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健餐饮店长薪酬考核激励办法(咨询顾问:韩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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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阿健餐饮有限公司内蒙古阿健餐饮有限公司直营门店店长薪酬考核激励办法(2013版)起 草: 审 核: 审 批: 目 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薪酬体系2第三章 考核体系4第四章 附则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司直营门店店长薪酬考核激励管理工作,强化店长的经营目标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公司推动年度整体经营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现依据公司年度整体营运策略、相关激励政策和门店预算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公司直营门店店长的薪酬考核激励管理工作。第三条 激励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尽量遵循公平与公正原则,建立科学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

2、;(二)正向激励原则:倡导正向激励导向,充分发挥和调动店长个人才华与能力;(三)全面激励原则:激励政策与机制形式多样,充分体现工资、奖金、福利、晋升等综合性互补激励效果;(四)薪随岗变原则:店长岗位发生调整(如晋升、降职等)时,原则上岗位薪酬也随之进行调整;(五)门店差异原则:店长个人待遇将与所辖门店规模、管理责任、业绩贡献等指标相挂钩,充分体现“大门店、大业绩、高压力、高回报”的激励导向;(六)地区差异原则:考虑到公司未来可能在不同城市跨区域连锁发展,故门店薪酬体系应满足未来异地店长招聘、跨地区外派流动等基本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需求;(七)全面客观原则:考核内容兼顾经营与管理指标,考核结果力求

3、客观,强调以门店经营管理业绩说话,杜绝人为主观臆断。第二章 薪酬体系第四条 薪酬结构按照公司门店整体激励策略,公司所有直营门店店长将实行结构工资制,薪酬总额=基本工资+业绩奖金+特别激励+福利补贴。(一) 基本工资是整个薪酬体系的基础,将依据门店面积、营业收入、城市差异及个人能力进行确定,并按照月度实际出勤情况固定发放,见表一:门店类别门店面积(/店)营业收入(万元/年)基本工资(元/月)A类店2000150010000*XB类店1000-2000850-15008000*XC类店10008506000*X其中,“X”代表城市系数,体现店长在不同地区工作的生活成本和工资率差异,见表二:地区类别

4、所在城市城市系数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1.2二类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城市、珠海、厦门、青岛、大连、连云港、宁波、苏州、汕头、海南、北海1.1三类地区上述地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1.0(二) 业绩奖金属于岗位浮动性收入,将依据门店季度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和考核结果进行确定,即采取“以利润总额确定奖金基数,以考核结果调控奖金发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操作,并按照季度为周期兑现和发放奖金。业绩奖金将按照所属盈利店面季度所实现利润总额的4%计提奖金作为店长季度奖励基数,然后按照单店季度平均考核成绩进行考核调控兑现和发放奖金,见表三:绩效考核等级优秀良好称职需改进不称职门店考核成绩96-100分86

5、-95分71-85分50-70分50分以下奖金兑现比例1.11.00.80.50.0(三) 特别激励:属于岗位浮动性收入,公司将建立店长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别激励机制,鼓励店长最大化为公司创造效益,特设立“单店年终利润超额分享计划”,即从所属门店实现的年度利润总额超额部分中拿出30%以年终一次性奖金方式予以额外奖励,并于每年春节前兑现和发放。(四) 福利补贴:1、通讯补贴:因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将为店长岗位提供200元/月移动话费补贴政策,可以凭票报销,也可以通过工资形式发放。2、交通补贴:在公司店长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异地员工,可以享受公司给予的年度一次性异地探亲交通补贴,可以凭票

6、报销,也可以通过工资形式发放,见表四:任职年限异地探亲交通补贴3年以下实际探亲发生交通费用额的50%3-5年实际探亲发生交通费用额的70%5年以上实际探亲发生交通费用额的100%3、外派补贴:考虑到公司未来异地开店需要,由公司总部统一派往全国各地进行驻外工作超过30天的门店店长(含储备店长),在其驻外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公司额外给予的日常性生活补贴(不含住宿,仅限于日常饮食性生活成本开支),见表五:地区类别所在城市外派补贴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1000二类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城市、珠海、厦门、青岛、大连、连云港、宁波、苏州、汕头、海南、北海800三类地区上述地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50

7、04、节日福利:为了体现公司对店长的节日关怀,公司设立春节、中秋节等大型中国传统节日福利项目,见表六:入职年限福利标准1年以下200元/次(可以以购物券、实物、现金等形式发放)1年以上300元/次(可以以购物券、实物、现金等形式发放)5、就餐折扣:在公司所有直营门店自行请客就餐消费的店长,可以享受内部餐价8折优惠政策。6、免费住宿:公司为非门店所在地户籍店长提供免费宿舍,减轻其住房压力。7、社会保险:公司将视情况为店长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第五条 薪酬发放(一)发放时间:每月15日统一发放上月度工资。(二)发放方式:采用委托银行转帐(打卡)方式进行支付工资。(三)代

8、扣款项:以下款项可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依法进行代扣:1、个人薪金所得税;2、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中须由员工本人承担的部分费用;3、员工财务借款;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法定允许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的部分款项;(四)工资查询:工资审批发放后,店长若对本人当月工资存在异议或疑问时,可以在工资发放后的7天内向工资造发部门进行反馈和查询。凡逾期未提出反馈意见的,公司均视为当月工资核算与发放无异议。第三章 考核体系第六条 考核内容门店是公司重要的利润中心,除了要重点关注其盈利情况外,还应关注其内部管理,见表七:关键绩效指标(KPI)预期实现目标/标准权重(%)评分规则季度营业净收入 万元301)高于目

9、标值,得满分;2)每降低100万元,扣5分。季度平均毛利率 %151)高于目标值,得满分;2)每降低1%,扣2分。季度平均营运费用率 %151)低于目标值,得满分;2)高于目标值,不得分。季度同店环比客流增长率 %151)高于目标值,得满分;2)每降低1%,扣2分。季度抽检客户满意度 %101)高于目标值,得满分;2)每降低1%,扣2分。季度门店营运巡检评估结果 分101)高于目标值,得满分;2)每降低2分,扣1分。季度门店人员流失率 %51)低于目标值,得满分;2)每提高1%,扣2分。指标说明:(一)季度营业净收入=季度营业收入总额-季度门店销售折扣额(二)季度平均毛利率=(季度营业净收入-

10、季度营运费用)/季度营业净收入*100%(三)季度平均营运费用率=季度营业费用/季度营业净收入*100% (四)季度同店环比客流增长率=(本季度顾客人数-上季度顾客人数)/上季度顾客人数*100%(五)季度抽检客户满意度=季度抽检满意客户数/季度抽检客户总数*100% (六)季度门店营运巡检评估结果=公司营运部月度单店巡查评估打分成绩/3 (七)季度门店人员流失率=本季度末离职人数/本季度初在职人数*100%第七条 考核程序上述考核指标季度实际达成结果(包括单店季度利润总额等数据)由公司相关归口部门于每月10日前统一上报和汇总于公司人力资源部,最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年*季度直营门店店长业绩

11、奖金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予以发放。第八条 考核应用1、业绩奖金:季度门店考核成绩将作为店长季度业绩奖金发放的重要调控手段。2、工资调整:季度门店考核成绩将作为店长下一年度工资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3、职位晋升:季度门店考核成绩将作为店长职位晋升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其以往实际工作绩效表现和现有工作能力作为职位晋升重点评估指标。对于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店长,下年度可以适当考虑晋升;对于季度或年度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或不称职的店长,下年度可以适当考虑降职或辞退;对于年度考核结果表现优秀的C类店店长,下年度可以晋升到B类店或A类店担任店长。4、培训发展:根据绩效考核中反映出的个人特点,公

12、司可以为其制定相应的培训发展计划,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绩效较好的员工外出培训学习机会。5、特别激励: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店长年度评优表彰、利润分享等特殊激励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推进相关考核工作。第十条 本办法中所提到的客户满意度评估和门店营运巡检评估细则由公司营运部负责另行制定和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相关数据提供和归口考核部门(如财务部、营运部、人力资源)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考核数据和信息。对于不配合考核工作或者提供错误数据信息的部门和个人,酌情予以10-50元/次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季度绩效考核指标和预算目标值由公司人力、财务和营运部门依据公司不同阶段对门店的战略发展要求和考核重点共同讨论和测算后进行确定和修改。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原有店长薪酬管理政策同时废止。 附件:*年*季度直营门店店长业绩奖金发放表7附件1*年*季度直营门店店长业绩奖金发放表序号门店名称店长姓名本季度实现利润总额(元)本季度奖金计提总额(元)本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分)本季度应发业绩奖金(元)应扣所得税(元)本季度实发业绩奖金(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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