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性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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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的性质是().篇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民间借贷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民间借贷纠纷的基础系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约定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移转给他方,他方到期后返还货币的协议。交付货币给他人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贷款人、贷与人或出借人;而接受货币并于一定期限内返还货币给贷与人的一方称为债务人、借款人、受贷人或借用人。在中国内地,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和非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又称民间借

2、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这一概念涵盖的范围有较大的伸缩性。最狭义的也是传统的民间借贷合同仅指自然人(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又称个人借贷合同);次狭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指个人之间、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最广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指个人之间、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就是借贷双方均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货币)。合同的标的物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一般只是想贷款人返还同样种类、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不必也不可能返还原物。2.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转给了借款人,

3、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类物的形式决定的。3.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有亲戚朋友关系的自然人之间基于互助互济而订立的,在这种情况下,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偿合同。与此同时,民法奉行意思自治、等价有偿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协议,民间借贷合同完全可以是有偿的,甚至其利息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略高于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4.民间借贷合同中除个人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外,其余均为诺成性合同。对于个人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条作出了特别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

4、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因此个人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5.个人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其他民间借贷合同均为要式合同。个人借贷合同往往数额较小,甚至是基于情谊而订立,因此在形式上应当灵活便捷,易于操作。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文章来自投融贷篇二:借款合同借 款 合 同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担保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因急需资金,向乙方借款,乙方经审核同意给予借款;同时根据乙方要求,甲方请求丙方为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经丙方研究同意为甲

5、方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第二条 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为 天。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转帐凭证与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转帐凭证或甲方出具的借据所记载的时间为准,两者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转帐凭证认定。第三条 借款利率计算1、借款利率自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2、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借出款项的当日,先行支付借款利息共计元整(¥ )。第四条 借款用途甲方的本项借款用于: 。第五条 债务内容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

6、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第六条 还款资金及方式(一)本合同项下的甲方借款本息,采用下列方式归还: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二)还款资金甲方以自有资金偿还所欠乙方的债务,为此,甲方承诺: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全部还清所欠乙方的债务;2、若甲方在借款到期日未全部清偿所欠乙方债务,甲方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有权随时处置甲方及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的资产,以偿还债务。3、第七条 借款提前到期(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决定借款提前到期:1、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还款无法保障的;2、甲方违反规定的资金用途,导致借款安全得不到保证的;3、甲方拒绝或不

7、配合乙方或丙方人员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管;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利息或本金;5、甲方经营情况恶化,影响乙方债权的实现;6、甲方变更名称、地址、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乙方或丙方的;7、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的;8、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布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9、甲方发生法律及债务纠纷等,乙方认为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二)甲方提出借款提前到期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借款可提前到期。第八条 借款担保(一)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请求丙方作为甲方借款的担保人,具体约定如下:1、担保范围:丙方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

8、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管费、执行费、差旅费等)。2、保证方式:丙方为甲方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借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4、代偿与追偿:(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含提前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从还款到期日起5日后,丙方根据乙方出具的代偿通知书规定的代偿时间和金额,无须征得甲方同意,即可以向乙方履行代偿义务。在向乙方履行担保责任时,丙方只需对乙方的代偿通知书做形式审查。(2)丙方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

9、向甲方发出口头或书面追偿通知,甲方必须在丙方代偿之日起5日内,按照丙方追偿通知中约定的金额,全额清偿所欠乙方及丙方的债务。(3)在丙方代偿之日起5日后,甲方仍未清偿所欠乙方和丙方全部债务的,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依法处置甲方及甲方提供的反担保的任何资产,从处置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甲方仍应负责清偿。(二)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担保(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九条 反担保为保证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丙方愿意就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

10、金额、时间和发生归还借款本息;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做他用;4、甲方是企业单位的,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情况资料、资金使用方案、财产证明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甲方是自然人的,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身份、家庭、职业、资信、财产等证明文件。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法律责任。5、甲方发生变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布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涉及诉讼或仲裁以及其他纠纷等可能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

11、款义务产生影响的事件的,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6、甲方应接受乙方及丙方对其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对乙方及丙方检查、监督提供积极的、全面的配合和协助。7、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或丙方为实现债权(含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8、甲方向乙方或丙方做出得任何承诺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3、乙方有权对甲方资信情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4、乙方有权

12、对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有权要求甲方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6、甲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5项规定的事件并可能导致乙方债权风险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数额,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十二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1、丙方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承诺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丙方应履行的义务。2、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信情况、资产关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3、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有权要求甲方如实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4、丙方担保期间甲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5项规定的事

13、件并可能导致丙方担保风险增加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反担保方式及反担保资产数额,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5、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有权处置甲方及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的资产,并从处置所得中优先受偿。第十三条 债权、债务转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甲方必须保证该第三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第三方转让债权,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仍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地全部条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14、之日起,按甲方借款总额的每日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限期改正,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继续计收借款利息外,甲方应按欠款总额的每日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还清全部乙方借款本息及丙方担保费之日止。3、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偿行为发生的,甲方应自丙方代偿之日起,按丙方代偿资金的总额,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借款利率支付代偿利息,若甲方在丙方代偿之日起5日内,仍未清偿所欠丙方全部代偿款项的,应按全部代偿款项总额的每日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还清全部代偿款项本息

15、之日止。篇三:借款合同怎么写以下介绍借款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及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具体可以参考本栏目的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借款方应根据所隶属的行业、系统和借款的用途,与有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工、商部门借用周转资金的贷款应与工商银行签订合同;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组、户的借款,应与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基本建设的借款应与建设银行签订合同;属于涉外经济活动借款,一律与中国银行签订合同。此外,各种技术改造、大中修理等用途的借款,可以根据隶属行业、系统和借款的性质,分别与专业银行签订合同。借款方借款时,应根据经营合同和计划,按不同项目向贷款方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期限,保证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文件,经过贷款方审核同意,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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