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不可抗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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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不可抗力篇一:合同法中不可抗力的适用不可抗力作为法律中公平原则的一种体现,在贸易过程中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理论界对不可抗力的研究甚少,而且各国对不可抗力的定义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在实务当中往往出现一些具有争议的情况。不可抗力的种类繁多,而且有许多人类未发现的异常事件也构成不可抗力的标准,比如20XX年全球爆发的SARS病毒,所以详细列举不可抗力的种类是不可能胜任的。本文站在不可抗力条款产生的背景、初衷与意义,结合当前国际上对不可抗力一些已经达成共识的观点,尝试对构成不可抗力的要件进行界定。同时,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区别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合同落空以及意外事件,通过具

2、体的案例分析进一步说明了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在不可抗力的认定过程中,还有一些法律原则也是需要注意的,比如公平原则、因果关系等等。最后本文结合目前的立法现状,对完善不可抗力的立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关键词】 不可抗力 合同法 构成要件 适用原则1.绪论. 3不可抗力的定义. 3不可抗力的历史沿革. 3研究意义. 4创新与不足. 52.与不可抗力相关的概念. 6风险. 6合同落空或情势变更. 7意外事件. 8小结. 93不可抗力的特征与类型. 9不可抗力的特征. 9不可抗力的成立条件. 10不可抗力的类型. 11自然灾害. 12社会异常事件. 12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124.

3、结合案例探讨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的适用. 15适用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 15不可抗力发生后权利与义务的处理. 175. 对不可抗力规则的立法建议. 171.绪论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外文通常的说法叫force majeure,这种叫法源自法国民法典,后被引进英国法律字典。Force majeure一词本意中有“上帝之力”的意思,可见这个词在最开始含有一些宗教色彩。因而不可抗力一般指那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也不能克服的重大事件,比如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的社会动荡等。 关于不可抗力的具体定义,各国的说法不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我国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沿

4、袭了大陆法的规则,是比较合理的。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的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2不可抗力的历史沿革从西方法制史来看,不可抗力最早于罗马法。罗马法将因不可规则于债务人的事由而发生的损害称为casus,即事变,如自然灾害、战争、交通阻断、法令废改等。事变又分为轻微事变(casus minores)和不可抗力(casus majores)两种。轻微事变是指非不能抗拒的的事实造成的,情节比较轻微的事变;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或者预见了也无法抗拒的法律事实。大陆法系沿袭了罗马法中关于不可

5、抗力的规定。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如债务人系由于不可抗力或事变而不履行其给付或作为的债务,或违反约定从事禁止的行为时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正是在法国民法典中,开始第一次出现force majure一词。德国民法典则规定:“非由于债务人的过失而未为给付者,债务人不负迟延责任”。3意大利民法典中虽然没有出现不可抗力一词,但也也是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当由于不可规则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给付不能时,债务消灭”。4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对不可抗力作出了定义:“不可抗力是1 参见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1)款参见德国民法典第285条参见意大利民

6、法典第125条 234在当时条件下不可避免的非常事件”,5而之后的俄罗斯联邦民法也规定:“债务因履行不能而终止,如果履行不能是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情况所引起的”。6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分布在民法通则第15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对不可抗力作出了详尽的阐述。但事实上,我国古代也有类似对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比如唐代的唐律杂律规定:“雨水过常,非人力所防者”,“行船卒遇风浪,损失财物及杀伤人者不坐不偿”。到后来的大清民律草案及中华民国民法典均有对不可抗力的阐述。研究意义(1)理论意义不可抗力虽然出现较早,但在学术界一直以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不可抗力是小概率事

7、件,在司法过程中较少地涉及,因此学者对其缺乏足够的重视。第二,各国对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始终都是一个外延广泛的概念,由于不可抗力的特殊性,没有哪个国家会对具体的不可抗力作出详细的罗列。第三,不可抗力与其他的许多概念有着较为模糊的界限,在很多时候当事人也不好确认不可抗力。正是由于研究上的空缺以及概念上的界定不清,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本文尝试通过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的方法,具体探讨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的适用性,并提出对我国不可抗力立法的相关建议。(2)现实意义自古以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不断遭到一些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的影响。科技不发达的年代,人们对这些灾害缺乏一定的认识,因此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然

8、而,就算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对于许多的重大灾难,人类仍然缺乏相应的抵抗力,我们的经济生活仍然受到这些事件的阻碍。一次重大的地震,有可能使一个城市陷入瘫痪之中;一场风暴,就可能使得一大批货物受损;一次战争,让多少人丧生,使贸易中断。不仅如此,虽然我们已经认识了自然界的大概面貌,然而仍然5 参见苏俄民法典第85条参见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6章 6有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认知。20XX年,一场席卷世界的SARS病毒使全球的经济生活遭受重创;20XX年的H1N1病毒在人们的恐惧中掠夺人民的财富与生命;最近两年的赛博坦病毒也是超出人们认知的新事物。确立不可抗力制度,是对行为人的一种保护,符合当代的法律精神。根据

9、统计数据7,仅20XX年,中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亿元,人口死亡2284人,受灾人口多达人。从20XX年至今,地震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址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540115万元,由海洋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亿元,由森林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万元。可见在今天,在重大的灾难面前,人类是一样的渺小。因此健全不可抗力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财产,减轻行为人经济负担有着重要的作用。创新与不足由于学术界对不可抗力鲜有涉足,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促进不可抗力制度在我国的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的创新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对不可抗力的研究做了深入浅出的对比分析与法律阐释。第二,本文将不可抗力与几种易于混淆的概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他们的异同,对于促进不可抗力的适用性有着重要意义。第三,本文选取了大量通俗且精妙的案例对不可抗力的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并尽可能地概括了不可抗力的范围与种类。当然本文业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本文研究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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