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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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代理合同仲裁篇一: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800-3151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名称/姓名:签订时间:承办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粤 律劳仲字第号甲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电邮: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电话:020-220XX666 传真:020-220XX688 电邮:甲方因与 纠纷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仲裁代理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2、。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代理下述仲裁工作(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劳动仲裁; 第一审诉讼; 第二审诉讼; 执行。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提起仲裁/撤回仲裁; 代为出庭参加仲裁; 代为提出裁决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仲裁请求; 代为

3、承认、反驳对方仲裁请求; 代为提起反请求/撤回反请求;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

4、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因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仲裁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

5、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

6、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第五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1)收费方式 非风险收费方式;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整。(2)支付期限: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

7、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3、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乙方账号:3602051219100003875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

8、,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仲裁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请求等重大仲裁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

9、的律师的;(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3) 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篇二:仲裁委托代理合同篇一: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点:声明: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的法律纠纷。(2)委托人因_的法

10、律纠纷,被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律师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第二条 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诉前交涉 代理仲裁 代理一审 代理申诉 代理二审 代理执行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第三条 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出庭 答辩 陈述案情 举证 质证 签收法律文书 参加和解或调解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 变更诉讼/仲裁请求 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提起反诉 提起上诉 申请再审 其他授权事项:_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

11、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第五条 代理费及办案杂费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1)固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判

12、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日内支付。(2)效果收费: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计算。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日内支付。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第六条 违约责任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委

13、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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