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2101595 上传时间:2019-07-06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82.7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doc(7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去一家公司上班,却签劳务合同篇一:公司与个人签劳务合同,交税篇一: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书模版劳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地址: 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 提供劳务内容及方式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参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务,禁止恶意破坏甲方的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因甲方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第三条 工作条件 在乙方从事服务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

2、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务环境和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和场所。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特点,自主安排提供服务时间和休息时间,但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第四条 劳务费用支付 依据双方约定及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质量、数量,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标准为第五条 保险待遇甲乙双方为非劳动双方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社会保险责任。第六条 特别约定因乙方的特殊身份,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确定承担损失的比例;因乙方行为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个人承担。乙方在提供劳务合同期间患病货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提供劳务的,本协议自动

3、终止,甲方除应结清乙方劳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责任。第七条 合同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务协议。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务协议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本合同,都应已发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解除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九条 终止合同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第十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

4、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因履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年月日篇二:节省个税支出巧签劳务合同节省个税支出巧签劳务合同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报酬与费用分开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

5、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

6、(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 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

7、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XX)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时选择劳务所得的税负较轻。篇三: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书(初稿)劳务合同书甲方:卢龙县敏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第二条 劳务输出人员条件(一)身体健康,符合井下体检标准,无职业病史;(二)年龄为20-54周岁;(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下列人员甲方不予使用:(一)正在依法受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二)正在受审查涉嫌犯罪的;(四)来历不明,身份不清,无正式、合法、有效身份证的;(五)因违章违纪被甲方退回或被其他单位退回、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合同不足一年的。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井

9、下工作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每月劳务费参照劳务输入地同类人员,每月月末结算一次。但不支付以下劳务报酬,但不包括年功工资、房贴、建房公积金、取暖费、一孩补贴、医疗补贴等。第五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四、乙方被输入单位退回的;五不符合劳务输出条件的。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乙双方终止劳务关系,甲方不支付任何待遇。第九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

10、其它的福利待遇。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参加工伤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由本人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待遇。第十一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篇二:企业能否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篇一:个人与公司之间能否形成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概念: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由劳动法调

11、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的,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主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

12、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

13、联系的一面。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

14、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

15、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法人与个人之间能否形成劳务关系薛芬 发布时间:20XX-04-01 14:34:20【案情】20XX年10月,原告徐平(化名)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工地伐树,每天100元报酬。在伐树时,原告徐平不慎从十余米高的树上坠落地面,摔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原告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及案件诉讼费。【分析】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此类案件我们通常按照雇员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而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对民法通则中特殊侵权行为及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