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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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 之前搬出租赁房屋;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0925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计算方式:从20XX年1月1日计算至起诉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天*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

2、水电费共计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XX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路478号共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

3、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元,应一并支付。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XX年5月26日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民 事 起 诉 状原告性别: , 年月出生,籍贯: ,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 , ,年 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1、 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2、 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3、

4、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 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元。)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元,年租金总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

5、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 年 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原告追讨后补交上。 年 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 年月至今一直未缴纳。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此 致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具

6、状人: 年月 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

7、理办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2、 合

8、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

9、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

10、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1、是:(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

12、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

13、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

14、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

15、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商户欠租怎么办?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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