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之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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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就“新华视点”组织的“民工子女教育”专题报道撰文指出,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际上却收效甚微。少数地方反而以种种借口增加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各项收费,或者是关闭农民工子女学校。为什么从道理上都可以讲得十分明白的事情,在具体问题上难以得到落实呢?这里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深层次的体制矛盾。 李铁分析说,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比如,在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时,由于把农民工的贡献排除在外,造成了对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估。进而不客观地要求其他相应指标,如人均教育水准

2、或者是人口受教育的质量,以至于一些硬件教育设施的配备,都应该和已经高估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匹配。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些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城里人不必耽心他们留在城内,和城里人分享城里的公共福利,也不用害怕在城里出现大量的贫民窟。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

3、,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第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则由乡镇级人民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等于由农民自己掏钱解决国家要求的义务教育问题。尽管这种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在对农民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而且也需要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和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逐步加以解决。但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了农村后,由于交纳的教育统筹费用没有根据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

4、而农民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并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等于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上的受害者就是这些在城市打工就业的农民的下一代。 李铁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并不难,因为真正能够携带子女在城市间流动的民工家庭并不多。关键在于我们各级政府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认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否能够从心理上把他们与城里人公平对待,并逐步从体制环节上来解决这些现实的矛盾。 一是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提供了大量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

5、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 二是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当我们看到农村人口自己在花钱办教育,农民工的子女大量失学,而在一部分城市却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经现代化的口号,把大量投资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设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农民的后代文化素质的差距日益扩大。这不仅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且会拉大我国的城乡差距,引发长期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闭这些学校,使大量农民工子女

6、失学。 三是不必耽心农民工会大量的涌入城市,带来城市的不安定。因为根据近些年对农民工的调查跟踪,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并不像某些媒体宣传的那样是盲目的。因为农民工也需要就业的稳定,特别是携带子女的农民工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条件,农民工很难选择带着妻子儿女饱受颠沛流离。他们在家乡还有一块土地作为他们永久的社会保障和满足温饱的收入条件,还有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的自己的房子。作为中国农民还有一个十分眷恋家园的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城里人还是应该大度一些。而且,从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农民也应该享有这个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当然这是随着城镇化进程

7、的推进逐步要解决的城乡分割体制的根本矛盾,要有一个历史过程。 四是应加快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的改革,实行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的监督和实施,应是中央政府的事权职责,也就是应由中央政府来解决城乡基本的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而不能实行两种国民待遇。因此,应该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来确定中央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支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教育问题。在过渡期间,政府应对在城市内私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予以补贴,提供基本的场地,并严格监督不得乱收费,防止增加农民工的负担。 近几年,各地贯彻执行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

8、,推进教育制度改革,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有所改善。但一些地区政策落实不力,改革进展缓慢,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受歧视的问题,仍成为贻误儿童、影响农民进城就业和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当前需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推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平等融入城市的进程。 一、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难题是多方的现实要求,也是面向未来的制度呼唤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中,由农民进城就业派生的“二代移民”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因城市教育受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影响,只服务于户口在城市的学龄儿童,把农民工子女排斥在外,遇到困难,受到歧视。这种情况近几年有了变化,但仍是当前多方要求进一步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是与贫困地区儿童

9、上学难一样,普通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另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随着农民进城就业规模扩大、成户外出比例上升,进城农民工子女数量在增长,已是城市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2000年有近2000万流动儿童随父母在城市生活,其中一部分是学龄儿童。近几年增速有所加快,上海市2003年学龄流动儿童32.4万人,比2001年增加3.8万人,同期,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由27万增至39.6万。两市小学生总人数(含民办简易学校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分别约占1/3和半数。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2002年

10、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调查了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发现流动儿童失学率高达9.3%;入学儿童中 “超龄”上学现象严重,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已入学者有不少因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我们2004年的调查表明,这种情况在一些城市仍未改变,是义务教育的一个薄弱环节。二是妥善解决“二代移民”教育是进城农民工的殷切希望,也正在变为一些用工企业的要求。调查表明,流动就业使农民工淡化了生儿生女的性别偏爱,却增强了教育意识。许多人文化程度低,只能干粗活,收入少,饱尝艰辛,懂得了教育的意义,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看重他们的就学问题。城市对他们子女受教育,是歧视、排斥,还是关心、接纳,

11、成为他们是否有归属感,安居乐业,积极进取的一个关键。另一方面,现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一部分企业越过了原始积累阶段,与一些不稳定企业拉开了距离,意识到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就要把优秀员工稳定下来。企业除了自己改进内部制度外,也要求政府配合,解决员工子女教育和定居的问题。三是科教兴国、关注在义务教育起点上的社会公平,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们要求消除义务教育权利不平等的制度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伤害。普通农民工收入较低,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殃及子女,都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带来不利因素。更重要的是,担负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是政府体制内的,流动儿童就学一开始就受到公办学校拒绝接收、专门设置收费项目的障碍,受到不平等的

12、对待。近年国家制定了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政策,实行起来却不顺利,一些城市只想利用农村劳动力,不想提供公共服务,认为子女就学与农民工就业关系不大,拖延教育制度的改革。农民工可以因拖欠工资、工伤赔偿与用工单位抗争,却无权参与推进教育制度改革。但在全社会关注教育的发展趋向下,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受到社会多方面的关切,认为许多流动儿童将来会成为市民,教育权利的不平等埋藏在他们心中,将对社会发展和协调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关系在下一代人身上填补城乡二元分割的鸿沟,走向社会和谐。二、政策调整推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从边缘化走向平等融入城市,但进展很不平衡 我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在经历上世纪9

13、0年代被挡在城市义务教育体制之外、办简易学校以自救,及政府开始关注,仍处边缘地位两个阶段之后,近年进入流入地政府负责,走向权利平等的新阶段。政策演变和制度改革,显示出从边缘化到走向平等融入城市教育体系的趋向。2003年以来流入地政府按照国家确定的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政策方向,着手消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在教育领域的影响,加快了农民工子女教育融入城市社会的改革。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从边缘化到平等融入城市教育体系的政策演变在推动农民工子女就学从民办为主逐步向公办为主过渡上,上海市采取了积极措施。提出“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农民工子女得到与本市同

14、龄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2003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子女32.4万人。其中12.3万人已在公办学校就读,20万在389所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该市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公办学校设农民工子女班,开设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目前,市中心区农民工子女已全部进入全日制中小学就读。计划在一年内使进入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比例达到50%。同时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行为。要求师资、管理、卫生、安全(校舍、校车接送和食品安全)达标。符合条件的颁发办学证,纳入区县教育统筹管理,教育局派监察员,促进提高办学质量。一些街道、乡镇在规划进城农民工居住小区的建设时,把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建设一并安排。在扶持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

15、办学校上,浙江省创造了好的经验。浙江省实行“政府负责、公民并举”,有条件的地方公办为主。按照“条件达标,教师合格,财政资助,收费低廉”的要求发展民办学校,政府给以扶持和管理。认为民办学校若是政府不管,财政不支持,很难办成合格的学校。杭州市教育局对外地人办学实行准入制,租给校舍,市教育局派驻副校长参与管理,保证基本教育质量,收费统一规定,钱可自管,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该市下城区1999年以来利用布局调整后富余的公办学校校舍,发展了明珠实验小学、天成小学两个教育集团,招收5500人,其中5300人为农民工子女。教师中80%为外地人;教材以部编为主。学校维持经费的1/3来自收费, 2/5由区政

16、府教育局承担。宁波市鄞州区将公办学校调整多余的校舍供民工子弟学校无偿使用,选派骨干教师支持,办得好的,政府一次性给20万至50万元的资助。此外,广东东莞市100多所民办学校,由教育部门批准,在民政部门注册,不收税。一些城市增加了有关的教育投入。深圳市通过财政投入,扩大公办学校教育规模。近两年新建、改建和扩建中小学72所,增加学位8万个。未来10年,计划每年新建学校30多所,每年解决学位6万个。 北京市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和划拨生均经费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从2004年秋季起“免交借读费”。近两年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补助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今后每年将安排3500万元,补助非北京籍学生的教育经费。乐清市学龄阶段农民工子女2万多人,目前入学比例达到98%。该市柳市镇投资1200万元,新建两所小学,农民工子女占学生总数的近80%,普通班以户籍学生为主,希望班以农民工子女为主,正式教师,收费比本地人便宜50元。三、当前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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