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EPI 14-2018 - 污染地块勘探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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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 T/CAEPI 142018 污染地块勘探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xploration of contaminated site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 2018-11-13 发布 2018-12-1 实施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 发 布 CAEPI T/CAEPI 14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岩土和地下水的分类与描述 4 6 勘探方案制定 7 7 勘探技术

2、要求 . 10 8 监测井建设 . 19 9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防护 . 22 10 勘探成果资料整理 2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现场记录表式 . 2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岩土分类 . 2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岩土的现场鉴别 . 30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直接推进技术 . 32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槽探成果图式 . 37 附录 F(资料性附录)静力触探技术 . 38 附录 G(资料性附录)监测井结构图 . 40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 规范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以及污染地块修复工作中的勘探活动,制定

3、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勘探的工作任务、工作程序、技术要求、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防护、成果资料整理等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本标准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 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高能时 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北煜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 本本标准标准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周宏磊、许丽萍、王峰、司传海、王慧玲、曹云者、陈倩、柯瀚、 王文峰、李淑彩、李发生、詹良通、

4、韩华、陈昌彦、孙莉、王承俊、刘钟森、左锐、刘晓 娜、李韬、胡绕、李书鹏、魏丽、郝辉锋、李世义、刘星海。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8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邮编10003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 责任。 T/CAEPI 142018 1 污染地块勘探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勘探工作的程

5、序、方法,以及勘探工作的方案制定、实施和成 果整理等技术要求,并根据污染地块特点,制定了勘探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防护的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 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中的勘探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农用地、放射性污染地块、危废填埋场场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AQ 2004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CE

6、CS 04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 CJJ 7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JGJ/T 8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YS 5208 钻探、井探、槽探操作规程 YS 5223 静力触探试验规程 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 DB11/T 1311 污染场地勘察规范 DB11/T 1278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G/TJ 08-2189 静力触探技术规程 T/CAEPI 142018 2 DG/TJ08-2233 建设场地污染土勘察规范 3 术语

7、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污染地块勘探 exploration of contaminated site 针对疑似污染或污染地块,采用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槽探、静力触探等勘探方法, 进行岩土鉴别、污染特征描述、污染物现场快速检测以及监测井的建设,提供样品采集条 件的活动。 3.2 岩土 soil and bedrock 地球陆地表面由矿物或岩石构成的疏松物质(土壤)和其下的坚硬岩层。 3.3 钻探 drilling 利用钻进设备向地层内钻孔,以取得岩土、地下水分布条件、岩土与地下水污染特征 资料的勘探方法。 3.4 地球物理勘探 geophysical testing 利用

8、地球物理原理,根据地下介质的密度、磁性、电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异,选用适当 的仪器,测量地球物理场的分布、变化,探查岩土体和污染源、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探测 地块内地下设施、埋藏物的勘探方法。 3.5 槽探 trench exploration 采用人工或机械开挖探槽的方式,以取得浅部地层分布情况及污染表观特征、采取岩 土样品,并进行剖面岩土污染快速检测的勘探方法。 3.6 静力触探 cone penetration test 用静力将一定规格的锥形探头压入试验土层,测定土的阻力、电阻率及温度等随深度 的变化,以评价岩土和地下水污染、固废堆填场状况的勘探方法。 3.7 地下水监测井 groundwa

9、ter monitoring well 用于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变化的井。通过钻探、成井,定期监测,采取水样 进行分析测试。 3.8 土壤气监测井 soil gas monitoring well 用于监测包气带土壤空隙中的气相组分、 含量变化的井。 通过钻探、 成井, 定期监测, 采取气样进行分析测试。 T/CAEPI 142018 3 3.9 交叉污染 cross-contamination 在污染地块勘探过程中, 将污染物引入原本不存在或浓度较低的地块岩土、 地下水中, 或者造成不同深度岩土、地下水中污染物混层的现象。 4 总体要求 4.1 勘探工作任务 4.1.1 污染地块勘探应

10、结合场地环境管理各阶段开展,应满足如下任务要求: a)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阶段,应为建立污染地块概念模型提供依据; b)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阶段,应为获取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设计、施工参 数提供依据; c)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阶段,应为鉴定治理与修复后地块岩土及地下水中特 征污染物浓度的变化、判断治理与修复效果提供依据。 4.1.2 污染地块勘探主要工作内容至少应包括: a)鉴别岩土名称及其基本性质,并确定其埋藏深度及厚度; b)查明勘探深度内地下水的赋存情况; c)开展污染物现场快速检测; d)提供采集岩土、地下水、土壤气样品条件; e)描述岩土、地下水的表观污染特征,初步

11、探查污染源、污染物分布。 4.2 勘探工作程序 4.2.1 污染地块勘探工作按方案策划、现场实施、资料整理分阶段实施。 4.2.2 勘探方案策划阶段应搜集与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编制方案策划书。勘 探方案应明确勘探工作量布置、勘探方法、质量控制措施、施工组织计划、环境保护与职 业健康防护措施等内容。 4.2.3 现场实施按照勘探方案执行,并应根据现场岩土鉴别、污染物特征识别及快速检测结 果,动态调整勘探方案。 4.2.4 现场勘探完成后,应进行勘探成果资料整理,勘探成果包括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槽 探、静力触探、监测井成井资料,成果形式包括记录表单、平面图、柱状图与剖面图等图 T/CA

12、EPI 142018 4 件、相关统计资料等。 4.3 勘探基本要求 4.3.1 应针对不同勘探目的,结合污染地块特征污染物类型、勘探实施条件、岩土层性质及 建井、采样要求等,选用适宜的勘探方法或综合运用多种勘探方法。 4.3.2 污染地块勘探前需进行勘探点定位及高程测量工作。若设置监测井,成井后还需进行 井口高程测量。 4.3.3 污染地块勘探前应查明各类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分布及使用情况,勘探过程中应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地下管线等设施,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3.4 勘探过程中应采用便携式仪器进行污染物的快速检测和识别。 4.3.5 勘探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样品质量,避免环

13、境污染。 4.3.6 勘探工作应结合污染地块特征污染物类型, 采取有针对性的人员健康与安全防护措施。 4.3.7 勘探结束后,必要时需保留土壤及地下水样品作为验证或其它目的使用。 4.3.8 勘探后除尚需保留的监测井外,应及时回填钻孔、探槽及井点,回填材料与回填施工 均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4 勘探记录及成果 4.4.1 勘探记录应在现场勘探过程中及时填写,记录内容包括岩土、地下水表观污染特征描 述、勘探过程及勘探孔回填等内容。勘探应使用专门的记录单,记录格式可参考附录 A 表 A.1。 4.4.2 现场勘探记录应真实、准确,相应成果应进行校验。现场记录的内容,不得事后追记 或转抄,误写

14、之处可用横线划去在旁边更正,不得在原处涂抹擦改,也不能用重色覆盖。 4.4.3 现场勘探作业及记录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5 岩土和地下水的分类与描述 5.1 岩土分类 5.1.1 根据沉积年代,土可分为老沉积土、新近沉积土和人工堆填土。晚更新世及其以前沉 积的土,应定为老沉积土;第四纪全新世中近期沉积的土,应定为新近沉积土;近现代人 T/CAEPI 142018 5 类活动堆填而成的土,应定为人工堆填土。根据地质成因,可分为残积土、坡积土、洪积 土、冲积土、淤积土、冰积土和风积土等。根据有机质含量,可分为无机土、有机质土、泥 炭质土、泥炭等。 5.1.2 土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可分为碎

15、石土、砂土、粉土和黏性土,具体分类如下: a)碎石土: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并可按附录 B 表 B.1 进 一步分类; b)砂土:粒径大于 2mm 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50%,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 质量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并可按附录 B 表 B.2 进一步分类; c)粉土:粒径大于 0.075mm 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50%,且塑性指数等于或小 于 10 的土; d)黏性土:塑性指数大于 10 的土,并可根据塑性指数分为粉质黏土和黏土。塑性指 数大于 10,且小于或等于 17 的土,应定名为粉质黏土;塑性指数大于 17 的土应定名为黏

16、土。 5.1.3 人工堆填土按物质组成可分为素填土、杂填土,具体分类如下: a)素填土:由碎石、砂土、粉土和黏性土等一种或几种材料组成,不含杂物或含杂物 很少。定名时前面宜冠以主要成分,如碎石素填土、粉土素填土等; b)杂填土:含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或工业废料等杂物的填土。按其含有物及成 分特征,可分为建筑垃圾杂填土、生活垃圾杂填土、混合垃圾杂填土、工业废料杂填土; 建筑垃圾杂填土:以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含有物以砖(渣)块、瓦片、混凝土块、炉 (渣)灰等为主,体积占比大于 80%; 生活垃圾杂填土: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含有物以各种厨余、橡塑、纺织、木竹、 玻璃、金属、腐殖土为主要成分,砖(渣)块、瓦片、混凝土块等体积占比小于 20%; 混合垃圾杂填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含量相当、成分混杂,含有物砖(渣)块、瓦 片、混凝土块等体积占比介于 20%80%之间; 工业废料杂填土:以工业废料为主要成分,含有物以各种废石、尾矿、废渣、飞灰等 为主。 5.1.4 岩石的分类应符合 GB 50021 的规定。 5.2 岩土现场鉴别与描述 T/CAEPI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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