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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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大修管理办法1 总则1.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大型化工装置系统停车检修。本办法适用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1.2 定义生产装置大修工作是指一套或多套连续运行的装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有计划周期性的全系统停车检修,处理装置存在的问题,改善装置工艺性能的过程。1.3 大修目标确定大修的目标主要依据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装置触媒更换周期及设备性能而定。确定的内容包括具体的停车时间、检修时间、停车费用、重点维修处理项目、检修后的机械保证期等。1.4 大修管理模式1.4.1 大修分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实施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有公司机械动力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立项

2、、编制检修及备件计划、技术论证、编制方案、配备人员机具、大修物质准备等;在停车检修前的第四周,机械动力部将准备工作正式移交给大修指挥部管理,由大修指挥部完成从系统停车、检修,到最终项目完成系统开车正常。1.4.2 大修工作是一个全系统、多元组合的任务,需要各专业、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因而大修指挥部有权利调动全公司的技术和物质力量,是公司委派完成大修工作的临时机构。1.4.3 大修管理是集中公司资源,全员参与,公司集权统一管理的模式。1.5 大修控制点管理1.5.1 时间及进度控制1.5.1.1 大修前期准备工作一般在系统停车前的半年,所有准备工作必须在停车前的一个月内完成。1.5.1.2 系统停

3、车大修通常控制在3045天的范围内,包括开停车时间。1.5.2 在装置停车的前一个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装置所在部门,编制大修开停车总体计划。1.5.3 费用控制1.5.3.1 大修费包括:开停车费、物质材料费、人工机具费(外委施工费)、后勤保障费、其它(不可预见费)。1.5.3.2 大修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装置所在部门申请,公司核准后专款专用。待大修项目确定后,可进行调整。费用控制实行项目弹性,总量钢性的原则,决算必须控制在预算总额的10%。1.5.4 计划控制1.5.4.1 项目计划1.5.4.1.1 大修项目计划在停车前第三十五周,由装置所在部门提出讨论稿交机械动力部。计划内容按标准表格

4、要求填写,以设备位号为大项,具体检修内容为子项。机械动力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评估后,确定重点项目、控制点项目以及大修的总体安排,停车前第二十周出版正式的大修计划,在停车前一个月,装置所在部门可根据运行情况,向机械动力部提出补充项目。机械动力部审核后出版补充计划。1.5.4.1.2 重点项目包括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的设备维修项目,通常技术要求高、任务量大,是质量控制项目,实行专人专项负责制。1.5.4.1.3 控制点项目指施工时间最长,影响整个开停车进度的项目,大修开停总体时间应以此项目的施工周期而定,该项目施工时间将影响整个大修进度,必须严格加以控制。控制点项目实行专人专项负责制。1.5.4

5、.1.4 装置停车前二个月,机械动力部根据其它装置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对后勤保障的装备进行一次大修。1.5.4.2 物资计划大修物质计划分备件和物质材料计划,在停车前第三十周,由装置所在部门和相关维修部门提出各自需求计划交机械动力部。计划内容按标准表格要求填写,每项物质必需与项目计划相对应。机械动力部汇总审核交公司主管副总审批,下发正式物质需求计划,供应销售部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平衡库存后,制定购买计划。所有物质采购在停车前一个月内完成,并入库定点存放。2 大修组织机构大修领导小组大修办公室机械组电气组仪表组气化组甲醇组热电厂组二甲醚组机械动力部专业组安全环保监督组调度组开停车与质量验收组物资供

6、应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技术部大修专业组宣传报道组空分组仪表组3 大修安全管理网络董事长生产副总/大修领导小组组长部门/工作组班长/检修项目组岗位员工安环部/安全工作组部门/工作组安全员班组/检修项目组安全员1 指挥控制2 反 馈3 检查、监督、指导注:4 大修各机构职责4.1 大修领导小组4.1.1 大修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大修的组织和指挥。4.1.2 全面负责本次大修总体方案的实施和项目增减的审批。4.1.3 负责对大修分项工作和人员的绩效考核。4.1.4 负责整个大修工作的总结和表彰。4.2 大修办公室4.2.1 全面领导各专业组的工作。4.2.2 大修对外事务和各专业组之间工作的协调

7、。4.2.3 大修计划项目和物资的审核。4.2.4 负责各承修部门之间的人力机具和工序的协调。4.2.5 大修调度会和指挥部各类有关会议的组织。4.2.6 大修人力机具的临时调配和协调。4.2.7 大修总结和考评工作组织。4.2.8 大修工作辅助人员、车辆和保障设施的安排和协调。4.3 安全环境管理组4.3.1 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负责整个大修的安全控制工作。4.3.2 各类特种作业证和签发和作业监护有组织。4.3.3 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的控制管理和发放。4.3.4 大修现场环境管理工作。4.3.5 全面负责大修期间的消防工作。4.3.6 协助后勤保障组进行医疗、卫生监护保障工作。4.4

8、检修项目与技术控制组4.4.1 负责大修项目的控制。4.4.2 负责大修项目的总体进度控制。4.4.3 负责检修技术方案的审批和大修期间方案调整的审查变更。4.4.4 负责大修期间技术问题的处理。4.5 开停车和质量验收组4.5.1 全面负责大修开停车的组织和检修项目的交接。4.5.2 停开车所需水、电、气供应的总协调。4.5.3 向大修领导小组提供阶段性检修项目的完成期限。4.5.4 检修项目工序间或设备回装前的确认。4.5.5 项目最终质量验收和检修完成后的接收。4.6 物资供应组4.6.1 全面负责大修所需检修物资的发放。4.6.2 大件、特件物资大修前两天负责运到指定的检修现场。4.6

9、.3 大修期间计划外物资的紧急采办。4.7 后勤保障组4.7.1 全面负责大修期间各承修部门检修人员的吃、住、行。4.7.2 全面负责大修期间检修现场和周边的保卫工作。4.7.3 全面负责大修期间医疗、卫生监护保障工作。4.8 宣传报道组4.8.1 负责大修期间的通讯和宣传报导。4.8.2 负责大修期间典型先进人物和事迹的收集、上报和表彰组织工作。5 大修项目专人负责管理办法5.1 职责5.1.1 项目负责人在大修期间,业务上直接受大修指挥部和机械动力部的领导。5.1.2 项目负责人在大修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对所辖项目全程负责。5.1.3 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前期技术交流、招投标中的技术审查及

10、技术准备工作。5.1.4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组织、技术工作;参加项目验收。5.1.5 项目负责人对检修项目进度、质量负责。5.2 工作内容5.2.1 按大修项目最终版所立项的项目内容,大修前负责落实下列工作:a) 进一步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检修内容的准确性;b) 项目所需的物资、人力和机具的完成情况;c) 项目检修方案;d) 项目施工程序确认;e) 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f) 项目的进度安排。g) 项目施工安全措施;h) 施工前与生产部门办理交接手续。5.2.2 施工过程中负责做好下列工作:a) 项目实施部门的组织协调;b) 项目检修质量监督;c) 检修过程技术数据的检查确认;d

11、) 项目各检修工序的控制和调整;e) 项目方案的修改审核确认;f) 项目人力、机具的调配;g)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h) 对检修过程合同外的工作量确认;i) 参加项目检修质量的验收和向生产部门移交。5.2.3 检修后项目负责人向施工部门提出资料的整理、记录签证和存档的要求;对施工部门上交的交工资料检查确认。5.3 其它5.3.1 项目负责人由大修指挥部的领导小组在公司范围内选派。5.3.2 项目负责人在大修期的工作由大修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考核。6 大修安全管理办法6.1 机构和权限6.1.1 大修指挥部是大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总协调机构,大修指挥部下设安全工作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二级部门安全员

12、组成,具体实施大修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6.1.2 设备大修安全工作包括设备安全交出、检修、试车验收的全过程。6.2 管理要求6.2.1 所有进入大修现场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法规、标准。6.2.2 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设备大修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大修安全工作。6.2.3 所有参加大修的部门部长、分厂厂长、项目负责人是该部门、项目的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检查的职责,保证不发生违章指挥行为,制止并纠正一切违章作业。6.2.4 各级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协助领导做好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对安全员应严格要求,对不称职的安全员要进行处罚或更换。6.2.5 大修期间公司一般不接待参观和培训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厂区门岗应严格把关。6.2.6 凡进入大修现场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和披长发、穿裙子的人员进入大修现场。6.2.7 大修期间,外委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委托部门负责,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6.2.8 对外委托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条款,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作业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证要随身携带,以便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6.2.9 大型和危险的检修项目都应提前编写好检修方

14、案,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6.2.10 安全教育6.2.10.1 公司在大修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四级安全教育,让参加检修的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掌握安全作业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6.2.10.2 经公司批准参加大修的临时工(包括外包临工队),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使用部门则负责进行项目的专业安全教育。对外委托项目的外部门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设备所在部门要负责进行检修项目的安全教育。6.2.10.3 大修期间,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参观人员,需在安全教育室接受安全教育。参观时公司陪同人员要负责安全管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参加大修的培训人员,需在公司安全教育室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准参加大修工作。6.2.10.4 对于较为危险的检修项目,作业部门领导要负责对参加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强调安全注意事项。6.2.10.5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板报、墙报、通讯、快报、标语、口号等形式进行安全检修的宣传和教育。6.2.11 安全停车与合格交付检修6.2.11.1 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计划、步骤和操作规程进行停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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