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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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律法规培训,编号:JASO-EHS-XF-01 A/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2、、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3、存档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

4、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

5、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等,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

6、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消防设施包括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包括: (一)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防烟排烟系统; (三)消防通信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四)消防供电、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设施; (五)灭火器和消防给水系统; (六)防火门和活动式防

7、火分隔设施; (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消防电梯。,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管理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一)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二)制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测试检查; (四)组织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五)配备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六)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检测等

8、情况的管理档案。,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总 则 1.1 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1.3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

9、则。,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 建设标准 2.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进行防火巡查。 2.1.5防火巡查的内容: 2.1.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1.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1.5.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2.1.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2.1.5.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 建设标准 2.2扑救初期火灾

10、能力 2.2.1员工熟悉本岗位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火栓、铺设水带出水灭火,动作熟练迅速。 2.2.2单位应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灭火和引导疏散的职责、人员分工,逃生自救、引导疏散的方法和要求,并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确保员工熟练掌握灭火、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2.2.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应当按职责分工熟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2.2.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过消防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能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 建设标准 2.3组

11、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2.3.1单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还应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方法。,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 建设标准 2.4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4.1单位应有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 2.4.4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2.4.4.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2.4.4.2本单位、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2.4.4.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4.4.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2.4.4

12、.5本场所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2.4.4.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4.6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达到“八个一”标准。即: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指示标志,疏散走道每20米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米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消防控制室设置一个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2.4.7 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更换。消防设

13、施器材标牌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第十条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4、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第十一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

15、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第十九条 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三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处罚。,消

16、防产品目录(2015年修订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我公司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3.7.2 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且同一时间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我公司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我公司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我公司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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