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全套系列六-法学专业-开题报告-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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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法学专业 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 专 业 法学 论文起止日期: 指导教师(签名) 教学院长(签名)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指导教师、所在学院(部)各一份一、课题名称及来源:课题名称: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架构 来源:自拟二、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文化生态发生巨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猛烈的冲击,一些靠口传身授的文化正在不断流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活动和实物遭到毁弃或者流失国外。因此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公约标志着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基本达成了共识。为了适应这一国际趋势,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我国应该架构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在国内,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就“文化遗产日”的设立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7年的立法计划,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各地也颁布了一些地方性的保护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由文化部门主管上升为政府主导,由局部、零散、自发的工作状态步入全面、规范、有序的轨

3、道,将在2005年2008年普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内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试图探讨这个问题: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如何保护才是较为有效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本文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主要基于我国的背景和条件,同时适当参考和引证世界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和做法,力图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理论参考。 研究意义:首先,通过研究可以了解世界特别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紧迫感;其次,为我国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4、产活动提供理论依据,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提供理论指导,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最后能够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更趋于完备。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是现在法律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减小丽的的特点及立法建议一文中主要分析了该草案的法律特点同时也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陈庆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说应参照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状况,认真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制定出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对策。在国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5、概念根源于日本在1950年通过的文化财保护法这部法律中第一次提出了“无形文化遗产”的概念,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内涵,并且制定了各国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维权范围和职责定位。四、主要研究内容和要求达到的深度:主要研究内容: 问题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问题二:国内外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问题三: 现有的知识产权法文物保护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架构问题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构想研究内容要求达到

6、的深度:针对问题一: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是我们进行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首要环节和开篇工程。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或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本文采用此定义,突破了观念层面的束缚,使研究视角更为宽广,理念更为革新。针对问题二:本文分析了国内外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在亚洲,日本、韩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成了独特有效的保护办法。在西方,特别是西欧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对整体、活态的保护,有很多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根据国外的经验和启

7、示,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提出意见,为下文的法律保护的架构奠定基础。针对问题三:现有的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全篇论文的写作重点。这一部分详细阐述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基本原则以及制度架构,重点分析了从著作、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三分面分析对其保护的法律制度。基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论述文物保护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补充保护。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哪些组成部分属于文物范畴,提出相关的保护建议。针对问题四:本文明确指出利用特别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必要。由于保护期太短等缺陷,现代知识产权体系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全面、充分地保护,因此有必要通过设

8、立特别法为其提供更多和更全面的保护。在文末引入研究中的新思考、新问题,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益分享机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金等,使全文思路更为开阔,更具引申意义。五、研究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和完成时间:1、2008年10月31日前论文的选题与定题2、11月3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3、12月15日前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修改稿4、12月20日前导师签字确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定稿5、2009年2月28日前提交论文初稿6、4月5日前提交论文第二稿7、4月25日前提交论文定稿8、5月16日论文答辩六、现有条件及必须采取的措施:(1)占有充分的资料

9、:著作方面,有郑成思知识产权法,谭达先论中国民间文学,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乔晓光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文集,洪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苑利、顾军文化遗产报告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等。期刊论文方面,有马洪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构建 郑思成世界各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状况、李顺德中国对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 陈华文关于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王光荣略论非物质文化遗

10、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等。(2)认真听取指导老师的专业意见,与之共同研讨论文的初步构想。(3)密切关注中国法学家与国外法学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的前沿学术观点。(4)广泛收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资料与名家视点。(5)关注中国社会学科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的学术理论。七、教学单位审核意见: 教学院长签名: 年 月 日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

11、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

12、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腹有诗书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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