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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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款合同价篇一: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 价不准确;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所采取的赶工措施;承包人承包的所有项目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所发生的检测和加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供电、供水紧张及相关设施维护抢修造成停电、停水而自备发电设备和蓄水设施以及现场用水的水压不足而采取的增压措施费用等而发生的费用;协调场地周边关系和处理附近村民闹事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征

2、地、拆迁、赔青费用);施工图纸和规范规程规定所有做法(除发包人减项外)已含在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除非因发包人原因(含设计变更)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合同价款方可进行调整,其余均不作调整。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增减工程量(含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需经发包方方确认)。 不在工程量实物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材

3、料价格、人工费、措施费和费率确定项目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进度节点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完成一个节点时的当月25日前向发包方报送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截至当月25日)。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承包人施工至屋面梁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封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0%;2、全部完成墙体砌筑,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0%;3、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本期已完成工程量85%;4、落架全部完成(必须具备完成混凝土地面浇筑、门窗全部安装

4、,内外墙体粉刷、涂料,屋面防水等),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0%;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并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发包人10天内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95%;6、决算完成工程备案通过后1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结算总价97%;7、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8、以上每笔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工的工资均已足额发放完毕的说明函件(需附工资发放原始凭证)。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的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且应满足:(1)有关承包人确定的产品采购须按双方约

5、定品牌表(详见附表1),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2)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和要求。(3)若承包人未按本条约定执行,发包人有权按总价5%进行处罚并要求承包人按约定返工更换,满足要求方可验收。工程变更 本工程变更需经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方案,并经蔡贤贵董事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 变更的工作量发包人指定由蔡贤贵董事长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认可;经双方确认后可相应增减合同价款。 由于发包人对工程规模或工作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按承包人中标价调整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 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承包人在发包人提

6、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4)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内免费提供给发包人3套、城市档案馆1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部位和时间。工程竣工结算:本工程除经发包人有权人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即为包干价,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承包人已考虑工程量清单错漏及材料价格、人工、机械价格上涨等

7、风险,并在投标前认真查阅现场状况,熟悉图纸、清单;任何非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并已计入投标单价中,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经发包人审核,审核数为本项目最终工程结算数。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续一天应赔偿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日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工期延误超过60天,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的,剩余工程由发包方重新确定施工单位,增加的施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发包方。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8、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建,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修补或返工延误工期的,承包方按照上款延误工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返工工期超过60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立即退场的,返工工程由发包方重新确定施工单位,承包方按合格质量标准承担返工工程的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发包方。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工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各分部工程均必须达到合格;砼构件表观质量平直,不得麻面、蜂窝;楼板、屋面板及外墙不得有渗漏。如工程未达到合格时,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修或返工,并承担一切责任。全部模板进场须采

9、用全新模板,内支撑和外架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施工(不能采用木支撑和竹外架)。工程进度要求:每段工程必须在开工后80天内封顶,且本工程必须在开工后180天之内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包括竣工验收的时间);如不能按本要求时间内完成,进度节点完成支付工程款时,只支付应付工程款的50%,并按条款执行。“天”均以日历天计算,工期为绝对工期已充分考虑法定节假日、高考、团体性村民闹事、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影响、材料供应影响、地质不可预见性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均不再顺延工期(除不可抗力外)。工程竣工及竣工资料: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1)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

10、全部建成,并通过各分项目的检查、试验和验收;(2)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约定要求;(3)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一式四份;(4)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篇二:合同价款第二章合同条款本工程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办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一、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调整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一、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1、经甲方签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及监理签证;二、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2)设计

11、变更(需经发包人确认);(3)发包人及监理签证;(4)暂定价项目;(5)暂定综合单价项目;(6)人工及材料的价格波动调整;(7)施工期遇政策性文件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的,按文件规定执行。纸及其变更联系单,按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超过25%以上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对原

12、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顶,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若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 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确定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中标浮动率=中标总价(不含暂定价部分)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定价部分) /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定价部分)*100%,下同(4)人工价格调

13、整方法:人工价格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进行补差调整(补差部分按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计算(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5)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调整办法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计价依据”指:参照定额: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2、园林绿化工程套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若不能参照上述定额的,参照其他20XX版浙江省预算定额;取费:工程取费类别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XX版)(费用区间取中值)及现行宁波

14、市有关造价管理规定等。涉及苗木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20XX第9期苗木专刊) 无信息价材料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签证,签证价格不下浮。 (四)暂定价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中暂定材料、设备价格,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照业主提供的暂定价进行报价,实施时的具体办法如下:发包单位组织竞争性报价方式或询价方式或公开招标(含政府采购的)方式确认材料设备价格的,则以发包单位签证价格结算,发包单位签证的材料设备价不执行中标浮动率。暂定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调整方法:每项暂定材料设备价格调整金额=发包单位签证的材料设备价格-暂定价单位定额用量经发包单位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并计取相应规费、税金。 (五)暂定综合

15、单价项目调整方法 工程量清单中暂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业主提供的暂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暂定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如下:(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若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并浮动中标浮动率确定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3)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但不能套用浙江省20XX版工程预算定额套用综合单价的,则由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组价,将该组价上报监理人,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只计取税金,审核后的组价不下浮。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六)苗木甲供项目的结算办法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详见二(三)(6)条款)”并按中标浮动率浮动确定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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