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给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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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不给离职证明篇一: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离职证明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X 年 X 月 X 日离职证明范文甲方:XXXX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xx-x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离职证明

2、范本(1)某某自2xx-x年12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某某部门某某岗位,至2xx-x年12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期间曾被授予某某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公司盖章日期:年月日-离职证明范本(2)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X年X月X日离职证明范本(3)*自2xx-x年5月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岗位,至2xx-x年5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2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经公司

3、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辞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公司日期:2xx-x年5月13日-离职证明范本(4)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x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x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2xx-x年07月31日-离职证明范本(5)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xx-x年01月01日至2x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2

4、xx-x年07月31日-离职证明范本(6)_先生/女士/小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我公司担任_(部门)的_职务,由于_个人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年月日-离职证明范本(7)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甲方:(单位名称)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_(部门)的_(职务),于2xx-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篇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法赔偿法律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

6、法定理由或者约定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三个:一为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是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是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风险级别:风险规避措施:典型案例一:解除劳动关系不出具离职证明,法院判赔偿20XX年4月16日,罗某入职某传媒公司工作,工作地点为广州,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罗某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罗某在任职期间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平时通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开展业务。罗某后经某传媒公司广州地区经理毕某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20XX

7、年4月24日,罗某将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及爱国者数码相机一并交回公司,并有某传媒公司出具的收条一份。但某传媒公司未向罗某出具离职证明。20XX年7月23日,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后依法向广州天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被告某传媒公司称为20XX年3月4日,但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原告罗某称为20XX年4月底,并提供被告广州地区经理毕某于20XX年4月24日向原告出具的收条。原告确认20XX年4月24日之后未再有上班。因此,对被告的主张不予采信,以被告出具的收条所记载的日期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另,被告称原告还保留公司三张发票

8、,其工作尚未交接完毕,至今未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但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也不予采信。经调解不成,法院遂作出判决如下:一、原告罗某与被告某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XX年4月24日予以解除。四、被告某传媒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自20XX年7月23日起到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或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按每月3033元计付)。(本案例:中国劳动争议,王朝阳,时间:20XX-3-12 9:56:34 )典型案例二:单位拒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索赔何某在原单位任职三年多时间,在20XX年2月初向公司提出辞职。单位准许其辞职,并将工资全部发放,但未依法向何某出具离职证明。同

9、年4月,何某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工资为20XX元,现在的公司要求何某递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当何某找到原单位后,该单位却拒绝给其开具此证明。何某多次与原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出具离职证明,但都无功而返。而新单位也因何某无法提供离职证明,于4月15日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0XX年6月,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损失并出具离职证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何某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双方也进行了工作交接,被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告出具离职证明,此系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现因被告的未尽到义务而导致原告遭到损失,因此应当依照原告所提供的依据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原告关于要求被告出具离职证明的请

10、求系属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本院不做处理。法院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自20XX年4月16日起至被告出具离职证明之日止,按每月20XX元计付);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篇三: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说明特殊情况说明姓名: 身份证号:职位: 部门:无法开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原因:本人郑重承诺一、 本人承诺,止于本人与贵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日,本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且本人与其他任何单位亦无书面的或事实的、专职的或兼职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本人与任何单位亦不存在任何尚未解决的劳动法律纠纷及或其他因本人在贵司工作而可能对贵司

11、带来的任何不利纠纷。二、 本人承诺与原用人单位及或任何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可能影响本人在贵司正常工作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其他限制本人正常工作并给贵司可能带来工作限制或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若上述承诺不属实,导致贵司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本人承诺将独立解决前述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且贵司有权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并追究本人相关劳动合同及或民事法律责任。承诺人:日期:篇四: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对于应届生而言,可能还在从事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还没有接触到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什么呢?离职证明有什么用呢?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本期乔布简历x

12、x就将和大家聊一聊,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对离职证明不太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离职证明是什么呢?离职证明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在找到新工作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应聘者往往会被要求出具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开离职证明呢?自20XX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如果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如果公司拒绝为你开具离职证明,你有两种处理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主要是劳动监察部门;当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产生损失时,你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这样的安排,一来可以避免劳动者向单位索取离职证明时无法可依的状况。另一方面也鼓励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核实以往的工作经历,鼓励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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