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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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2011/03/30/系统文件新制定4A/0/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好好学习社区批准:审核:编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产品认证运作流程、认证标志的管理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与权限。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2001-12-03发布 2002-05-01施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2、 2001-12-03发布 2002-05-01施行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2001-12-03发布 2002-05-01施行3 定义无4 管理职责4.1 产品认证责任部门a) 设计开发部负责内销XX产品的有关认证b) 海外销售中心技术支持部负责XX产品在国内、外检测机构认证测试的所有出口认证4.2 认证产品信息的维护职责a) 产品申请认证后,各认证责任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主持的认证产品的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和认证产品认证明细一览表,集中、准确的反映各认证产品所做认证明细,作为认证技术文件在CPC系统中发布,供各部门技术人员查询;一览表应清晰和便于查询,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3、b) 当技术更改涉及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的变更时,各部门应按“图2 设计更改过程中产品认证控制流程图”和5.9.2的要求执行,认证责任部门应及时对一览表进行维护并与相关部门沟通。4.3 技术部门(设计开发部、技术中心、技术工艺部、海外技术支持部)负责在认证零部件清单/出口产品认证清单中所涉及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参数和供应商的更改以及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以书面形式将更改信息反馈给认证责任部门。4.4 新产品开发结束后,设计开发部须同时提供完整的新品关键零部件清单及认证所须需的其它产品资料;5 管理内容5.1 产品认证流程见图1及图2通过不通过通过不通过通过不通过提出认证需求计划计划审核

4、送样和提供相关资料选定认证机构并提出认证申请认证检测整改图1 100Hz10k Hz 图中文字Alt+T获得认证报告和证书批量生产复审购买/设计认证标志标志使用备案认证机构工厂审查整改图1 产品认证控制流程图整改图1 100Hz10k Hz 图中文字Alt+T不通过送样和提供相关资料按照5.9.2由认证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差异性试验设计更改需求的提出,涉及认证零部件更改或产品结构重大更改影响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的变更以及供应商的更改通知认证责任部门(必须是书面的,如申请或工作联络函等)认证机构备案设计更改的内容重新送样认证检测认证责任部门与认证机构沟通无须进行检测试验需要进行检测试验设

5、计更改实施认证责任部门负责对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进行维护,重新发布并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评估设计更改对认证产品的影响认证责任部门负责评估设计更改或供应商的更改对认证产品的影响,从成本、时间进度等因素综合权衡是否有必要将更改事宜通知认证机构,认证工程师负责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门长审核、报主管老总批准(内销报研制中心技术副总审批、外销报外销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将更改事宜通知认证机构备案 图2 设计更改过程中产品认证控制流程图不将更改事宜通知认证机构,直接更改 通过 5.2 产品认证需求或计划5.2.1 产品认证类别产品认证类别包括如下(但不限于):a) 销售地区政府强制执行的产品认

6、证;b) 经销商(顾客)指定要求的产品认证;c) 市场推广所需要的产品认证。5.2.2 计划提出各销售系统根据市场销售需要向设计开发部或海外销售部技术支持部提出书面产品认证需求计划,认证需求计划至少要包括机型、认证种类、销售地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内容。5.3 认证需求计划审核和认证申请认证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空调产品认证需求计划,把信息反馈到提出部门,接受后选定产品认证机构,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意向书(传真或Email等)。5.4 样机准备及送样和提供相关资料5.4.1 样机准备a) 认证责任部门负责依据认证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将样机制作需求反馈至开发部样机制作部门,反馈时必须明确样机制作要

7、求、检测目的、检测项目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内容。b) 开发部样机制作部门在样机提交前,须依据样机制作要求进行样机自检,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确保提供的样机符合认证要求;如果在认证紧急情况下出现样机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样机制作部门应及时通知认证责任部门,由认证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样机评审。c) 认证责任部门接收样机后,应依据认证零部件清单对样机物料使用情况进行再次核查,确保准确无误后方可送样检测。5.4.2 一般认证送样和资料要求认证责任部门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组织XX产品送样和提供相关资料,样品必须符合认证需求计划,资料至少包括铭牌、电器原理图、安装使用说明书、零部件使用表和主要参数(包括将要使用的

8、零部件)、电器零部件的安全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提出认证所需的其他资料。5.4.3 新产品CCC、节能认证送样和资料要求为了确保XX产品批产上市前取到CCC、节能认证证书(产品上市必须注明认证证书编号),相关的产品开发人员必须在产品试产前一个月,提供CCC、节能认证所需的认证定型样机1套、室内外机身铭牌(去掉CCC认证标志)各4份或(电子版1份)、使用说明书及电路图(图纸即可)各1份、产品零部件清单及其有关认证证书各1份。5.4.4 新产品出口认证送样和资料要求为了确保出口产品在批产前获得相关出口认证,相关的产品开发项目组必须在海外销售部技术支持部认证工程师发出认证申请后的一周内提供测试样机及认证

9、所需的技术资料 5.4.5新开发产品相关零部件清单提供 新开发的产品在送样检测前,开发部负责出具该机型所有能用零部件清单(包括已经确认过的通用零部件及新确认的零部件的厂家及型号),交采购部会签后,提交认证责任部门,由认证责任部门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申请报备。5.5 认证检测a) 认证责任部门负责XX产品送样机和相关资料到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并负责跟进,检测不符合项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b) 所有出口产品认证项目的第三方测试人员进厂检测时由海外销售部技术支持部负责接待。检测不合格项,对于新产品,由负责开发项目的工程师在认证工程师的要求和规定时间里完成整改;对于已上市产品,由设计开发部负责在认

10、证工程师的要求和规定时间里完成整改。5.6 认证机构工厂审查XX产品样机检测通过后,如需进行工厂审查的,产品认证责任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品质管理部(体系管理),由品质管理部(体系管理)和认证责任部门负责按认证机构提供的工厂审查计划组织审查准备,审核不符合项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5.7 产品认证证书和报告管理产品认证责任部门负责向认证机构索取认证检测报告和证书,并负责原件管理。5.8 产品认证标志管理5.8.1 认证标志使用规定通知产品认证部门负责将认证机构有关认证标志使用规定通知各相关单位。国家3C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依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中标认证中心

11、颁布的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出口产品的安全认证标志管理按所申请认证机构的有关认证标志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5.8.2 认证标志设计、备案和使用方案确定a)设计开发部负责XX产品3C认证标志的有关设计和使用方案确定(3C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必须符合中国有关产品认证和产品认证标志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法规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并及时与产品认证负责人沟通方案的可行性。b)设计开发部负责按认证机构的标志管理要求进行有关设计和使用方案确定并向认证机构备案。5.9 批量生产以及一致性控制5.9.1 所有产品在批产前均应获得销售地区强制执行的产品认证。5.9.2 海外技术支持

12、二科根据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和海外技术要求确认表编制选配BOM,设计开发部负责根据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技术状态一览表编制标准BOM,技术工艺部将标准BOM和选配BOM转换成制造BOM并指导生产。5.9.3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认证备案指定的零部件、材料进行大批量的生产。对应在认证零部件清单/出口产品认证清单中所涉及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参数和供应商的更改以及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由设计开发部或技术工艺部(提出的原则为:谁更改谁提出,谁确认谁提出)以书面形式向认证责任部门提出,送产品认证工程师确认后向原产品认证机构(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TUV认证机构、UL实验室等)提出备案申请或

13、提出重新认证检测申请,经检测机构进行差异试验,合格并经备案和获取检测报告后,制造部方可对该产品进行批量生产,国内销售中心和海外销售中心方可进行销售。5.9.4 生产过程控制a) 总装课生产班组在执行首件检验时,必须依据制造BOM对实际所用关键零部件及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核对。b) 品质管理部(成品审核)应按成品检验管理规定中的产品一致性监督抽查规定对认证产品的零部件和结构的一致性进行审查。c) 首检及成品审核过程中发现未经认证责任部门向产品认证机构备案或重新认证检测合格的(即原通过认证的该产品已被技术更改),应进行以下处理:1) 由总装课或品质管理部(成品审核)出示相应的不符合项报告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2) 由事业部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3) 认证责任部门根据不符合情况应及时组织产品更改的认证备案或重新进行认证检测。4) 各工厂原则上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如果生产紧急时,由认证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评估结果为暂不报备(或重新进行认证检测)直接生产的,必须报研制中心主管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使用。5) 销售系统应立即对该库存产品(包括市场未销售出去的该产品)进行封存并对已流入消费者手中的该产品应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建立产品追回系统等。当该产品经认证责任部门重新向认证机构备案或认证检测合格后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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