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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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序号名称备注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2公司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3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4主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5制造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6总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生产科长安全生产职责8经营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9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0外订货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1综合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12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3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4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通用)1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6现场员工安全生产职责(通用)各职能部室安全生产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职责2 制造部管理职责3外订货科管理职责4生产科管理职责5经营技术

2、部管理职责6经营技术科管理职责7总务部管理职责8总务科管理职责9财务科管理职责10综合管理科安全管理职责11公司党支部安全管理职责12公司工会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范 围第一条 为明确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确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机构,规定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可参照执

3、行。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机构第三条 公司实行“公司监管、部门负责、职工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研究、统筹、协调、组织公司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机构,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总经理是安委会主任,是安委会的第一负责人,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第六条 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即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安全员,安委会办公室接受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同时在业务上接

4、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安委会的业务指导。第八条 负责公司厂区内的生产、后勤等区域的管理部门应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各部门领导搞好本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安委会的指导。第九条 各生产班组长为班组安全员,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制造部生产科长的指导。第三章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第十条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 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5、投入的有效实施。(四) 组织制定、审批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部门正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六)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总经理办公会和安委会会议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应考察、考核其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业绩;在制定本单位和个人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时应有安全生产指标;安排危险性作业,必须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主持生产性建设项目招标、在对外承

6、包和租赁、合作经营项目时应督促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查投标、承包、租赁、合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七) 在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应有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的内容,在制定任职目标、年度计划的时,应有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措施,并逐项落实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完成情况。(八) 发生工伤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及时、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配合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党员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结果纳入政绩考核。(二) 结合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

7、为评选先进小组、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督促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 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监督。第十二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一) 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并在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上实行监督职能。(二) 按照规定参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保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 组织好群众性的安全活动,加强合格班组建设,开展好群众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教育职工自觉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减少和制止“三违”行为的发生。(四) 督促公司各

8、部门不断改善职工安全生产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加强尘毒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检查工作。(五) 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听取和采纳工会委员对抓好安全工作的意见,协助安全生产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六) 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安全工作报告和安措资金计划。(七)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帮助做好善后处理的工作。参加重大事故分析调查,根据责任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八) 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第十三条 主管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协助行政正职建

9、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安全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 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监督、落实、考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经验。(三) 组织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解决。对重大危险性作业,督促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持续完善。(四)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性、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督促生产部门对起重机械、电焊机、油压机电

10、气设施(包括高压供电设备)、冲剪压机械、汽车吊、叉车等设备设施实施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五) 督促有关部门做到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将安全卫生措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组织安全等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对外来工程施工单位,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六) 在组织各类项目工程招标及实施中,应督促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经济合同中载明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七) 发生工伤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及时、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第十四条 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协助行政正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各级兼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三)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安全技术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监督管理和检验工作(四) 负责安全卫生、消防交通培训教育、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五) 组织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指标及评价考核。加强用工制度和

12、劳动纪律管理,不断改善劳动组织。(六) 定期组织对生活福利设施、饮食卫生的检查。(七) 主持制定并实施分工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 组织、参与、配合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九) 负责职业病防治、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医疗鉴定工作。(十)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消防、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第十五条 制造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一)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对非正常生产(检修、清点、生产准备、试制、节假日加班等)、动能的临时调度等,应严格

13、执行报告制,采取安全措施,并认真监督检查。(二) 认真组织好安全文明生产、均衡生产,合理安排班次,劳逸结合,防止疲劳作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三) 加强对作业环境、工位器具、吊具的安全管理,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四) 在组织各类对外承包租赁经营、合作生产等项目实施中,应督促有关单位审查对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五) 对所属部门生产科、外订货科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指导、监督、管理权力第十六条 总务部经理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一) 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 在编制职工教育计划、组织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时

14、,要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安排。会同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改换工种、复工、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管理人员、一人多机岗、“四新”、危险作业人员及休工后“收心”安全卫生教育,落实师资、费用、场地、设施等,建立安全卫生教育档案。(三) 负责用工管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的有关规定载明有关安全卫生内容,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审查、控制加班、加点等,不断改善劳动组织。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负责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检查,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处理。(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

15、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负责员工的作业资格及条件审查工作,并做好教育培训。在对职工安排和调动工作时严把安全关,做到无证不得安排上岗作业。负责职业病患者和因工伤残人员的工作调整及办理工伤保险等事项。(五) 在制定和执行职工薪酬、激励、淘汰、绩效考核办法及指标时,应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指标一并纳入。在职工聘用、晋级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技能与绩效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纳入。(六) 负责管理和确认食堂、变电所、门岗工作部门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及其他安全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七)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负责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等。(八) 对所属部门总务科、财务科的安全管理负有指导、监督、管理权力第十七条 生产科长的安全生产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示、决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记录。(三) 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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