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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地点延平区 路段执法时间年 月 日时 分执法人员执法证号记录人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姓 名项目名称身份证号与案件关系当 事 人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车(船)号闽H车(船)型 牌小客车主要内容监督检查发现: 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驾驶闽H 车从 到 ,无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 采取强制措施(或代履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你的车辆依法暂扣。 上述笔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情况属实无误。当事人签名: 时间:见证人签名: 时间:备注:请于3日内到延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南街道横排路360号)接受调查。执法人员签名: 时间:交通运输执法现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