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91984533 上传时间:2019-07-05 格式:PPTX 页数:45 大小:8.6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品检验课件-荆柯船用产品检验培训讲义(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渔船船用产品检验,江苏渔船检验局 荆柯,渔船是由众多产品组成的 没有合格的产品 也就没有合格的渔船!,第一章 产品检验概述,一、产品检验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二、产品检验原则与规则 安全第一、防止污染、 保证质量、高效便民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规则,三、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上装备的船用产品的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改造、修理并按照本规则申请检验的外国籍及港、澳、台渔业船舶上装备的船用产品的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四、船用产品定义及特点 “船用产品”是指用于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及营运中

2、的渔业船舶需要更换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 有别于陆用产品,它必须经受振动、倾斜、潮湿、浸水、盐雾、高低温等严酷的环境考验,在环境条件和质量上有特殊要求。,五、产品分类及管理方式 A类(A1、A2),检验方式:先认可后检验发证(A1类单台发证;A2类可批量发证)。 查验方法:A1类查验证书;A2类查验证书或合格证,合格证上有船检方章。 类,检验方式:只认可不检验发证。 查验方法:查验企业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有:本产品经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认可,认可证书号和认可有效期)。 C类,不认可不检验。 查验方法:查验企业合格证。,六、产品检验技术依据 规则、

3、规范、规定 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国际公约,包括修正案、议定书 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七、产品检验性质及任务 产品检验是法定检验和监督检验。 任务是依据规则、规范、规程以及有关标准,对船用产品是否符合和满足渔业船舶安全航行、作业防止污染要求做出判断,符合要求的签发船用产品证书。,八、产品检验基本条件 1工厂应建立和落实有关检测、试验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修、保养制度,并确保设备具有适用的测量范围、必要的准确度和稳定度。 2工厂从事检测、试验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其承担的工作。对一些特殊试验和检查者,应经过专门培训和具备适任资格或经历。 3工厂如果不具备检测、试验条件,工

4、厂应负责将其产品或样品送到主管机关认可的检测机构或验船师同意的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九、产品检验种类 船用产品日常监督检验(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备案审核) 船用产品认可 船用产品检测机构认可 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认可 GMDSS岸上维修单位认可,十、产品检验标志 钢印标志的规格有:直径5mm、l0mm 另外有粘贴式和悬挂式防伪标志。,第二章 认 可,一、船用产品认可 系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通过技术文件备案审核、现场复核和对所认可产品进行相关试验,按本章要求对工厂具备生产、检测一定产品的能力、质量保证体系或产品定型的认可。,二、检测机构认可 船用产品安全、环保性能检测机构认可:系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通过

5、对申请者有关资质、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文件和检测场地、设备、人员的审查、现场复核和相关复核试验,对其具备一类或几类船用产品检测、试验能力的认可。,三、检修单位认可 安全产品检修单位认可:系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通过对申请者的质量保证体系、检修场地、检修设备、检修技术、管理制度和人员资质的审查、现场复核,对其具备安全产品检修能力的认可(包括气胀救生筏检修站认可和GMDSS岸上维修单位认可)。,四、产品认可职权划分 船用产品认可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核批准,签发认可证书,初审工作由申请者所在省份的省局负责。,五、船用产品认可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生产所申请认可的产品;

6、 申请者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机构、人员、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 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应满足国家或主管机关的要求; 认可产品不应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明令淘汰的产品;凡属国家规定实施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持有相应生产许可证。 产品和标识具有可追溯性;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六、船用产品认可程序 申请者向所在省份的省局申请认可;省局按初审工作程序接受申请、现场审核、提出认可审核意见;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核批准,签发认可证书。,七、船用产品认可资料审核及型式试验 船用产品认可应对产品技术文件进行备案审核,并按照试验大纲进行产品型式试验或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封样委托船用产品安全、环

7、保性能检测机构或其它单位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满足的条件: 试验场地应符合政府有关安全和防止污染的要求; 试验台架及设备应满足试验产品的安全、适用和量程要求; 试验人员应能胜任其承担的工作; 试验样品已完成全部生产工序,工厂试验合格,具备出厂状态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抽样; 试验所用计量器具应全部在计量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备可用状态。,八、检测机构认可条件 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参与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具有国家核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认可证书; 工作人员具备履职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配备与申请认可的检测、试验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制定管理制

8、度和操作规程; 检测环境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具备计量等级证书。,九、检测机构认可程序 复核是否满足上述第八条所列条件;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检测、试验; 复核试验可与另一申请者的产品型式试验同时进行。,十、安全产品检修单位认可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岸上维修单位和消防设备维修单位等安全产品检修单位进行认可及其监管。,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认可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气胀式救生筏检修业务; 所服务区域内救生筏检修业务数量不少于500只; 配备站长、检验员、检修员,人员数量应与年检修数量相适应,且全部持有气胀

9、式救生筏检修专业证书,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检修人员应有较高的质量意识,根据岗位不同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检修操作能力,做到人员分工明确、熟悉岗位职责、掌握本职技能; 具备适合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的检修场地;辅助用房;检修设备、检修工具和计量器具; 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档案、台账、检修记录、检修证明和工作日志填写准确、真实、及时,档案资料保管妥善; 取得气胀式救生筏制造厂授权。,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设备岸上维修单位认可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岸上维修业务; 取得GMDSS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

10、; 配备检验员和适应检修数量的检修人员,检修人员需经过 检修技术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 检修人员应有较高的质量意识,具备一定的检修操作能力,熟知所检修厂商的产品性能、掌握本职技能; 具备适合GMDSS设备检修的检修场地、检修设备、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 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档案、台账、检修记录和检修证明填写准确、真实、及时,档案资料保管妥善。,消防设备维修单位认可条件: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消防设备检修业务; 配备检验员和适应检修数量的检修人员,检修人员需经过消防设备检修技术培训,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满足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

11、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以上资质。,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岸上维修单位和消防设备维修单位等安全产品检修单位认可及管理办法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另行制定。,十一、境外产品认可 境外船用产品用于境内渔业船舶应向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提出认可申请。持有认可证书后方可由其对应的境内特约经销单位向当地省局申请产品检验。 境外船用产品认可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赴境外检验的验船师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委派。 申请者应提交中文版技术资料。,第三章 检 验,一、日常监督检验 系指在船用产品认可的基础上,对产品技术性能进行的复核和验证。采

12、取出厂检验、不定期检验二种方式。除此之外属个别检验。,二、出厂检验 系指在完成船用产品认可后,根据产品的生产方式和质量情况,在每批产品出厂前,验船师到工厂对产品进行逐台(件)或抽样检验的一种方式。,三、不定期检验 系指在完成船用产品认可后,授权工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且允许使用检验标志的一种检验方式。仅适用于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工厂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工厂质量检验部门工作负责且掌握本局检验程序的情况。,四、个别检验 系指对未取得船用产品认可或有关认可已经失效或认可未覆盖的产品,验船师在产品出厂前或装船前逐台(件)或逐批进行检验的一种方式。适用于A、B类新型产品、首次用于渔业船舶的产品和个别未经认

13、可的B类产品。,但下列产品不适用个别检验方式: 柴油机(主机) 锅炉和压力容器 救生设备 消防设备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设备 防污染设备,五、检验程序 申请者向所在省份的省局申请产品检验,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按产品检验工作程序接受申请、现场审核、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检验条件: 对产品实施检验而进行的见证试验和对工厂进行的有关检查,均应在验船师指定或同意的场所进行。为保证验船师所见证、确认的试验或利用工厂设备进行的检查有效、可靠,工厂应满足下列规定的要求,否则验船师可拒绝或终止检验。,不定期检验条件: 工厂质量检验部门工作负责,工艺严格,产品质量稳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且运行良好

14、; 采取不定期检验方式,验船师可以随时到工厂对同类产品进行抽查和复核试验,这种抽查不必是为了签发船用产品证书,被抽查的产品也可不用于渔业船舶。,六、安全保障 工厂应保证人员、产品和试验设备安全,提供试验者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禁止使用危险介质进行试验: 禁止超过产品和试验设备设计的负荷允许值进行试验: 所有的试验均应在规定允许的时间、场所进行。,七、合格判定 产品的规格、尺寸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产品性能试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 对于重复抽检的产品,试验项目全部合格; 验船师应查验工厂试验数据与复核试验数据的吻合情况,若差距较大,查明原因后再作判定。,八、不合格处理 对于批量抽检的产品,若某项试

15、验不合格,验船师可允许加倍抽样,重复该项试验,以证明失败是缘于偶然因素;与此项试验相关联的其它试验也应重新进行;重新进行的所有试验全部合格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重新进行试验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对于材料类抽检的产品,若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除材料类产品外的其他产品在一次试验不合格的情况下,工厂可通过更换零部件、修复、重新调试等方法恢复产品功能与性能,并经工厂试验合格后重新申请检验。,九、签发证书 A1类产品实行单台(件)发证。 A2类产品可批量发证,但每批次一般不得多于500台(件)。,十、境外产品检验 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可采取个别检验方式。 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可采取不定期检验方式。 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批准,对工厂提交的试验记录及有效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签发船用产品证书。 申请者应提交中文版技术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