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第二版 高职高专会计与电算化会计类 李列东 参考答案税法参考答案1 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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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税收原理一、概念题略二、单项选择题1.A 2.C 3.B 4.B 5.D 6.A三、多项选择题1.ABD 2.ACD 3.ACD 4.ABC 5.ABCD 6.AC 7.ABC 8.ABCD 9.ABCD四、判断题1. 2. 3. 4. 5. 6.五、简答题1.税收的特征,是指税收自身所固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的权威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的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返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和报酬。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开征税种、征税

2、对象、纳税人、纳税额度(税率)、征纳方法以及违章处罚等条文,使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得随意变动。2.一个完整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般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等。3.按征税对象不同,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 按计税依据不同,分为从价税类和从量税类。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为直接税类和间接税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分为价内税类和价外税类。 按税收价值表现形态不同,分为货币税类和实物税类。 按税收管理权限和收入归属不同,分为中央税类、地方税类、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类。 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

3、为国内税制和国际税制。4.实行分级或分段计税,同一征税对象可能适用几个不同等级的税率,即一个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其所属等级要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分别计税,然后相加得出应纳税额;实行超额计税,即仅对征税对象中超过上一级的部分按较高税率计税,避免了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税时在两个级距临界点处产生征税对象的负担剧增或剧减的缺陷;在具体计算税额时,不必采用分级分率计算的繁琐方法而是代之以较为简化的“速算法”,即对全部征税对象先按全额累进的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出税额,然后再从该税额中减去与税率同级的速算扣除数(技术参数),以求得实际应纳税额。5.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由以下五大类税制组成:流转税类税制所得税类税

4、制资源税类税制财产税类税制行为税类税制六、计算题1.速算扣除数=0速算扣除数=(10%-5%)50000=250速算扣除数=(20%-10%)10000250=1250速算扣除数=(30%-20%)300001250=4250速算扣除数=(35%-30%)500004250=67502.(1)50005%(10000-5000)10%(30000-10000)20%(38000-30000)30%=7150(元) (2)3800030%-4250=7150(元) 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相同3.(1)甲的营业额小于起征点,不纳税 乙应纳税额=70005%=350(元) 丙应纳税额=80005%=400

5、(元) (2)甲的营业额小于免征额,不纳税 乙应纳税额=(7000-7000)5%=0(元) 丙应纳税额=(8000-7000)5%=50(元)第二章 税法概论一、概念题略二、单项选择题1.D 2.C 3.D 4.A 5.C三、多项选择题1.AB 2.ACD 3.ABC 4.AC 5.ACD 6.ABD 7.ABD四、判断题1. 2. 3. 4. 5. 6. 7.五、简答题1.与宪法的关系:税法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税法的执行也不得违宪,税法还必须体现宪法中的保障公平和正义、提高经济效益、增进社会福利的基本精神。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与税法是共性与个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与行政法的关系:在形

6、式意义的税法上中,特别是有关税收征管程序方面,存在着许多行政法规范,并且税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税务诉讼一般也是行政诉讼的一部分,因此,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非常密切,但是,两者在调整对象、宗旨、职能、法域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与民商法的关系:税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但是税法与民商法之间存在法律调整上的互补关系。与社会法的关系:税法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与社会法的关系很密切,而且两者都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与刑法的关系:税法与刑法在法理方面有许多共通之处,而且在惩治税收领域的犯罪方面,税法与刑法的联系甚为密切。与国际法的关系:国际税法是国际法与税法紧密联系的结合部,随着经济活动的国际

7、化,各国缔结了大量的国际税收条约、协定等,促进了税法在国际层面的发展,也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2.第42页 三、税法与税制的关系 (该标题下全部内容)3.税法的征税要素,即税法的课税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4.税法的制定原则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方面。 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税法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实质课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课税原则六、案例分析题1.杨某在进行税务检查时,擅自将鸿翔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外泄,侵害了鸿翔公司的保密权。2.该企业

8、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国家设立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目的在于加强税收的源泉控制,防止税款的流失,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取得,并简化征税手续,方便纳税人纳税。第三章 增值税法一、概念题略二、单项选择题1.D 2.C 3.A 4.D 5.D三、多项选择题1.CD 2.ABC 3.BCD 4.ABD 5.BC四、判断题1. 2. 3. 4. 5.五、简答题1.增值额是指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每一环节新增加的价值。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期货的转让;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意外

9、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50万元。除前项规定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8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即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想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0、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5.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混合销售行为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耗用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具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

11、务主管部门有关认定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6.折扣销售与现金销售的主要区别是目的不同:折扣销售是为了促进销售;虽然现金折扣在客观上也有促销作用,但主要还是表现为提前收回货款的理财作用。7.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行为时,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12、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8.兼营行为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增值税应税项目。9.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包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六、计算与分析题1.销项税额=10000017%+(23400+1170)(1+17%)17%=20570(元) 进项税额=2000017%+20

13、07%=3414(元) 应纳增值税额=20570-3414=17156(元)2. 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 进项税额=13600+3007%-1000017%-(4240-240)17%-240(1-7%)7%=11222.94(元) 应纳增值税额=34000-11222.94=22777.06(元)3. 销项税额=(9.36+2.34)10000(1+17%)17%+200260017%=105400(元) 进项税额=(30.6+10.2)10000+(300+120)7%=408029.4(元) 应纳增值税额=105400-408029.4=-302629.4(元)

14、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02629.4元4. 销项税额=58001017%+(70000+189000)17%=53890(元) 进项税额=600450017%+58001017%+(10000013%+80007%)(1-40%)=476996(元) 应纳增值税额=53890-476996-6000=-429106(元) 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29106元5.内销货物销项税额=60017%=102(万元)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1%)=30(万元) 全部进项税额=250(1+10%)17%+68=114.75(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2-114.75+30-25=-7.75(万元)0 免抵退税额=50011%=55(万元)7.75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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