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七中教职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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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七中教职工奖惩制度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重责重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现行的工资制度,强化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树立危机意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浮动工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二、奖惩方法:1、资金奖励:分为工作量奖、中考奖、抽考奖、教学比赛奖、科研成果奖、学科辅导奖、先进教研组奖等,另设校长特别奖,用于奖励业绩突出、工作勤奋、具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2、荣誉奖励:对班主任、年级长、教研组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个人等,在晋级、职称评审、先进评选上优先,并以附加分的形式奖励,加大权重。3、处罚:对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

2、负责任、教学质量长期低下等情况的个人,分别采取个别谈话、周报点名、大会批评、奖金处罚、转岗、待岗等形式处理。工作量奖和兼职津贴每月兑现一次,其他项目每学年兑现一次。三、奖金来源:由每学年政府划拨的浮动工资、绩效奖金、中考奖金、学校经费四块组成。凡学校以往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浮 动 工 资 奖 惩 办 法第一章:总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工资分配方案只限于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教辅人员包括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财会)。后勤、打字人员、校医及未转正教师不参与浮动工资考核,由学校根据工作表现,另行拟定考核方案。第二章:浮动工资的结构和来源第三条:浮动工资由工作量工

3、资、兼职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第四条:浮动工资的资金及分配:根据文件规定,从教职工每月工资中提取500元、政府再每月人均补充一定资金作为浮动工资进行二次分配。第三章:工作量计算办法及课时津贴标准第五条 教师工作量实行标准工作量制,标准工作量是指课时数乘以学科系数。第六条 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作量均换算为标准课时,按课时数发每月的浮动工资。第七条 工作量的计算:1、教师工作量计算: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汉语每周12节为满工作量或担任二个班的语文、数学、外语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学科系数为0.833。初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计算机、体育、心理健康每周14节

4、为满工作量,学科系数0.714。初中音乐、美术、劳技每周为16节为满工作量,学科系数0.625。2、其它工作量折算方法: (1)一次早读折0.3标准课时、一次课间操0.3标准课时,(每天一人,每月6个标准课时)。一次晚自习(90分钟)1.2标准课时。(2)、跨课头,每周均计2课时,再乘以学科系数拆成标准课时。(3)、经学校认可的课外活动辅导,有计划、有教案、有具体时间,学期末一次性计入课时。音乐、体育组织大型活动比赛,只计最终名次奖,不计平时课时量。3、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作量计算:校长、书记、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周按10标准课时,部门副主任每周按5个标准课时,工会主席、

5、团委书记每周按3个标准课时。带课另计行政、教辅人员按教委实际下达人事编制,由学校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工作量,竞聘上岗。第八条、浮动工资发放标准:按文件规定,凡个人周标准工作量满10节(或月工作量满40节)者,返还个人原工资500元。每超一节奖20元,每少一节扣13元。第九条、兼职津贴制度:年级主任月津贴200元,班主任月津贴按班实有人数每个学生5元,教研组长津贴为100元,备课组长津贴50元,保卫干事100元,每月由负责部门考核按等级发放。第十条、浮动工资的发放1、工作量工资的发放:按国家规定,教职工凡出满勤、干满量,工作合格且无重大事故的,按工作量发放浮动工资,教职工因工作量不满又拒绝接受学校新

6、的工作安排,学校应按教职工的实际工作量减发浮动工资。2、绩效工资的发放:(1)市教育局将浮动工资的一部分作为校长奖励基金,由学校自行制定奖惩办法,经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实施。(2)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领导统一考核发放,学校中层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学校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校长、书记考核按等级发放。第四章:浮动工资考核第十一条 浮动工资考核:1、考核组织:学校成立浮动工资领导小组和考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浮动工资的考核、发放和监督工作。2、考核原则:严格的考核是保障公平实施浮动工资的基础,学校将遵循数量、质量和效益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领导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

7、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的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考核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3、考核方式:浮动工资中的工作量工资和兼职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学期或学年度考核发放。第十二条:浮动工资的管理:(1)浮动工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动态管理机制。(2)浮动工资实行9个月实际课时发放制,寒暑假期间不实行浮动工资制度,按原工资发放。(3)浮动工资中的绩效工资依据中考、抽考和年终考核按学年度兑现。1、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浮动工资。(1)教职工病事假三天以上,不参与当月考核,按原工资考核发放。(2)教职工因无故旷课、旷工者加倍扣发课时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教职工经组织

8、批准出差或脱产学习一周以上者,当月按原工资计发。(4)按有关政策,教职工在享受探亲、疗养、休假、计划生育、婚丧假3天以上着,不参加浮动工资的考评,按原工资计发。(5)教师无视教学常规管理规定,无教案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上课不认真,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经学校核查属实扣发课时费100元。(6)教工在实习转正之前,不参加浮动工资考评,只发给兼职津贴。中考奖励试行办法一、考核范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中考奖只对初三年级下学期参加中考科目的任课教师进行考核,若下学期由二人带同一班的同一学科,奖金按一人完整计发,再由学校协调二人协商解决。二、资金来源:上级中考集体奖和学校经费补贴。1、 基础奖: 按初三下

9、学期核定:参加中考科目的教师每人基础奖500元。 2、 年级奖: 年级中考综合名次列市局前3名,给该年级组一次性奖励3000元,另给年级组长加奖500、300、200元。3、 个人奖:每个学科个人综合成绩和市局各校同学科综合成绩比较(全市局个人成绩无法比),前六名者分别最高奖为1200元、1000元、800元、600、400元、200元。4、备课组奖:中考成绩列市局前六名的学科(以中心排列为准),给备课组每位教师分别奖励300、250、200、150、100、50元,(市局第6名以后的个人不得此项奖)。列市局前三名的学科另奖励备课组长100元、80元、60元。5、进步奖:以中考班级在年级名次为

10、基础,个人所教学科名次与之对比,每高一个名次奖励50元。每低一个名次扣除20元。中途接班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以接班前最后一次学科综合平均考试成绩为基础,中考综合成绩名次与之对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元,每低一个名次扣除20元。以上只奖励其一,就高不就低。中考成绩列市局前六名并各班综合成绩在校内排列前三名者,给班主任分别奖励200、150、100元。6、超市局平均值奖:个人综合成绩每超市局学科平均值1分,奖励50元,每低平均值1分,扣20元,直到扣完基础奖为止。说明:1、根据上级当年中考奖情况,以上各项数额可能略有调整。2、中考年级教师不再参与全校每年一度的绩效工资考核。不重复奖励。抽考奖励试

11、行办法一、人员范围:只对本学期考前任课教师进行奖励。二、奖励办法:1、基础奖: 参加抽考科目的教师每人基础奖400元。2、年级奖:年级抽考成绩列市局前3名,给该年级组一次性奖励2500元,另给年级组长加奖200、150、100元。 3、个人奖:每个学科个人综合成绩和市局各校同学科综合成绩比较(全市局个人成绩无法比),前六名者分别奖励300元、250、200元、150、100元、50元。4、备课组奖:抽考成绩列市局前三名者(以中心排列为准)给备课组每位教师分别奖励150元、100元、50元(市局第6名以后的个人不得此项奖。若此项市局没有设定时,学校不设此项奖,)另给备课组长分别加奖80、60、4

12、0元。5、进步奖:以抽考班级在年级名次为基础,个人所教学科名次与之对比,每高一个名次奖励20元。每低一个名次扣除10元。中途接班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以接班前最后一次学科综合平均考试成绩为基础,抽考综合成绩名次与之对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20元,每低一个名次扣除10元。以上只奖励其一,就高不就低抽考成绩列市局前六名并班级综合成绩在校内排列前三名者,给班主任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6、超市局平均值奖:个人综合成绩每超市局学科平均值1分,奖励20元,每低平均值1分,扣10元,直到扣完基础奖为止。抽考年级教师不再参与全校每年一度的绩效工资考核。不重复奖励学科竞赛、教学比赛奖励办法1、各类学科

13、竞赛必须是市局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学校领导同意,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有关人员组织辅导参赛,其它自行联系或组织的竞赛学校不予认可。辅导竞赛证书以市局教育中心认可颁发的为准。2、参加竞赛学生的报名费,资料费及其它费用由学生自理,辅导教师资料费由学校解决。3、由学校统一安排八小时以内的第二课堂活动,教师的报酬按教委有关文件规定计入工作量。 辅导学生竞赛获奖:150元120元100元80元60元4 0元30元20元全国1234区1234地1234音、美、劳教师个人作品获奖按以上等级奖励,且同次比赛只奖励当年最高项。个人教学比赛获奖:800元600元400元300元200元150元100元50元全国1234区

14、1234地1234说明:1、各种比赛竞赛必须是由上级部门组织或推荐,否则不予认可。2、辅导学生获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奖励,同级别同等级全国三等奖以上每多一人奖10元,自治区三等奖以上每多一人奖励5元。3、证书无确定等级时,按同档次四等奖执行。4、在地市、自治区、全国正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宣传学校的新人新事,每篇分别奖励20、30、40元。5、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竞赛获奖,团体1一6名,依次奖励集体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特指市局中学生文艺演出、市局田径体育运动会等)。(注: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1000元,鼓励或优秀奖800元)6、组织单项集体竞赛在市局获奖(如蓝球、排球、冬季长跑、游泳、乒乓球、计算机等)1一6名者,依次奖励组织者400元、300元、200元、100元、100元、100元。7、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课、达标课、示范课等只发给证书,无经济奖励。8、以上各项如组织单位己发给个人奖,学校不再重复奖励。克七中教职工考核制度及处罚条例为了严明劳动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克拉玛依市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经本学期行政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望全校教职工认真执行。考核办法:1、通过各种会议、活动点名,每周不定期二次以上查岗,学生记录和各种考核记录反馈等2、学校领导、年级长每周不定期抽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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