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增加手寫條款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1982754 上传时间:2019-07-05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58.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增加手寫條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增加手寫條款(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增加手寫條款篇一:房屋租赁协议书手写备份房屋租赁协议书甲方:石磊乙方:重庆奇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重庆市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2.租金:此房年租为 元人民币,每一年交纳壹次。3.下次租金应提前30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

2、活动。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9.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年月日篇二:房屋租赁合同(手写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甲方将坐落于天津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3、年 月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一个月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第三条:租金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付。2、该房屋租赁抵押金为 元,如若乙方违约,该抵押金甲方不予退还。如若甲方违约,甲方将该抵押金额赔偿给乙方。第四条:协议事项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2

4、、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

5、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7、室内设备:电视机台,洗衣机台、空调台、(柜式台、挂式台)、电冰箱 台、双人床张、沙发组、茶几个、饮水机 台、热水器台、厨具 套、餐桌张、餐 椅把、微波炉台、机顶盒台。其他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

6、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第七条:免责条件房

7、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 年月 日篇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手写版)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

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力、义务关系的合同。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查、设计的有关图纸、资料、要求等,完成一定的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双务合同,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力、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

9、合同确立的,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地讲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分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和合同签订后的管理二个过程。也可以说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切实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给企业经营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一、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对工程建设单位缺乏了解。当今建筑市场由于僧多粥少,而造成市场竞争不公平的局面。更有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施工产值,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信誉和资金状况不加以了解,

10、被招标文件中相关诱人条件所诱惑,盲目签订施工合同,致使许多工程半途而止或垫资施工,更有个别工程亏损施工,而导致施工企业有苦难言,工程施工不但没有利润,而且造成严重的亏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困难。2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合同条款不严谨。就是合同相关文字运用不当,字意表达不准确,容易发生分歧和争议,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或引起纠纷。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来表达。3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善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而常见的不完善的条款往往是违约责任条款。有些工程施工合同只讲好的,不讲孬的,只讲有利的,不讲有弊的,不懂得签

11、订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对方违约,在合同中找不到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4工程合同条款不公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对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不是据理相争,而是百般迁就,签订了一些不公平的条款,给合同的履约造成困难。2、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应该变更的合同条款没有变更。在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合同条款内容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不少负责履约的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应该发生的损失。合同变更分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二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

12、,以保障合同更好的履行和达到一定的目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应当发出的书面函件没有发出。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及时的发出必要的书面函件,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合同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的忽视,结果企业因此而受到了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把双方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组成部分,所以应当对此给以高度的重视。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非常正常的事情,而有些施工企业负责履行的管理人员对此不够

13、重视,许多因此发生的纠纷,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而以失败而告终。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欠工程款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而有些拖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以致损失无法挽回。超过了诉讼时效就等于放弃了债权主张,就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不知道行使自己的权力。当发包方不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施工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大多施工企业都不去行使,一方面怕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面怕与建设单位弄僵了关系,怕以后的工作不好开展,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

14、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二、合同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1、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合同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工程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合同,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其次,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被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工程承揽到手了,工程施工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

15、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的中期和后期阶段。但这并不能说明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而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过于相信造成的。2、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多数施工企业只注重工程施工技术专业人员的培养,缺乏对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知识方面的人员培训,而导致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对相关条款不理解、不熟悉,而签订了许多不利的条款,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困难,给企业造成了损失。3、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