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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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矿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矿的能力。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矿、依

2、法治矿的能力。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事故系统追查制度。(19)动态达标制度;(20)安全信息闭合管理制度(21)各矿认

3、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3、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体的责任体系。(1)集团公司董事长是矿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其他副职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责。各矿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其他副职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责。各基层科、区、队、班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其他副职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责。各工作现场范围内基层科、区、队、

4、班职务最高者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凡两人及以上工作地点,班长都要指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没有指定责任人的,要追究当班班长责任。单独作业人员是该作业地点的第一责任人,对该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预防负主要责任。有关矿井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每个班次都要指定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安全运转负责。(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

5、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各单位应依次完善和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4、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2006191号文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到

6、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5、进一步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2005256号文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新井建设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一井一制”。6、健全以局(矿)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对各基层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

7、、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7、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开展安全科研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及安全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项目的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科200565号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技术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科协2006117号开展自主创新、课题攻关活动的管理办法。8、进一步加强现场技术管理。(1)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否则不准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

8、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矿技术科应提前20天,向施工单位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作业规程编制业务联系书,并向施工单位提供采区、工作面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等资料。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前,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到现场勘测施工条件,并广泛征求施工区队职工意见,使规程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符合现场实际。单项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对巷道开窝、顶板管理、三、四岔门管理、爆破及爆炸材料管理、机电、运输、过断层、老空区、巷道后路维护、改扩

9、棚、综合防尘、通风安全、沿空送巷、防治水、防灭火、采煤工作面安装、切眼替棚等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措施;对石门见煤和揭露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巷道贯通、高突区域、水患威胁区域以及串联通风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经区、队长以及技术负责人签署后报矿技术科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严格执行会审制度,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共同会审和月度复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人员必须签名确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下发执行。机电、运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机电副总工程师或分管机电的矿长负责组织审批,批准生效后执行。(2)作业规程的贯彻必须由本单位

10、区长主持召集专门会议,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向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人进行贯彻批准的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轮休和请假的工人必须补课,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进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规程贯彻及考核必须建立文字记录,其内容包括:规程(补充措施)的名称、贯彻日期、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名、考核记录、考核成绩等。对分期施工或因故停工的工程,当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经审批的复工报告,可以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当施工队伍发生调整时,应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有关技术资料。施工过程中,当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人员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并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附在作业规程中

11、一并贯彻执行。在巷道开窝拨门等关键阶段,各区必须有去队管理人员现场跟班。(3)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建立完善的工作面投产验收制度。新水平、新采区的首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复合顶板工作面、底分层工作面、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投产前应由集团公司和矿共同进行验收;其他工作面投产前矿必须组织验收,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证的采区、工作面不准投产。建立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作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作等矿必须成立由分管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

12、议,制定专项措施,加强干部跟班,强化现场管理,并对期间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归档。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监测工作。集团公司成立矿压监测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及分管副总工程师担任正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实施落实;各矿也应成立矿压监测领导小组,由矿总工程师及采煤副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矿压监测日常技术管理工作。(4)建立严格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施工单位技术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情况,及时准确的填绘施工图纸。各矿在每月初到生产技术部填报施工进度图,以便集团公司准确掌握各矿的生产情况。在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技术人员要对施工作业规程、补充措施,以及隐蔽工程和安全隐患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13、、总结。对技术资料要分类存档,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文件、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都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签字手续,注意保密,不得私自外传,不得丢失。(5)对于在用的安全设备、仪器、仪表,除了要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检修以外,矿总工程师每年都必须组织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测检验,对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设备坚决更换,保证设备安全运行。9、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一通三防”工作。(1)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成鉴定报批工作。(2)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

14、、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4)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采煤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不少于3个月的时间预抽工作面的瓦斯,只有在工作面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消除了突出危险,在正常配风条件下工作面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回采。(5)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0.6 m3/min)、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6)加强综合

15、防尘工作。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采煤工作面做到逢采必注,高瓦斯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实行浅孔注水,从源头治理粉尘。(7)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不断提高监测监控专业人员素质,定时检验系统功能,确保灵敏可靠,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10、进一步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建立和完善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体系,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及水文地质剖面图。按照矿井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定期进行观测,每月公示预测预报结果,让每位职工清楚工作地点的水情、水患,并掌握防范措施。有计划、有

16、步骤地开展水文地质补勘,查清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情况。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及暴雨期间,应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进行调查。有突水威胁的矿井每月应开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重点头面跟踪落实。对存在老塘水、老空水威胁的地点,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明确标注积水量、积水范围、积水标高及积水警戒线等参数。防治水工程及存在突水威胁的工作面防治水工作应做到“三同时”,有突水威胁的工作面回采前应留有12个月的探注时间,回采前应进行安全评价,并制定严格的防治水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设备,完善排水系统,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11、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机2006192号文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1)加强设备的选型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设备选型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以技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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