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源林政管理面临形势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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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改革 强化举措促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取得新成效 -在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暨新一轮二类调查动员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杨胜强(2016年10月9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暨新一轮二类调查动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二五”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全省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等一下,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关进敏专员和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俊光同志将作讲话,希望大家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总结回顾一下“十二五”以来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并就今年的主要工作讲

2、些意见。 一、“十二五”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回顾“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目标,牢牢把握新常态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新内涵和新任务,不断深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改革,丰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促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筑牢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生态根基。“十二五”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58.8%,森林蓄积量达到5.61亿立方米,比“十一五”分别增长了1.8个百分点和1.32亿立方米,顺利完成“十二五”林业双增目标和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期考核任务。(一)扎实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从制度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办

3、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44号)规定,制定了工作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明确技术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举办了二期共300多人参加的技术培训班,切实掌握工作方法。加强督查督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人专职技术指导机制,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口安排每县(市、区)1名技术人员全程负责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全省各地按照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林地和湿地的四个保护等级、界线范围、空间位置等各项因子,科学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建立林业生态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和林业生态红线一张图,实现“以库管线”、“以图管线”,分级、分等科

4、学管理林地和湿地。目前全省138个县(市、区)已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正在组织省级检查验收后报省政府审批。同时,完成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将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报告和数据库上交国家林业局。(二)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促进森林资源科学经营与合理利用。 一是改革完善采伐政策措施,放活商品林采伐。从2015年开始,实施木材生产计划和采伐限额并轨制度,对集体林不再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伐区由林权所有者和采伐者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竹林不再纳入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管理,并将征占用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审批由各地发证,简化了采伐手续,提高了效率。同时,推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制度,实现采伐指标分配的公开、公平。二是不断

5、规范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经省法制办同意,2013年省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的疏残林、低效纯松林、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等六个方面需要更新改造的,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管理。三是严格实行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加大对采伐蓄积过小、采伐年龄过低、采伐面积过大等异常审批情况的网上实时检查监督力度。“十二五”期间,我省林木总消耗为5637万立方米,平均年消耗为1127万立方米,仅占国务院批准我省年总限额2030万立方米的55.5%,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组织完成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

6、工作,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我省“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536万立方米。(三)加强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有关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林地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建立健全使用林地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建档统计等一整套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实行使用林地项目清单预报制度和会审制度,按照林地保护等级管理林地。严把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关,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从严从紧管理林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及时解决了汕湛高速、广梅汕铁路、韩江高陂水利工程、五华抽水蓄

7、能电站等一大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确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高速公路大会战、振兴粤东西北发展、加快城市扩容提质、产业转移等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4594宗,使用林地面积63.99万亩,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四)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加强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2014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粤办函2014323号),明确定额指标分配由省政府批准下达实施,并按照四个主要分配因素和参考因素进行分配,确保定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进一步规范风电、采石场项目使用林地管理。

8、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陆上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石场项目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风电项目选址审查、现场查验、施工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强化采石场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工作。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网上和纸质申报同步审核,有力推进电子化行政审核审批,实现林地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强化审核审批监管和公开透明。四是起草制订广东省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并联合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定,拟在国家规定的下限标准基础上加倍征收。通过大幅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建立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约束机制,减少无序占用、粗放利用林地问题。五是制定出台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木

9、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明确我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相关条件和内容,重新制定了我省木材凭证运输范围,全面放开了“三板”、家具和竹材的凭证运输管理。(五)组织开展使用林地项目检查和跟踪核查,加强征占用林地事后监管。一是全面开展使用林地项目跟踪核查。去年年底以来,省林业厅组织40个工作组,对全省2011-2015年审核审批的4486宗建设项目以及2011年以来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重点核查项目是否依法使用林地、是否存在批少占多、批东占西、批而不用等行为,并建立项目调查登记卡和信息库,做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程跟踪,防止非法占用林地、“囤地”、“圈地”浪费林地资源的问题出现,并将林地核查结果作

10、为今年林地定额分配、林地项目检查的重要依据。二是对已批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好事后跟踪和监督。对面积较大、涉及面广、严格控制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防止弄虚作假、未批先占、少批多占问题发生。加强林地日常执法巡查,认真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责任制度,全面推进“属地管理、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三是省林业厅发文组织惠州、肇庆、清远、茂名等地级市,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采矿场以及取土场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采石取土管理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要求的,一律关闭复绿,对区域数量较多、布局不科学的,压缩数量,优化布局,切实保护环境。四是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广州专员办对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使

11、用林地监督检查以及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林业局每年对我省征占用林地管理卫片检查和林木采伐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对林地保护的重视力度,强化我省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监管。(六)改进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创新森林资源监测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有机融合的监管方法,为优化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奠定基础。按照内容、技术、方法、成果“四个创新”的思路,顺利完成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七次复查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综合监测广东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抓好珠三角6个地级市新一轮二类调查试点以及全省新一轮二类

12、调查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操作细则,并申请省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6239万元。积极做好国家林业局中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在我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大样地监测试点工作。做好年度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为全省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提供重要考核依据。(七)强化木材运输巡查和林业站改革,主动适应行政执法新常态。针对林业工作站逐步下放乡镇管理的新趋势,省林业厅主动调整指导模式,进一步加强林业工作站分类指导,对垂直管理的林业站,突出基础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和人员队伍的专业化管理,对下放乡镇管理的林业站,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或网上在线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推广“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将林

13、业站服务平台建设纳入乡镇政务中心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全力推行便捷高效的林业站公共服务模式。为扭转固定木材检查站“守株待兔”式的落后局面,2011年以来,省政府先后批准57个设有木材检查站的县区开展木材运输巡查,初步建立起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十二五”期间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4万多人次,组织开展巡查执法3万多次,依法查处违规运输4300多车次,没收木材2.8万立方米,木材折价款1600万元。(八)加强林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林业履职能力水平。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多次举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林地管理、林地变更调查培训班,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新出台的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14、办法和管理规范等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林政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举办林业站长能力测试和木材检查执法人员培训班,全面完成全省1015名林业站站长能力测试和57个木检站涉路执法培训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二是加大与检察部门在罪与非罪、失职渎职标准界定等方面开展联合调研与研讨的力度,共同梳理林业职务犯罪处理依据和标准,提高立案定罪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定期联合检察院、纠风办开展专题授课,有效化解基层林业干部履职困惑和从业纠结。三是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中央预算内两站建设资金1970万元,省林业厅还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专项资金中安排930万元用于补助木材运输设备购置,切实改善

15、基层工作环境和执法条件。 (九)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十二五”以来,省林业厅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亮剑”、“风雷”、“利剑、“红线”等一系列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整改了一批采伐管理薄弱单位,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乱占林地、非法采石采矿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和高尔夫球场清理排查,做到清理不留死角、排查不留禁区、处理不留情面,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肃处理非法侵占林地行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期间,共清理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786宗、面积1444公顷、蓄积14866立方米,行政问责43人、行政处罚915万元,刑事立案40起、人数42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侵占林地不法分子。今年5月30日开始,联合省国土厅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联合行动(代号“红线行动”),截止到9月15日,全省共查获违法违规项目673宗,其中违法占用林地665宗、毁林开垦18宗,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面积4087亩,收回林地1797亩,立案查处645宗,其中刑事案件81宗、行政案件564宗,刑事拘留45人,逮捕16人,效果显著。 二、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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