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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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三方篇一:三方协议范本三方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传真: 传真: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交易流程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2、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交给丙方;3、乙方收到丙方货物后三日内开始施工;第二条: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保证买卖

2、合同的真实性;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丙方货物,如丙方货物不合格有权丙方付款。(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乙方发货;2、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第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第四条:免责

3、条款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第五条: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甲方: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第三方保证合同第三方保证合同编号:甲 方(保证人):公司名称: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 真:地 址: 账

4、号:乙 方(债权人):公司名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电 话: 传 真: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 ,币种为 ,本金额数额为(大写)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5、、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 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

6、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第四条 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

7、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

9、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

10、及其他资料。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第七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

11、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九条 附则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篇三:第三方合同范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12、(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技术三、主要日期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

13、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1条 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包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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