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学课件作者王瑜课件习题答案013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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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知识目标: 了解劳动法的概念和劳动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了解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理解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掌握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最低工资、加班加点的相关法律规定。 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能力目标: 学会运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析案例,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能够拟定劳动合同。 能够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先导案例 案情介绍: 2008年2月,甲公司为配合一种新产品的生产,招用一批新员工,并与这批员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员工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必须

2、提前60日通知公司。为使新产品顺利生产,该公司对新招用的的员工进行上岗技术培训。 到2008年9月该批工人中一名叫张三的员工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以劳动合同有规定为由,不同意张三离职,张三若要辞职,公司提出需支付技术培训费用3000元。张三以尚在试用期内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发生争议。 2010年8月公司为市场需要,引进一批新的生产线,公司按新生产线的要求对工人进行考,核,其中9名工人考核不合格,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而9名员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想一想: (1)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那些违法之处? (2)张三是否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若有权解除,应如何解除?

3、(3)张三解除合同,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张三支付培训费用? (4)公司以9名员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5)劳动者与用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一、劳动法概念,劳动法的概念,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返回,劳动法调整的 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 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并非所用的劳动关系 都由劳动法调整,1、劳动力管理方面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三、劳动法的适

4、用范围,四、劳动者,成为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返回,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概念,第二节 劳动合同,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兼有平等性和从属性,劳动合同内容法定性较强,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什么是合法原则?,内容合法,订立的形式和 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行为。,原则,履行,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条件,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劳 动

5、 合 同 解 除 的 情 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即时解除,预告解除,裁员解除,禁止解除,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解除,即时解除情形,预告解除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6、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禁止性规定,解雇保护,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条件下,出现下列情形时,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七、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 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提前(提前30日或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即时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

7、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6.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8.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不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返回,第三节 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资的概念和分配原则,工 资,返回,工资分配的原则,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二、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最低工资制度 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三、

8、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种类,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 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2002.10 Add Your Text 2002.10 Add Your Text 2002.10 Add Your Text,2003.10 Add Your Text 2003.10 Add Your Text 2003.10 Add Your Text,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 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超过标准工作日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以一定时间为周期,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和休息时间的

9、工时制度。,四、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休息休假,休息 休假,日休息时间,职工探亲假,工作间歇 休息,带薪年休假,每年 法定节假日,每周 公休假日,休 息 休 假 的 种 类,五、加班加点,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法律规制,程序规制,工资标准规制,长度规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安排延长工时的, 应当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工会同意。,加班加点程序规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时的,一般每日不得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加点长度规制,(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点)的,支付 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

1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即加班)又不能安排 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即加班), 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加班加点工资标准规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 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 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未完成上级安排的其 他紧急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 产品紧急任务的; (5

11、)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 生产任务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延长工时不受程序和长度限制的法定情形,返回,第四节 劳动安全卫生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方针和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返回,劳动安全卫生方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4)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制度; (6)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不得通过 任何形式免除劳动安全卫生保

12、护责任,劳动者本人不论基于任何动机 也不得放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范围,三、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的未成年人。,2003.10 Add Your Text 2003.10 Add Your Text 2003.10 Add Your Text,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加班加点工作。 。,(1)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及有毒有害 的工作; (2)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 (3) 不得安排从事其他禁忌从

13、事的劳动,用人单位要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返回,在我国, 未成年工一般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节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保险,返回,社会保险的特征,二、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自1994年由国务院社会 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组织起草,在立法机关历经 四审,到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历时近17年。,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 况下依

14、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返回,劳动争议,第六节 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处理原则,返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重调解,合法、公正、及时,调解组织,人民

15、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 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Going Up,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劳动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一切劳动争议 案件,都必须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否则,人民 法院将不予以受理。,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管辖。,劳动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

16、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 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 仲裁时效,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 仲裁期限,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 仲裁效力,一裁终局仅对用人单位 产生约束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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