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草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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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定容大中学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草案 (第五版)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全职教师、生活辅导老师。二、教师工资的核定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基本工资,增加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一)月工资组成项目:基本工资、超工作量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教务处、办公室、财务处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

2、学校财务处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1、基本工资:起点标准2000-2500元。包括基本基数工资和教师业务考核绩效两部分。核定办法:(1)凡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教师获得。(2)根据每月校办室统计的迟到、早退、旷工、未打卡等行为按实际发生情况给以规定内的扣除。(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500-10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三个月后,才可享受第(1)条核定办法。(4)基本工资起点区分标准为1500-2000元基数工资加上500元业务考核绩效。(业务考核绩效参看“考核和处罚”部分。(5)

3、校长、书记、副校长基本工资由董事长核定。(6)以上教师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教务处、校办室、财务处会同核定。2、超工作量工资:满工作量标准如下:语文、英语、数学 物理、化学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 微机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70 72 72 72 70满工作量核定原则即包含内容:满工作量的核定包含教师课时、作业批改、自习辅导、教案等教学常规。原则为教师标准月课时+作业批改考核+教案考核。核定办法:(1)根据不同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满工作量情况,超出部分计入超工作量工资。(2)高三毕业班教师工资分别比高一高二年级同学科教师增加100元。

4、(3)教务处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教务处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不予发放超工作量工资。(4)超工作量工资的核定公式为:超出工作量 超出单位工作量金额(20元)(5)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教务处参照第(3)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超工作量工资。(6)见习期和试用期教师不计算超工作量工资。(7)凡不满工作量的教师,由学校研究给予工作量不足部分以其他诸如处室干事、助理、校本培训、招生协助、增加专业培训力度、增加晚自习数量等形式为补充。(8)超工作量工资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教务处共同核定。3、浮动工资: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5、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幅度范围:(1)学历职称因素:学历 大专 本科 硕士50 100 150职称 中三 中二 中一 中高特级 0 50 100 150 200(2)教龄:0500元;教龄15年610年1115年 16-20年 21年以上 100 200 300 400 500(3)校龄:0-1000元; 满一年校龄为100元,累积到满十年(1000元)封顶。因事、生产等原因离校后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4)工作考核因素:0-200元;跨年级教学的教师,跨一个年级考虑浮动50元,跨两个年级考虑浮动100元。

6、跨学科教学的教师,考虑浮动200元。(5) 其他因素:0200元; 因招生成绩突出,考虑浮动0-200元,只限当年享受浮动工资。 核定办法:(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正式签订合同后按全职教师待遇。(2)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全职教师或生活辅导教师适用。(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不予发放浮动工资。(4)浮动工资由校长、教务处和校办室会同核定。4津贴职务津贴标准:(1)校长津贴:校长1000元,书记 1000元,副校长 800元。(2)中层职务津贴:各处室主任 600元(3)处室干事

7、津贴:各处室干事、助理 150元。(4)班主任津贴:400元,30人以上每生5元。(全校总学生达到300人,津贴500元,每班40人以上每生8元。)职务津贴核定办法:(1)学期初由教务处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核定班主任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校办室备案。(2)承担班主任职务者,由校长、教务处、政教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校长会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3)承担处室干事职务者,由校长和各处室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校长会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4)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核定。5、其他补贴:(1)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食堂就餐,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

8、月(包括非住校教师的早晚误餐),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2)达到学校规定符合发放保险补助的教师,按照每满一年补贴100元为标准,满三年及以上300元封顶。由集团和学校核定可以上保险的教师不再享受此项补贴。(3)各种考试过程中监考补贴公式为监考小时数20元,巡考为监考平均小时数20元。阅卷为满30人班级超出0.5元/生。不满30人20元。(二)节日福利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1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发放办法:(1)每学年开学初,由集团董事会核定福利总额预算。(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教师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

9、制调整发放。(三)学年考核奖励在学年末评优评模奖励标准:(1)在学年校级考核中,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的奖励300元。(2)在学年集团考核中,获得集团优秀员工的按照集团规定奖励。(3)在市级评优评模中获得表彰的,奖励500元。(4)在省级评优评模中获得表彰的,奖励1000元。发放办法:(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寒假放假前。(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和成效,计算应得奖励。(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

10、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共同核定,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四)诚信奖奖励标准: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为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1000元/年的奖励;发放办法:(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两年不足三年的按未履行合同处理。(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4)凡中途辞职、

11、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享受此项奖励。(五)高考专项奖励发放办法:教务处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班级实际高考情况,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需要表彰的教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高考专项奖励。(六)考核及处罚 1、考核 考核范围:主要针对基本工资中的考核绩效。包括教案相关、作业相关、上课效果、是否出现教学事故、旷课等情况。考核绩效层次:1年以下教龄教师100元,3年以下教龄教师200元,3年及以上500元。具体考核扣除:(1)每月检查教案时,缺少、遗漏、潦草,每出现一次扣10元。 (2)每月检查教案时,无教案、拒交教案,每出现一次扣50元。 (3)每月检查作业时

12、,不满应交数额、不批改,每出现一次扣10元。 (4)每月检查作业时,不交、拒交,每出现一次扣50元。 (5)教师日常上课多次出现(3次以上,因公除外)迟到和私自调课倒课,无故旷课的,每出现一次扣20元。 (6)由于教师缘故出现重大课堂教学事故的,每出现一次扣100元。考核核定:教师基本工资中业务考核绩效由教务处、政教处、校办室联合监督检查,由教务处备案,报校长会由校长对具体扣罚进行核定。2、处罚处罚范围:教师工作期间可能出现的迟到、早退、未打卡、旷工、违纪、违法等情况。具体处罚扣除:(1)教师出现迟到、早退、未打卡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5元。 (2)教师出现未请假而私自外出、旷工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 (3)教师出现违反校规校纪、拒不执行领导合理安排、向学校提出各种无理要求、恶意贬低学校、毁坏学校声誉、破坏学校设施的,扣除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学校有权解除与该教师的合同关系,予以解聘。 (4)教师出现违法情况的,解除合同关系,扣留抵押金,解聘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处罚核定:处罚原则上从基本工资中的业务考核中扣除。由学校校办室、教务处负责检查和核实,上报校长会,严重的上报集团,由董事长或校长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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