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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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集团全体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依据有关规定,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本办法。一、评议目的通过开展新时期“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教育,以及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等有效方式,检查和评价每名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中,特别是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具体表现。通过民主评议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违法违纪党员,激发和提高党员队伍的活力与素质,增强集团党组织的

2、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评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对党员进行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防止和克服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同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衡量、评价每一名党员,做到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把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始终。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改进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三、评议内容以“四讲四有”为标尺,评议党员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

3、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表现。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

4、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不同党员群体还要结合岗位特点、职能职责查找问题,如工作庸懒散拖、工作作风不实,业务能力不强,学习态度松懈散漫等等。四、评议对象(一)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二)预备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三)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组织的民主评议。(四)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民主评议的,经报集团党委批准,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为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时,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3.符合有关

5、规定的其他情况。五、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通常安排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民主评议党员要在集团党委领导下有步骤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不宜拖得过长。(一)学习教育。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内容,对党员普遍进行新时期“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的教育。要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民主评议,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同事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自觉性。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形式,注意讲求实效。(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章、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

6、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撰写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按会前形成的发言提纲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2.党员互评。党员之间开展互相评议,摆事实、讲表现,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不进行人身攻击。3.民主测评。党支部统一发放制式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保管与统计。(四)组织考察。支委会(指党支

7、部召开支委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支部大会,下同)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一贯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评议结果,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应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基层党员队伍的总体状况。 (五)表彰和处置。对民主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党员,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

8、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六)整改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和同事监督。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整改情况报集团党委备案。六、不合格党员认定及处置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集团党委和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一)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对民主评议中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况,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1.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

9、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3.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公司争利或损害公司利益,在公司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4.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5.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非组织活动。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

10、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各支部可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但必须报集团党委审核把关。(二)严肃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1.对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2.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3.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出党处置:(1)对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

11、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2)对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3)对为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4)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严格组织处置程序。对党员给予组织处置,应当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初步认定。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核实情况。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集团党委可派人。3.上级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集团党委预审。对拟作出

12、劝退、除名处置的,由集团党办研究提出意见,报集团党委预审。4.形成决议。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集团党办应派人到会指导。处置决议需由本人签字,对本人拒不签字或因故不能签字的,党支部要在处置决议上注明。5.上报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支部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集团党委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6.教育帮扶。对要求限期改正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

13、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对被劝退、除名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不同意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支部和集团党委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四)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1.对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2.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其联系。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向集团党办报告。集团党办依据相关规

14、定,指导党支部采取相应的党籍管理措施。3.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集团纪委。4.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5.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党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集团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置决定。6.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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