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91896381 上传时间:2019-07-03 格式:PPT 页数:58 大小:9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第二版配套电子教案17课件(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七章 金融法,学习目标 主要内容 知识网络图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有关银行业监督管 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外汇管理及票据的立法概 况,理解并掌握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组 织形式、业务范围、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外汇管理 体制及管理方式,汇票、本票、支票的基本理论,使 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相关的金融问题。,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中央银行与商业 银行的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监督管理及 法律责任,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票据行 为。,主 要 内 容,第一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第四节 外汇管理的法律

2、规定 第五节 票据法,第一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一、立法概况 二、关于监督管理的 具体规定 三、法律责任,一、立法概况,(一)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自2004年2月1日 起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 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 业的信心。,图17-1 银行业监管的原则,(二)监管的原则,银行业监管的原则包括四个方面,见图17-1。,二、关于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一)监督管理机构 银行业监管的监管机构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其在进行监管活动中,地方政府、 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见图17-2。,图17-2

3、 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 监督管理职责体现在四个方面: 相关规章、规则的制定与发布。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查批准。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 动常规性监管。 其他监管职责。,(二)监督管理职责,(三)监督管理措施,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 监管措施: 要求报送及责令披露有关信息。 基于审慎监管的措施。 监管谈话。 接管或重组。 撤销。 对相关人员采取的措施。,三、法律责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所确认的责任类型包 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类,如表17-1所示。,表17-1 法律责任,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概述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四、人民

4、币管理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一)概念 中央银行法,是指调整中央银行因 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行使对金融业的 监督管理职能而产生的银行管理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一、中央银行法概述,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中央银行,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 属于国家所有。,(二)中国人民银行概述,中国人民银行的几个重要机构,见图17-3。,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图17-3 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一)主要业务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如表17-2所示。,三、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表17-2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经营特点不同于其他银行, 因此,中

5、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活动需要一定的限制。,(二)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 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 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人民币管理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印制、发行管理。 流通管理。 残币管理。,四、人民币管理,五、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是通过以下几种 方式进行的,如表17-3所示。

6、,表17-3 金融监督管理的方式,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责任主体及其法律责 任,如下表17-4和表17-5所示。,六、法律责任,表17-4 行政和刑事责任,六、法律责任,表17-5 民事责任,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一、概述 二、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三、对存款人的保护 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五、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六、主要法律责任,一、概述,(一)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 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以其全部 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的 组织机构及其经营业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

7、称。,(二)商业银行法概念,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 国商业银行分行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 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 邮政企业办理商业银行的有关业务。,(三)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二、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及终止,1,2,3,4,5,(一)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

8、立经过如下四个 程序,见图17-4。,(二)商业银行及其分支 机构的设立程序,图17-4 设立程序,商业银行有特定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三)商业银行的变更,根据终止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商业银行的终 止分为三种类型,见图17-5。,(四)商业银行的终止,图17-5 商业银行的终止的三种类型,三、对存款人的保护,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人的保护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如表17-6所示。,表17-6 对存款人的保护措施,(一)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9、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二)其他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除了经营贷款业务以外,还经营 多种业务,有结算类业务、债券类业务和同业 拆借业务,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五、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分为四类,见表17-7所示。,表17-7 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一)民事责任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民事责任,如表17-8所示。,六、主要法律责任,表17-8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如表17-9所示。,表17-9 行政责任的类型,第四节 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一、外汇管理法律规定概述 二、外汇和外汇管理 三、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1

10、996年1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该外汇管理条例于1997年1月14 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外汇管理法律规定概述,(一)概念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于国 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二、外汇和外汇管理,外汇包括: 外国货币。 外币支付凭证。 外币有价证券。 特别提款权。 其他外汇资产。,(二)外汇管理,指一国政府为了稳定本国货币,保持 国际收支平衡,增加本国的经济实力,通 过法令对外汇买卖、收支、结算、外汇汇 率以及外汇资金来源和利用进行干预和控 制,也称外汇管制。,外汇管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如表17-10所示。,三、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表17-10 外

11、汇管理,第五节 票据法,一、票据和票据法概述 二、汇票 三、本票 四、支票,(一)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票据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由 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时无条 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 种有价证券。,一、票据和票据法概述,1,基本特征 票据有四个基本特征,见图17-6。,图17-6 票据基本特征,2,(二)票据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95 年5月10日通过,自1996年3月1日起施 行。票据法规定,我国的票据,包 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类。,(一)汇票概述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

12、票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 人和付款人。,二、汇票,(二)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 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完成出票行为之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 力,表现在三个方面,如表17-11所示。,(二)出票,表17-11 出票的法律效力,持票人在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 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应做 成记名背书的形式并按照规定记载在 汇票的背面和粘单上。,(三)背书,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除见票即付的 汇票外,其他汇票都必须提示承兑。对于付 款人而言,承兑是一种权利。,(四)承兑,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 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

13、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 属票据行为。,(五)保证,(六)付款,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并 收回票据,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它不属于 票据行为,在程序上包括提示与支付。,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因票据到期未获付款或期前不 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上权 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息及其 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七)追索权,(一)定义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三、本票,本票的记载事项分为两类,见表17-12。,(二)本票的记载事项,表17-12 本票的记载事项,四、支票,(一)定义 支票

14、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 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记载事项分为两类,见表17-13。,(二)支票的记载事项,表17-13 支票的记载事项,知识网络图,知识网络图,本 章 小 结,本章内容共分五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 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 票据法。 本章根据银行法、外汇管理法和票据法的规 定,介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监管 措施,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组织形 式、业务范围、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外汇管理 的基本原则、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票据的基本 理论及实践。,思考与练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监督管理职责?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监督管理措施? 如何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什么是商业银行,它有哪些职能? 什么是外汇?外汇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我国外汇管理机构、管理方针是什么? 简述票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2,3,4,5,6,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