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业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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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营业税,主要节次,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一节 营业税税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税的特点 三、纳税义务人 四、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 五、营业税的征收管理,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流转税的一种,是我国现行流转税的主要税种之一。,营业税税的特点,征收面广、税负低 分别不同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计税方法简单 与增值税的比较 目前的发展前景: 处于萎缩状态; 由于涉及到与增值税的衔接,有些专家建议取消 本人建议缩小其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比较,区别: 征税对象

2、不同; 税率不同; 增值税为价外税,营业税为价内税; 联系: 两者都为流转税 营业税规定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有互补性。 从理论上讲,某一种货物或劳务,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两种税不能并存。,纳税义务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

3、的单位。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分保险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4、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均为营业税征税范围。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税收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此项基本规

5、定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但在具体规定上营业税有其特色: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包括预收定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的当天。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

6、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地点,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即在应税项目发生地纳税,只有运输业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跨省承包工程等,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营业税的税收减免,营业税的起征点 税收优惠(部分):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 ,营业税的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

7、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第二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二、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三、几种经营行为的规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应税营业额。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

8、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服务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营业额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营业(全)额、差额和组成计税价格。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一般为营业全额,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交通运输业 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 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 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额=全程联运收入-付给对方联运单位

9、的运费 举例:某运输公司某月运营收入为500万元,联运支出100万元,该公司应纳税额=(500-100)3%=12(万元),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2建筑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自建行为或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按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自建自用不纳税,单位自建房屋对外销售,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3.金融保险业 一般贷款业务为贷款利息收入

10、(加息、罚息),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转让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 保险业务营业额为保险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4.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规定 以营业额全额为营业额。 例:某邮局本月取得邮寄业务收入10万元,邮务物品收入2万元,报刊发行收入20万元,邮政储蓄收入80万元, 其应纳营业税为: 解:应纳营业税=(10+2+20+80)3%=3.36(万元)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

11、扣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5.文化体育业营业额的规定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6.娱乐业: 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它收费。 娱乐业税目中的不同项目税率不同,应注意区分; 兼营不同税率的娱乐业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7旅游业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内

12、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定营业额。,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8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差额计税)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3、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营业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几种经营行为的规定,兼营不同税目(税率)的应税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项目的应税行为,兼营不同税目(税率)的应税行为,纳税人同时经营同属营业税纳税范围的不同税目,由于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的确认方法、税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应分别税目(税率),分别设账,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包括减免税); 凡未按要求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减免税的,不予减免)。,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行为。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论各自所占比例多大,一律按增值税计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以经营主业为依据划分决定缴纳何种税。,兼营非应税项目的应税行为,纳税人既经营属于营业税范围的项目,又经营属于增值税的货物或劳务,企业应分别设账、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否则应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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