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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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津高新区管发20183号关于印发天津高新区进一步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高新区两委各部门:天津高新区进一步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的实施办法已经高新区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文件印发,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5日 (此页无正文)天津高新区进一步提高政策兑现效率的实施办法为提高政策资金兑现的质量和效率,营造公开、公正、有吸引力、竞争力的政策环境,根据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实际,提出以下办法。一、政策兑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支付1.政策兑现事项统一受理。高新区管委会政策兑现办公室(发展

2、研究室)是政策兑现的统一受理部门,政策兑现办公室在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对各类政策事项一站式受理。2.政策兑现资金统一支付。高新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设立“政策兑现资金”,各类财政资金政策支持事项由财政局统一支付。包括: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拨转到高新区财政的政策支持资金;高新区普惠政策中规定的政策支持资金;高新区管委会协议或文件约定的政策支持事项。3.政策兑现申请全程代办。对于符合条件的政策兑现事项,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实行代办制服务。二、严格规范支持协议的签订程序和兑现条件1.规范支持协议签订程序。高新区各业务部门与企业(或机构)签订的协议,须由财政局和法制办公室(发

3、展研究室)根据提供的协议草案和企业背景材料进行资金审核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背景材料包括:投资人信息、项目信息、项目内容以及项目预估经济数据、考核指标、扶持标准等,经济数据包括企业政策支持年度内预期销售收入、纳税金额等。财政局根据部门提供的项目预估经济数据、财政体制和支持政策进行综合测算,填制天津高新区支持协议企业经济数据测算表;法制办公室根据背景材料对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背景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业务部门根据财政局和法制办公室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对协议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的地方做出书面说明,反馈后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2.规范协议备案制度。协议正式签订后,业务部门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协

4、议的管委会批件、协议复印件送政策兑现办公室备案,将天津高新区投资项目财政扶持备案表送财政局备案。协议签署前未进行法律审核、财政审核,以及协议签署后未按要求备案的,兑现时不予受理。3、严格兑现协议约定。高新区严格落实与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在企业完成约定指标和任务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兑现。未完成协议约定指标和任务的,但达到约定指标80%以上(含80%)的,按照协议约定的80%予以支持;达到协议约定指标不足80%的暂缓兑现,可根据企业下一年度的指标完成情况,对连续两个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核算,完成80%以上(含80%)的按照协议约定的80%予以支持,未达到80%的不再兑现;所支持企业不占用高新区资源(

5、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补贴、装修补贴、总部补贴、开竣工补贴等)的按照协议约定标准予以兑现。三、实现企业和高新区共赢发展1.政策支持与企业对区域的经济贡献对等。申请高新区普惠政策的企业,高新区财政对其年度支持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高新区纳税留区部分的金额。与高新区签订支持协议的企业,政策期内支持总金额不超过企业各年度税收留区部分的总额。2.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申请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普惠政策时,以下四种情况对企业的支持不考核其经济贡献:一是企业首次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及之后连续两个年度,申请科技创新类的政策事项。二是企业由高新区推荐申报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重

6、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或人才类支持项目,并由高新区书面承诺匹配资金的政策事项。三是为区内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商务环境配套的机构申请高新区的政策事项。四是为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奖励或资助的政策事项。3.实施政策兑现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安全、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是集团企业,还包括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视情节轻重和给高新区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暂缓或取消政策兑现申请资格。类型暂缓兑现暂缓一个年度兑现取消连续三个年度兑现永久取消兑现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尚未整改完成。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

7、重伤3-9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环保污染物总量不达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尚未整改完成。1.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以上行政处罚。2.被新区列为环保督办事项。1.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事件。2.被市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查处,或被环保部通报约谈,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环境问题。社会稳定1. 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尚在解决中。2. 有非法集资嫌疑正在被行政机关调查。1. 信访工作中发生个人极端事件或因人员聚集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伤以上的严重

8、后果。2. 被行政机关认定为非法集资并被行政处罚。1.发生暴力恐怖事件。2.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3.进京上访:重复访、越级访。4.主要责任人因非法集资被处以刑事处罚。四、政策支持就高不重复1.各级政府的支持就高不重复。同一企业或个人获得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同类型奖励或资助的,高新区财政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支持。2.同一事项的支持就高不重复。同一企业、个人的同一项目和事项符合高新区普惠政策中多项支持内容的,高新区财政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支持。3.支持协议和普惠政策的支持就高不重复。同一企业或个人同时符合支持协议和高新区普惠政策中同类型支持内容的,高新区

9、财政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支持。五、明确政策兑现相关部门职责1.政策兑现办公室职责。负责政策兑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形式审核,即网上审核政策兑现申请审核表填写是否完整,企业提交的要件是否齐全、准确,与原件是否一致;对申请事项进行政策审核,即是否符合政策依据和申报条件;负责政策兑现事项所涉及到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支持协议企业完成指标情况会签单的流转;负责政策兑现档案的管理;负责汇总、整理、定期汇报政策兑现工作情况;负责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政策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政策的修订、工作流程的优化完善提出意见并牵头组织实施。2.业务部门职责。负责起草支持协议,填写支持

10、协议企业完成指标情况会签单;对普惠政策申请事项进行专业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扶持金额。3.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对申请金额进行审核,提出资金审核意见;对最终经管委会批准的申请事项,根据批准金额向申请单位拨付资金;负责政策兑现资金的资金监管,包括政策兑现资金年度预算的汇总与平衡、政策兑现资金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档案管理、联系税务部门掌握企业纳税贡献、核查申请单位政策兑现资金的去向与用途等;负责定期汇报和公示政策兑现资金批准情况。对于需要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是否支持以及支持金额的申请事项,由业务部门、财政部门、政策兑现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六、规范政策兑现流程1.加快普惠政策兑现速度。普惠政策按照企业在

11、线提交政策兑现申请政策兑现办公室形式审查企业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业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流程办理,意见一致的,按照兑现时限安排拨款;意见不一致的,予以退回;特殊情况,由业务部门汇总至政策兑现办公室,组织政策兑现联席会审议。2.提高支持协议兑现效率。改串联审核为并联审核,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在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后,政策兑现办公室通过企业提交的支持协议企业自查报告,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协议完成情况进行联审。完成指标考核的,转至财政局进行资金审核;未完成指标考核的退回兑现申请。如有特殊情况,企业书面提交未完成指标情况说明,由业务部门汇总至政策兑现办公室,由政策兑现分管主任召开专

12、题会议提出解决方案,报主任办公会审议。3.规范资金兑付程序。支持协议兑现件经财政局审核后,审核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报主任办公会审议,根据会议纪要由财政局办理资金兑现手续;审核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财政局审核完毕后,报财政分管主任审批,汇总报送管委会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政局办理资金兑现手续。由于企业名称、基本账户等信息变更造成退款的,企业上报说明材料后,财政局再安排扶持资金。七、严格执行政策兑现时限1.规范兑现申请审核时限。以企业提交全部符合规定的材料开始计算兑现时限,企业有需要补正的材料的,自补正材料提交后开始计算兑现时限。普惠类政策原则上六个月内处理完毕;协议类政

13、策在各业务部门均同意兑现后,原则上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核定资金初审意见。2.规范集中兑现时间。根据企业申报的时间,管委会每年安排三次政策兑现集中拨款,分别为4月、7月和11月底。3.建立预兑现制度。对于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提出申请,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后,给予预兑现支持。4.政策兑现时限不追溯。原则上企业应当年申报当年事项或上一年事项,过期不予受理。确有特殊情况的,企业提出申请说明,政策兑现办公室会同业务部门审核,企业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按照会计年度最多追溯一年。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高新区管委会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的条款,按照本办法执行。附件:1.天津高新

14、区支持协议企业经济数据测算表2.天津高新区投资项目财政扶持备案表3.天津高新区支持协议企业自查报告4.天津高新区支持协议企业完成指标会签单15附件1天津高新区支持协议企业经济数据测算表报送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企业名称序号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合计1销售收入企业纳税情况合计1所得税2增值税高新区留成合计扶持政策合计1贡献奖励2房租补贴3其他企业对高新区净贡献附件2天津高新区投资项目财政扶持备案表公司名称政策依据(协议全名)注册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企业承诺经济指标(逐年列示,税收指标分税种)企业承诺工作指标(依据协议约定事项填写)优惠政策内容税收政策:房租政策:其他:(落户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等)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附件3天津高新区支持协议企业自查报告企业名称自查指标 营业收入 企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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