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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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高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的总体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来确定。 2、员工的个人薪酬依据个人技能、业绩(包括个人业绩、团队业绩、公司业绩)、工作年限、学历、岗位等因素来确定。3、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益优先和公平的原则。 4、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中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于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内劳动合同或实行协议工资

2、制的员工,其工资支付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的相关约定执行。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名词解释1、实习生:指未毕业,在公司进行实践活动的学生。 2、见习员工:指从学校招聘的,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历届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一年。 3、试用期员工:指有工作经验的应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4、正式员工:指试用后经考核,被正式录用的员工。5、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6、中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控股子公司经理、副经理7、初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指各车间主任、班长、公司部门职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8、一般操作与

3、服务人员:指各单位从事具体操作和服务的一般工作人员。 第五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薪酬体系的拟订、维护与调整、员工的工资管理统一由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负责,薪酬方案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六条 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工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公司行政部、财务部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计划,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财务部(审计职能)会同行政部负责对工资发放进行审计、稽查。第七条 公司薪酬类别分为岗位绩效工资制、简单计件、计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三类。第二章 岗位绩效工资制第八条 适用范围: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所

4、在岗位又不宜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所有员工。第九条 岗位绩效工资结构分为基本薪酬与非基本薪酬两大部份。1、基本薪酬其构成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二项。2、非基本薪酬包括有加班加点工资及经公司认定的津贴和奖励。第十条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岗位绩效工资的主体,是岗位薪酬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影响(工作条件)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的基本劳动报酬。(见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附件)1、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岗位工资为准,岗位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基数。2、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核定岗位工资。3、岗位工资实行岗变薪变的动态管理,采取“当月动岗,当月易薪”制度。4、

5、一人同时担任两个管理岗位职务的,按照高级别职务确定岗位工资。5、应聘公司中高级管理岗位或由初级管理岗位晋升中高级管理岗位的,均执行六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执行应聘(晋升)岗位的试岗岗位工资标准;试岗期满,经考核胜任应聘(晋升)岗位工作执行应聘(晋升)岗位聘用期岗位工资标准。6、公司派到石头诃子、阿木尔的常年驻厂负责人生产期间主持所在工厂全面工作时执行主任正职岗位工资标准,生产期间非主持所在工厂全面工作时执行主任副职岗位工资标准。非生产看护期间(以生产统计报表为准)执行看护期间岗位工资标准。宾县其他生产车间主持全面工作的车间主任,执行主任正职岗位工资标准,协助车间主任工作的车间副主任,执行主任副

6、职岗位工资标准。相关生产车间作业工序需要临时设置班长职位时,在临时班长任职期间执行主任副职岗位工资标准。无车间主任岗位、班长岗位任职时,另行安排工作,执行新从事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通过评价考核来确定的考核工资。绩效薪资是员工薪资结构中直接与员工岗位和每月考核成绩、公司效益挂钩部分,是岗位薪酬中相对变动的一部分,公司根据员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工资。1、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占员工制度工作日实发工资的30%;初级管理人绩效工资占员工制度工作日实发工资的25%;生产线工作人员及生产线技工和其他操作工绩效工资

7、占员工制度工作日实发工资的15%;2、新入职员工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者,不参加当月岗位绩效考核。3、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当月绩效考核,不支付当月绩效考核工资:(1)请事假:超过3天(含3天),不能参加当月岗位绩效考核。(2)请病假:超过5天(含5天),不能参加当月岗位绩效考核。(3)迟到、早退:超过3次/月,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4)旷工0.5天以上(含0.5天),不参加当月岗位绩效考核。第十二条 加班加点工资 1、 加班加点定义 (1)加班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或双休日从事工作的行为。 (2)加点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为标准工作时间)从事工作的行

8、为。 (3)员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小于月制度出勤天数的,公休日出勤视为正常出勤。 2、加班的范围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必须连续工作不能间断的;(2)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紧急任务,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的;(3)其它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急需加班完成的。3、 加班的认定(1)所有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加班由主管部门经理确认。(2)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由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经理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4、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占用休息日,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加班:(1)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女员工、青年员工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内照常工作的;(2)

9、员工因公出差工作、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的;(3)从事工作岗位性质需要经常在不固定时间内临时安排工作(如销售员、清洁工、司机等)或实行倒班且已安排倒休的。(4)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长等岗位份内原因而造成的加班。(5)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7)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8)公司安排员工值班的,其性质不属于加班加点,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9)员工未经批准或未履行审批程序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

10、; (10)按经济承包制结算经济收入的人员;5、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时,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加点:(1)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押运人员、仓储员在正常工作日因出车或出、入货(除计划外、临时安排的)等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视为加班。(2)后勤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或负责员工活动设施等工作而延时视为正常上班,不属加班范畴;但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视为加班。(3)仓管、财务、统计、行政后勤人员等其他非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除计划外及临时性安排的工作),凡属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延时,均不属加班范畴。6、 加班的申请与审批。各部门员

11、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加班加点事前应由班组负责人填写加班加点申请单,说明加班事由、人员和时间,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行政部审核备案,方视为有效加班申请。对于由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或因事先难以预料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必须加班的特殊情况,事后由部门及时到行政部办理审核备案;加班加点的批准人为主管部门经理。7、加班加点待遇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双休日加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须支付加班工资。(2)加班费以员工个人标准工作时间岗位工资为计算基数。(3)加班后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A员工日常加班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岗位工资

12、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为:日常加班工资(岗位工资21.758)150%加班小时数;B安排员工在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岗位工资21.75)200%双休日加班天数;C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的,支付不低于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为:法定假加班工资(岗位工资21.75)300%法定假加班天数。8、加班管理:(1)公司实行26天(2月24天)工作制,员工逢星期天休息。各部门(单位)要做到工作部署前瞻性,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计划性和工作效率,确保在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任务。除生产一线员工因连续作

13、业要求加班加点外,其他岗位原则上非突击性任务不得再安排加班加点。(2)安排加班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3)员工加班加点结束后,主管部门经理须对加班单中所述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实际加班加点时间进行审核、确认;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的加班加点时间为有效的员工加班加点时间。(4)员工加班费一律由所在部门申报,不允许跨部门申报。业务职能部门员工在农副产品加工季节安排到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加班加点时间由生产部门掌控和提供。(5)除生产部门外,其他业务职能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星期日加班,原则上应一律安排调休(业务职能部门员工在农副产品加工季节被安排到公司总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支付加点工资)。根据公司农副产品季节加工

14、性强特点,员工在星期日加班尽量安排淡季调休。(6)加班调休原则上由部门经理掌控统筹安排,加班人员也可提出调休申请,经所在班组(车间)负责人同意签字,报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7)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对加班人数、时间、天数进行认真审核;行政部要对加班和调休天数进行核对,核定加班工资计发天数、标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按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8)无论是工作日、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考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申请被批准后,被批准加班员工无加班当日出勤记录的,不按加班计。公司行政部有权对加班加点现场进行不定时的抽查监督。(9)为获取加班补贴,采用各种不合

15、理的理由(如“在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欺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而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加班工时,并将对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追究。(10)相关岗位加班加点事宜的具体规定A)生产车间主任、班长、质检员、巡检员以所服务的车间生产一线员工实际工作加点时间计算加点工资。B)公司总部接发货物(原料、产成品)巡检员因工作特殊需机动作业,每月按实到出勤工作每天平均加点1小时计算加点工资。C)公司外派到协作工厂的驻厂质检员、车间管理人员,在驻厂期间承担公司方负责人职责的人员执行主任正职岗位工资标准,其他协助负责人工作的随同人员执行主任副职岗位工资标准。外派到协作工厂的驻厂质检员、车间管理人员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后,按实际驻厂工作日期每天给予外出工作补贴30元,不另计加点工资。D)农副产品收购期间公司派到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员工,执行收购工作任务期间,应根据收购加工的生产需要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外按实际工作发生的加班加点时间计算加班加点工资。E)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较忙的月份,行政、财务等职能部门要安排本部门员工逢星期六、星期天分别轮换休息,保证本部门在双休日正常办理业务。F)两班操作的制冷工,在为冷库制冷同时又对速冻加工产品设备制冷,相对仅对冷库制冷工作量增加。制冷工在既对冷库制冷又对速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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