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表格_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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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号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 生产技术管理一、总则(一)为了切实加强我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进行全面领导,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三)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机电部、通风部、信息部、企管计划部为全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技术管理、考核工作。(四)我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矿生产技术例会,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批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实施。(五)各区队队长、洗煤厂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外协单位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生

2、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六)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度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全矿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二、设计管理(一)设计工作原则1.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技术管理程序,提高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2.设计工作应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正确处理近期与长期、新建与技术改造、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3.设计工作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性质、不同要求,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选型、主体工程布局要做到

3、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对非生产性的工程建设,应坚持安全、适用、经济、先进的设计原则。4.设计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节能政策。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积极改进工艺,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并进行综合治理,使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在建、改扩建、新建项目的设计要选择最优的工艺流程、运输线路,合理组织、超前谋划,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二)设计工作要求1.设计工作应认真执行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各类技术规定,要认真收集各种原始资料,使设计达到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目的。2.设计图纸要合理安排图位,按照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地质测

4、量图例的要求画图、标注尺寸、标序号、制图例,要求数字清晰、准确,文字工整清楚,图面布置合理、美观,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3.树立“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意识,从源头上避免浪费。设计人员每次设计时必须提出至少三个方案,从安全、经济、科学合理等几个方面入手对比方案优缺点,确定最优设计方案,杜绝不必要的工程。所做的设计图纸、编制说明书要符合审批程序,一般设计必须经审核人、部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方可生效;重大工程及外委工程设计、盘区设计、盘区首采面设计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公司审批,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4.设计人员接到设计任务后,要深入现场,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对地质情况、标高、坡度

5、、电器设备硐室位置、尺寸等重要数据必须有相关部室提供书面材料作为设计依据,严禁生搬硬套。5.设计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参与技术交流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实际问题,并积极参与工程的日常检查和验收,如有特殊原因设计与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出具设计变更或补充设计,施工完工后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5.设计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业务水平必须符合设计员(助理工程师以上)要求,严守档案资料管理中的保密规定。6.所有设计图纸必须在施工前1个月审批完毕,设计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好详细的技术交底,并有相关技术交底记录。三、采掘管理(一)矿井的生产接续,年(季

6、)、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经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生产技术部报出,每月23日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召开下月生产计划会,对采掘生产任务具体安排部署。(二)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验,按照有关标准自验合格后,提前一天向生产技术部递交开工验收申请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室进行现场开工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发出开工通知单;验收不合格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不得开工,并对申请验收单位处罚2000元/次,主管队长承担10%,未按程序提交验收申请单的处罚1000元/次。(三)采煤工作必须按审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批准后

7、的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校验、贯彻落实并装订成册存档并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备案。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落实工作,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罚200元/次。作业规程要求在每月1015日报送相关部室及总工程师进行复审,逾期没有复审的对技术员处罚200元/次,复审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填写复审意见。(四)需要返工处理或维修的井巷工程必须办理返工处理或维修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开工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且持有开工通知单后方可进行返工或维护处理,程序及处罚标准同掘进工作面开工验收相同。(五)矿建工程完工后

8、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现场验收,工程验收后现场填写验收单,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提前做好验收所需仪器、量具的准备工作,安排好陪检人员;对重大工程需公司验收的,由生产技术部向公司打请验报告,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做好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六)各类巷道验收都要按照成巷标准进行验收进尺、质量,且技术资料齐全,达不到标准的不予以报验。(七)要加强掘进贯通管理。按照施工工艺对贯通距离的要求(综掘50m,炮掘20m),贯通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贯通会,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参加,对贯通所涉及的问题作出明确安排,并做好贯通会记录,贯通巷道要把

9、好五关,以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贯通伤人、冒顶等事故发生。(八)盘区和采面的接续要统筹安排,确保为回采接续、工作面安装留有余地,并尽可能地减少搬家倒面次数。(九)盘区和工作面移交必须有完善的通风、压风、供水、供电、运输、监控、信号、照明及排水系统。各设备必须经过试运转,在不影响安全生产、巷道畅通的情况下方可移交生产,移交时相关单位参加,并在移交单签字后由接管单位负责管理。(十)接续的采区及工作面安装完毕,由安全监察部组织生产技术部、通风部、机电部、生产调度室、信息部、地质测量部、企管计划部等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监察部向公司打报告申请进行回采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10、生产。(十一)各采掘队要加强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区队主管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具体主管质量工作,班组设定专职质量验收员,班班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生产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各队要查明原因,认真追查责任,并提出处理及防范措施;对严重的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室召开质量事故追查会。(十二)回采工作面在初采初放、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或老窑、工作面闭采、回撤、安装等特殊时期,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对于工作面回撤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还需经矿长审签批准。在回采过程中,凡遇到上述问题,必须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总

11、工程师组织安全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员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十三)盘区和回采工作面搬家准备工作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室、安全监察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通风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供应部及其他相关部室和区队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施工方案、施工要求、施工工期及施工安全管理等事项。施工单位必须按会议要求编制施工的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十四)对矿、矿业公司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队长、技术主管及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做好陪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对无视检查、无陪检人员的按2000元/次处

12、罚,区队主管承担10%。四、地质测量(一)地质测量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二)地质测量部应能够及时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和测量数据。地测防治水预测预报应及时、准确、有指导生产价值。(三)地质测量部应对地质储量管理、资源回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填绘储量计算图及损失量计算图等图件,资源储量台账齐全、真实,如实反映储量管理、资源回收等情况。(四)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地质测量部应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水害情况分析和防治水技术措施意见,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等。(五)矿井在建

13、设、生产的不同阶段,按规定应及时修编地质报告等地质资料,资料的整理、归档必须由专人负责,资料必须保持整洁和完整,并建立相应使用、借阅、保密制度。五、机电运输(一)机电部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选型、使用、检修、停用、闲置、报废等情况的全程管理,负责对机电设计、制造单位反馈信息过程的综合管理。(二)所有机电运输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实行包机制,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的状态,且动作灵敏可靠,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有计划的强制检修制度。(三)采、掘、机、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机电部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按机电部设计要求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经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对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机电部要认真做好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工作,并监督基层单位做好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工作。(五)机电部要加强配件材料管理,根据配件消耗定额、岗位精细化管理细则及使用设备的品种、台数确定合理的配件计划和储备量。(六)机电部要加强无轨胶轮车和多功能车辆管理,所有运输设备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车辆必须经相关部门周检、月检、季度检合格后方可入井,并实行挂牌、定置管理。运输设备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一号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办法执行。(七)机电部要加强胶带和刮板输送机管理,确保各项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做到运输巷整洁、胶带不跑偏、刮板不飘链、输送机安装牢固,确保正常生产

15、和运输安全。(八)机电部要加强绞车的使用管理,使用单位需严格执行“五人联签”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九)机电部负责机电运输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全生命周期履历及机环双检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要求资料齐全、完整有效。(十)机电部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外委检测、标校及效验工作。六、通风安全(一)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和月生产计划的同时,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相关安全措施。(二)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按规定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永久停风的工作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恢复停风区前必须预先制定出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通风部牵头负责瓦斯排放工作。(三)井下

16、使用的局扇入井前必须检查完好,电气部分必须防爆,局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正常运转,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局扇。(四)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五)矿井应保持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分配合理,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根据采掘接续不断优化井下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正规的独立通风系统,严禁出现不合规程的串联、扩散及采空区通风。(六)矿井应保持抽放系统稳定可靠,抽采能力符合生产要求。采掘工作面钻孔布置合理,瓦斯抽采率达标,杜绝工作面瓦斯超限。(七)矿井应建立洒水灭尘系统,综采、综掘设备内外喷雾系统、二次除尘系统、风水联动降尘系统;掘进工作面应按规定使用好除尘风机、转载点喷雾及风水联动喷雾,生产时喷雾系统必须按要求开启,以降低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保障职工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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