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网站侵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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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 师 函XX社区网站:四川都成律师事务所受成都都成法律团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都成法律团队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网站侵害成都都成法律团队公司合法权益一事,出具以下律师函:依被侵权人成都都成法律团队公司提供的资料反映,你网站“天涯论坛”天涯杂谈版块发布的以下网帖:1、署名为“生活不易需谨慎”的网友于2015-06-29 12:30:00 发表的标题为:“关于对都成法律团队退款和维权的那点事,目前维权中”网贴一篇。 链接:http:/ 署名为“法律求人”的网友于2014-10-08 12:47:00 发表的标题为:“都成律师团队”网贴一篇。 链接:http:/ 上述两篇网贴明确提到

2、了成都都成法律团队的名字,被侵权人认为该网文存在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恶意中伤等内容,是有人故意利用网络传播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严重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并对被侵权人经营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律师现受被侵害人成都都成法律团队公司委托,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立即对上述链接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以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良影响,否则被侵权人成都都成法律团队公司将以贵公司以及发贴者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公司承担此侵权事实造成的连带赔偿责任特此函告!四川都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雪锋 联系电话:17761288827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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