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密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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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合同密码是什么篇一:电子商务安全从MMEC可信电子合同开始电子商务安全从MMEC可信电子合同开始为实现电子商务安全,许多计算机专家、密码专家、 安全软件生产商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和安全技术,如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智能卡技术等。从技术角度上实现安全诚然重要,但这种“安全”只是相对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电子商务更需法律手段来约束。当前,交易双方发生的交易行为绝大多数是以合同形式发生的,我国新合同法更是明确规定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因此电子合同已成为保障电子商务运行的重要手段。B2B电商平台CA买卖首先推出了MMEC可信电子合同缔约服务,作为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CA买卖承担了数字证书的发放、管

2、理业务,为B2B商家提供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保证交易方式和环境安全可靠。MMEC可信电子合同不仅解决了全程在线交易安全问题,帮助平台增强客户粘性,更能在未来提高电子商务规模。篇二: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人。他们的身份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1) 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的协商,而电子合同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在电子自动交易中,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相对(2) 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要约与承诺的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复杂,合同成立和

3、生效的构成条件也有所不同。(3) 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分,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4)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在由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形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传统合同中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5) 电子合同的履行和支付较传统合同复杂。(6) 电子合同形式上的变化对与合同密切相关的法律产生了重大影响。如知识产权法律、证据法。电子合同形式的变化,对于世界各国都带来了

4、一系列法律新问题。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与现存的合同法发生矛盾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但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电子合同的分类电子合同的分类其目的在于,通过分类来掌握一类合同的共同特征以更好地进行研究和指导实践。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民商事合同自然可以按传统合同的分类标准来划分。然而,它又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可以按照自身的特点加以分类。(1)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品合同根据标的的不同,合同可分为货物贸易合同、服务贸易合同及知识产权贸易合同三大类。电子商务包括了传统商务的电子化,如在线进行货物买卖,在线信息服务等,这类电子

5、合同的标的与传统合同的标的并无二致。但同时电子商务也产生了一类新的合同,即信息产品合同。所谓信息产品,是指可以被数字化并通过络来传播的商品。例如,我们在上花店为朋友定购一束花,如果我们要求上花店在指定的时间将鲜花送给这位朋友,这是一个实务产品的买卖合同,其标的就是一束现实的鲜花;如果我们定购的是一束数字化的花,要求花店按时送给那位朋友,此时标的并非是鲜花,可以说,我们买的是花或是图片是一串特定的电子数据,实际上它就是信息产品。与此类似,软件、数据库、书刊、音像等可以在线传播的都是信息产品。因此,我们可以把电子合同的标的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产品,另一类是非信息产品,从而产生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

6、品合同。(2)有形信息产品合同与无形信息产品合同在信息产品合同中,根据数字化的信息否具有实体形式,可分为有形信息产品合同与无形信息产品合同。数字化信息附着在有形载体上,如附着在音乐碟片、软件光盘上,可以称为有形信息产品。此类产品可以在上订立和付款,但不能从上下载,必须有现实的产品交付。此类购买合同可称为有形信息产品合同。数字化信息保持数字形式通过络中进行传播,购买方可以直接从上下载,这类信息产品可称为无形信息产品。此类购买合同可称为无形信息产品合同,即从合同的订立到履行都在上进行。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意义在于合同的履行方式不同。有形信息产品的交付可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无形信息产品在履行的

7、时间、履行的完毕、风险承担、检验、退货等方面有其特殊性。(3)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与信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标的性质的不同可区分为信息许可使用合同与信息访问合同。信息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以转移信息产品的使用权为标的的合同,如音乐、软件的所有权人许可他人下载,在离线后仍可使用;信息服务合同是指以提供信息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如信息访问、认证服务、交易平台服务等。篇三:电子合同我国关于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简单探讨1999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的新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是我国现在对于电子合同的规定仍然只有粗框的条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络的普及,电子合同必将

8、在未来占取很大的比重,所以加强我国关于电子合同的有关规定刻不容缓。我国对于电子合同的概念没有明文规定,但结合国际通用说法将电子合同的概念定义如下: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是指在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一、电子合同的生效:1与传统的合同盖章不同,电子合同的签名是用了新科技新手段的电子签名,其与之前的传统合同盖章相同的是能表明自己一定的身份并且愿意受合同约束的意愿。电子签名必须合法有效。电子签名无效,则无法导致电子合同有效。2电子合

9、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均具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合同的规定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二、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电子的表现形式与传统的表现形式都得到同等的认可,赋予同等的法律效力。三、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合同的意思表示中,信息传递的迅捷性,使络合同的缔结几乎不需要传统的协商过程,导致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的认定成为一

10、大问题。依我国合同法第15条第1款之规定,上商品信息可以视为一种商业广告,应属要约邀请,除非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可以视为要约。要约分对话式要约和非对话式要约。电子数据交换速度极快,双方均可通过屏幕了解他方的意思表示,此种方式与当事人通过电话联络情形相似,双方反应极快,能在瞬间完成对话因此可以认定为对话式要约;不能瞬间完成对话和沟通应属非对话式要约。关于要约生效时间,在对话式要约情况下,传统理论采取了解主义,在受约人了解要约时开始生效,在电子要约情形下,是采了解主义还是到达主义值得分析;在非对话式要约情况下,传统理论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于送到受约人时生效,

11、我国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关系到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一般认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受约人点击络上的“确定”按钮、下载资料或者安装了相关商品,可否被视为适当的承诺。关于承诺生效的地点,大陆法系传统理论认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成了判断合同成立的地点,电子合同的承诺,在到达特定接收系统时生效。我国合同法第34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12、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四、产生问题:1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订立要求订约人(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在普通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相对依直觉通常可以对行为人有无行为能力,是否作出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判断,但由于直接采用络技术,而且又是以数字的技术进行电子签名,故无法知晓对方的真实身份,无法辨别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2在络技术发达的当今社会,如若遭遇黑客袭击、电脑故障等而导致的合同效力发生变化时,应当如何具体操作以及认定。3由于电子消息发送极快在一瞬间即可完成,不存在时间的耽搁和风险,

13、电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的撤回应当如何,是否就一味的不存在了。以上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仔细的进一步探讨篇四:空白电子合同劳务承包协议书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下,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与按期保质完成,现将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务分包给乙方负责。同时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与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泰州市第二条工作内容与范围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第三条 人数要求承包人: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 人,其中

14、管理人员 人。乙指定 为现场代表。第四条工程进度要求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年 月 日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所排的(年、季、月、周)度进度计划要求进行组织人员施工,若甲方认为乙方有赶不上工期的趋势,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对组突击,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突击费用的多少由甲方定,乙方不得有异意。第五条劳务结算单价形式 结算单价: 其他未尽事宜按扬建公司指导价。 特别约定:1. 其他定额无法预算的工程量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价钱结算。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修补和赔偿。3. 如发生工伤事故,费用在20XX0元(仅医疗费用)以下的,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医疗费及误工费);超过

15、20XX0元的,除保险赔偿外,乙方承担20XX0万元,剩余部分乙方再承担20%。第六条合同价款的估算和支付 甲方向乙方提供任务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 工程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50%,至20XX年6月30日前付款至工程总款95%,工程保修期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100%。第七条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同时也应严格按照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服从工程项目部的管理,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乙方必须强化对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对组安全员(兼职)。正常开展对组安全活动,做好对组的安全教育活动,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认真执行工程项目部签发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好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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