作,不重视、拖延不办谎报或瞒报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凡出现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影响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的,给予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党政主管各300元罚款。 4、凡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给予责任单位党政主管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 5、凡年度累计出现三次考核罚款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6、领导班子不够协调,有不团结现象

3、,并对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对班子成员进行戒勉谈话。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党委委员、公司副总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组织人事、宣传、党政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负责人组成。二、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和学习秘书。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组学习活动,审定学习计划,检查督促各学习成员,主持好每次的集中学习交流。学习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及时提供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好辅导讲座,安排宣传报道,并做好学习档案的管理工作和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委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宣传科长为学习秘书。三、中心组学习参照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制定下发的学习计划进行。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

4、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党的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四、学习方式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平时自学,精读理论原文,并做好读书笔记。集中学习主要安排研讨交流、听专题报告、请专家讲课、参观考察、搞专题调研等活动。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具体学习时间由宣传科负责通知。五、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由宣传科长负责考勤,不得迟到或早退,若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集中学习因故不能按期进行时,由组长另行安排时间补学。六、中心组学习设立记录簿

5、,由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每次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七、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由宣传科负责整理、装订、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学习成果以及中心组形成的书面学习情况、做法和经验。档案按年度立卷,并长期保存。八、宣传科要做好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每次集中学习要事先下发通知,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整理学习档案,并及时总结中心组学习的做法和经验,每年度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并向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组织部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同时

6、负责起草、印发中心组学习计划,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并负责组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请专家讲课等活动。党政议事制度一、议事形式公司党委、行政分别通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安全办公会、经营分析会等形式,研究决定企业党组织和企业管理等重大问题。二、议事内容及要求(一)党委会1、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副书记商定召开。2、党委会讨论、决定以下事项:讨论决定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重要指示贯彻的保证监督措施和实施意见;讨论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发展规划、党员发展和转正、党员评议、党员奖惩、推荐出席集团公司以上表彰会的先进集体

7、和个人。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规划、考核制度及有关实施方案等。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人保等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干部的选拔、配备、调动、任免、奖惩、工资调整、退休以及机构撤建、干部编制管理和干部教育。讨论决定处级后备干部和基层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讨论决定各类专业技术干部的聘任。听取行政半年、全年工作汇报,并对行政方面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经营方针和目标的确定、技改和重大基建项目的上马等企业重大问题。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书记

8、请假,会后由党委秘书将会议内容向缺席委员转达。委员个人对会议主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在党委会认为必要时,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4、委员有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问题时,在征得书记同意的前提下,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每个成员,重要事项应有书面材料,以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党委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5、每次党委会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党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由党政办公室整理纪要,经党委书记签发后,发至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或部门。6、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应按委员分工定期检查催办,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二)党政联席会1、会议每月底(27日左右)召开。2、会议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全体

9、公司领导参加会议。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3、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重大改革方案及三个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听取公司分管领导的月度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商讨下月党政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4、由党政办秘书负责整理月度工作会议材料,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在全公司干部会上进行传达。(三)总经理办公会1、总经理办公会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通知。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也可临时委托副总经理主持。3、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以下问题:(1)讨论决定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及有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2)讨论研究公司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年度计划;(3)讨论研究技术改造方案

10、以及组织实施方案,讨论研究重点工程方案及其组织实施方案。(4)讨论研究行政机构设置,变更以及对干部、工人的奖惩分配政策方案。(5)讨论决定大额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专项资金使用;(6)其他需要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4、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具体问题会前两天由各分管领导及基层各部门领导填写提案单交党政办公室汇总。5、全体公司领导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如需要,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6、每次总经理办公会均作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由党政办负责整理纪要,经总经理签发后,发到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四)安全办公会1、安全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也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2、安全办公会每

11、月召开一次;3、安全办公会主要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安全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当月安全工作任务;安排企业重大隐患处理及必须经安全办公会研究的重大责任事故、“三违”事故的处理意见;传达上级有关安全通报、指令等方面的精神,讨论决定具体贯彻意见;解决安全工作中人、财、物的协调,讨论决定安全奖的发放、安全责任的落实等事宜。4、全体公司领导、副总师及安全、财务、企管、工资、组织人事、纪委、工会及基层各单位行政主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5、每次安全办公会均作记录。会后由党政办整理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后,发到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五)经营分析会1、经营分析会在总

12、经理办公会之前召开。2、经营分析会由总经理主持,也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3、全体公司领导、副总师及工资、财务、企管、洗煤厂、煤炭经营、水厂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4、会议主要研究以下内容:听取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的经济考核;平衡全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研究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发放、调整等有关事宜;研究部署下一步经营工作;每次经营分析会均作记录。三、议事程序(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经营方针和目标的确定、技改和重大基建项目的上马、机构的变更和设置、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分配政策的确定等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

13、决定。(二)议事具体程序应做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1、会前准备。凡属提交公司有关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会前要作好充分准备,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事先要相互通气,交换意见,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协商,基本取得共识后再提交有关会议讨论。会议通知由党政办负责。2、会中。首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及需要研究的问题,然后由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分头进行汇报。汇报内容要简明扼要,抓住重点,对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不仅要摆出问题,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干部的任免既要讲明优点,也要讲明缺点,同时还要提出部门的主导意见或建议。与会人员根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讨论,人人发表意见,最后按照民

14、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集体决议。如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临时休会、议商,也可请求上级裁决。3、会后。会议形成决议后,有关领导和部门应按照会议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抓好会议决议的实施,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决议实施或由此贻误时机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需要保密的问题,除经会议决定可以传达或公开外,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干部任免调整工作有关规定及程序一、干部任免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4、坚持不聘自免的原则;5、坚持不临时动议的原则。二、干部任免、调整的权限1、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职务的任免

15、和从工人中选拔的一般干部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2、各类专业人员、一般干部的调整,由党委副书记召集有关分管公司领导、 部门负责人开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党政主管领导研究确立。三、科级干部提拔任免、调整工作程序1、基层领导班子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任免,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组织人事科提出初步意见,并进一步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形成考察意见,经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拟定考察方案。属提拔或重要岗位交流的均实行公示制、试用制。2、被征求意见的分管领导应严格保守秘密。3、对拟调整的班子和拟任免职务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1)考察对象人选应多于拟任人选。(2)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重点考察工作实绩。(3)考察范围,一是纵向考察拟任职务人选的单位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下级班组骨干;二是横向考察拟任职务人选工作相关密切联系的单位职工。(4)考察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进行民意测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5)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全面考察意见。4、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对考察结果、拟任免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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