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91492584 上传时间:2019-06-28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1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2年6月21一、任务背景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

2、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机关、学校

3、、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获取准确可靠的能源资源消耗基础数据,实施能源资源监测和节能管理打下基础。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被列入国

4、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0】87号)正式批准立项,计划项目号:20100232-T-469,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起草。三、标准制定的依据与编制原则1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确定标准的组成要素。2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性和规范性;(2)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3)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等相符合;(4)尽量与相关的标准、法规接轨;(5)充分考虑我国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客观情况和实际需求。四、工作过程标准起草从2011年10月开始,可以分

5、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起草小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得到任务后,马上组织标准制定工作。起草组由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第二阶段:调研和文献收集及分析2011年10月开始,在国管局节能司的组织下,起草组组织编写并向全国范围发放了数百份定量调查问卷,并在四川、广西、福建、甘肃、青海、江苏和北京等地陆续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具体详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标准调研报告,为摸清各地区、各类型、各级别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现状提供有力参考。此外,起草组通过多种途径起草组收集了相关资料,重点分析和研究以下相关标准、文件和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

6、机构节能条例、“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167)、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331)、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等。第三阶段:标准草案起草2012年3月,依照编写提纲起草了标准草稿。2012年3月5月,起草组先后组织多次工作组研讨会,对标准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讨论,并修改完善

7、形成征求意见稿。第四阶段:意见征求第五阶段:标准审查五、标准条款释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机构。条款释义:本条说明了标准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公共机构各类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包括计量种类、范围、配备原则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公共机构各类能源和水计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计量制度、人员、器具和数据。本条还指出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机构,即包括国家机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8、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条款释义:本标准作为在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框架下专门针对公共机构指定的具体标准,首先要遵循GB17167 中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在本标准中加以引用。3 术语和定义GB 17167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共机构 public institutions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注: 根据公共机构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其中大型公共机构是指在校生人数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公共

9、机构,中型公共机构是指在校生人数2000-10000人的学校、二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5000-20000平方米的其他公共机构,小型公共机构是指在校生人数2000人及以下的学校、一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其他公共机构。条款释义:定义直接参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注解内容,是为便于对不同规模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管理,考虑其实际的情况和特点,将公共机构划分为三类,即大型、中型和小型,其中大型公共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建设部等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定义。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纳入万

10、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重点用能单位,包括: (一)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客运、货运企业和沿海、内河港口企业;或拥有600辆及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货物吞吐量5千万吨以上的沿海、内河港口企业; (三)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宾馆饭店、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贸企业、在校生人数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

11、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基于以上的内容,故此将大型公共机构划定为在校生人数在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公共机构,中型和小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分。需要特殊说明两点,一是本标准所指公共机构,为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对于拥有多个办公区、合署办公、办公区部分出租等特殊形式,均以其独立统计核算的范围界定;二是根据目前我国公共机构的特殊性和实际能耗水平,并没有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作为划分依据。4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的种类和范围4.1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种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的种类包括:电力、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汽油、柴油、煤油、热力、可再生能

12、源利用以及其他形式的能源和水。条款释义:参考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制度中对于能源资源统计种类的划分。4.2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范围a) 输入公共机构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和水;b) 输出公共机构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和水;c) 公共机构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和水;d) 公共机构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和水;e) 公共机构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条款释义: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5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5.1 应满足公共机构实现其电力、煤、天然气等不同种类的能源和水实现分类计量的要求。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一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首先要实现分

13、类计量的要求,即诸如电、煤、气、水等均应分别计量。5.2 应满足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的消耗实现按分户、分区、分系统或设备进行计量的要求,具体包括:a) 应满足其电力、煤、天然气等各类能源和水按进出公共机构分别进行计量的要求;b) 对于大型和中型公共机构,应满足按行政办公区、业务办公区、保障服务区、特殊功能区及其他区域分别进行计量的要求;c) 对于符合GB 17167及本标准要求的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应满足其单独进行计量的要求。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二要实现分级计量的要求,即分户、分区、分系统和设备三级。首选,分户计量考核的是进出公共机构(即GB17167中所指的进出用能单位),体现单位内外有别;其次

14、,为便于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体现功能有别,根据公共机构日常工作的管理特点,将其划分为行政办公区(含办公室、会议室等)、业务办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医院的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学校的教室,以及科技、文化、体育场馆等)、保障服务区(含餐厅、食堂、厨房、公共浴室、宿舍或公寓等)、特殊功能区(含数据中心或信息机房,实验室,医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以及其他区域(含对外服务的场所、外包场所、绿化等),这些功能分区应实现分别进行计量统计;最后,依据GB17167中的关于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的单独计量要求,体现用量有别,再结合公共机构自身的用能特点,对于一些重要的公共机

15、构用能系统和设备在本标准中单独进行了规定。5.3 应满足公共机构实现能源资源消耗精细化管理和评价用能水平的要求,具体包括:a) 国家机关等应满足计算单位建筑面积以及人均能源和水消耗量的计量要求;b) 医疗机构应满足成本核算中对于能源和水消耗量的计量要求;c) 学校应满足计算单位建筑面积以及生均能源和水消耗量的计量要求;d) 公共机构所属车辆,其油耗量按财务结算量核计;e) 公共机构所属的企业、对外服务场所(如洗衣房、浴室等)等应符合GB 17167的规定。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三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并根据公共机构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细化。5.4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至少符合GB 17167的相应要求,并应根据节能监测、目标考核和数据统计等的具体要求,配备高于GB17167准确度等级要求的计量器具。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四考虑的是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即所谓的精度要求,首先应满足GB17167的要求,其次根据节能管理中的工作需要,如实现节能监测、目标考核以及能耗水耗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应配备较高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5.5 对于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在配备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时,应满足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