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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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保证产品的原材料、施工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的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的状况进行有效的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最终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2.范围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设备,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可追溯性控制。3.职责3.1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及过程可追溯性方式的制定、监督、检查,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3.2工程部负责物资及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3.3安技保卫部负责公司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及施工设备、场区道路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3.4质量检测站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自的检验和试验

2、标识。3.5各分公司负责工程物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以及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以及可追溯性管理。4.工作程序4.1过程表述(见附页)4.2标识原则:标识和可追溯性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4.3标识方式、方法4.3.1标识的形式分为标牌形式;证件(卡片式)形式;文字记录标识;印章式标识。4.3.2标牌标识分为两种规格:一种为300mm250mm,用于物资产品标识;一种为250mm150mm,用于状态标识和原材料采购形式(自采、顾客提供)标识。4.3.3标牌标识的种类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其中状态标识分为“未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

3、四种;产品的标识分为“自采”和“顾客提供”两种。4.3.4卡片式标识一般用于库房内或记录标识,其规格按实际情况自定,可采用塑封和不干胶形式。4.3.5有条件的可在产品上直接以文字标识。4.3.6有追溯要求的标识均应反映在质量记录里,并通过质量记录加以追溯。4.4标识的覆盖分类4.4.1采购标识如采购产品由供方直接运往现场,应在运输过程中由供方对产品予以标识,其中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并按品种、类别等分别码放。4.4.2原材料标识a.直接进入现场的材料,如砖、砂、石等,应尽量做到分批存放,按要求设置适宜的标识牌,牌上应分别注明名称、规格、进货单位、进货时间、接收人、检

4、验状态等内容;b.水泥在库中存放时,应按不同的标识种类分堆码放并分别挂牌识别品种、标号、生产厂家、进货时间、检验状态等内容。现场存放的也应加以标识,并尽量掌握水泥的生产时间,以免过期失效,在现场搅拌站后应设各种配合比标示牌、操作规程;c.小五金、化工电料、水暖件灯具等应分别存放,并以卡片式形式加以标识,注明其品种规格等内容。危险品或易燃品要用红色加以标识。大五金应按不同的规格分别码放,并按规定设置标识牌;d.钢筋制品、铁件、铝合金等进入现场,均应以标牌(或拴牌)形式标识,并有记录,其中包括工程部位、规格、数量等标识内容;e.顾客财产标识应注明物资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方、采购单位、接收人等

5、内容;f.项目经理部现场材料员对进场的所有物资产品均应做好标牌标识。对采购资料不全的不得接收使用并单独挂牌保管,暂做“待定”标识,待采购材料齐全后方可使用;g.物资产品的采购、接收、使用等均应填写相应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产生的质量记录,并通过质量记录追溯其从生产厂家直至使用单位的各种情况。4.4.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a.检验和试验状态采用250mm150mm标牌形式,分四种状态“未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b.采购的或顾客提供的各种物资产品进入现场后均挂“未检”状态标识;取样送试后的材料挂“待定标识;经检验复验合格的或不须经复验且各种质保资料齐全的挂“检验合格”标识;检验不合

6、格的挂“检验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隔离处置(各种质保资料不全的,应暂挂“待定”标识,直至齐全后方可使用);c.施工现场如发现各种状态标识不清的,不可以放行使用,必须查明原因,重新标识,合格后方可使用。4.4.4施工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a. 对砼浇筑、砖混结构砌筑、沥青摊铺、电渣压力焊、钢筋闪光对焊、安管、顶管、路基工程、防水工程等关键/特殊部位按施工部位进行追溯材料来源和加工历史,并分别填写砼施工确认与追溯记录、沥青砼施工确认与追溯记录、电渣压力焊确认与追溯记录、安管(承口、平口)砌筑、抹面施工追溯记录、管基、井基、井口砼施工追溯记录、路基施工追溯记录和砌筑/抹灰施工追溯记录及其他

7、追溯性记录。施工部位所用物资应追溯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批量、到货日期、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报告编号,施工部位应追溯到操作人、班组负责人、加工日期、质量检验人等加工制作、生产历史;b.混凝土浇筑、砂浆搅拌均应有试验室下发的配合比通知单,以小黑板形式予以标识;c.现场试验人员所留的各种试块均应以毛笔编号,并予以记录;d.施工中的产品防护及成品保护有条件、有必要的应采取绳拦、安全网或其它形式封闭隔离,无条件、无必要的应设置警示牌;e.现场办公室应在墙面悬挂方针、目标、岗位责任制等标识,现场应明确标识办公区、生活区、库房、搅拌棚等区域;f.现场的搅拌棚、木工棚、卷扬机棚、施工电梯、塔吊外均应悬挂操

8、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应专人操作;g.现场的定位测量工作应由工长负责,各种水准点、引测点应设置醒目标识,以便复测及追溯,并填写相应记录;h.施工过程中的砌筑工程、砼工程采用人名上墙的形式进行标识;钢筋加工的半成品采用挂牌标识;i.施工过程中产品状态标识采用施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及相关资料标识。4.4.5竣工产品标识工程竣工以后,合同有规定的,项目经理部应协同工程部采用合同规定的方式加以标识;若无合同要求的,应按建委统一要求予以标识,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日期等内容。4.4.6施工设备的标识,采用挂标识牌或喷写标识。标识内容包

9、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检验日期、验收人、验收结果,并按施工设备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4.4.7计量器具及检测设备标识a.所有计量器具及监视测量设备均应有计量单位或上级单位核发的合格证及检定证书,并反映在器具、设备上和与之相关的质量记录中;b.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规定执行;c.各种记录应认真填写,以便追溯。4.5在一切标识过程中,所有执行人员必须按本程序文件规定进行标识,并对其加以保护,直至做好记录,以便发生问题可以追溯,并保持追溯中畅通无阻。4.6各主管部门应对标识工作和制作的标识形式执行严格管理,防止随意使用。4.7技术质量部、安技保卫部、工程部每季度分别对主责标识和可追

10、溯性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4.8标识的管理4.8.1标识牌或标签按规定的统一规格制作。4.8.2各种标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保护,防止标识被损或消失。4.8.3记录填写完毕,项目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进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3改进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过程表述标 识 范 围施 工 半 成 品进货检验/顾客财产/施工设备/监测装置工 程 成 品标 识 方 法验收单台 帐合格证检验报告实体标注挂牌验收记录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监理资料标 识 状 态待 检合 格不 合 格待 定可 追 溯 性 限

11、 定施 工 部 位追溯材料来源追溯加工历史水 泥沙、石料操作人班组负责人质 检 人规格数量质量证明试验报告填写可追溯记录过 程 监 控改 进标 牌钢 材日 期生产厂家进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目的对工程(加工)所需物资进行监视和测量,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程物资进场后的监视和测量。3.职责3.1技术质量部负责进货物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是该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3.2各分公司和质量检测站负责监视和测量的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3.3各分公司负责采购物资的采样送检或复检。应确保合格材料提供给施工(加工)现场。3.4各分公司按照有关标准

12、规定要求,负责取送试样的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 过程表述(见附页)4.2 进货物资的检验、验证4.2.1物资进场后,各接收单位材料员应按合同或协议中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种进货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型号、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一些与质量有关的证件,双控材料以外的其它建筑产品经验证符合质量要求的做好合格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材料作好标识予以退货或更换并填写进货物资验证记录,及时送试复验。4.2.2进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交付日期,应在供货合同及有关协议中明确标注,各接收单位应以此作为验收依据。4.2.3经验证如发现丢失

13、、损坏或不适用情况,接收单位有权拒收,并执行采购控制程序。4.3进货物资的试验4.3.1需经过复试的材料: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双控材料及砂、石、机砖、沥青、外加剂、砼承重砌块等材料。4.3.2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在需要经过复试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专人负责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试验取样方法进行现场抽样,填写抽样委托单并及时送交质量检测站,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材料的物理、力学、化学等特性检/试验。该专人并负责取回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项目部材料员对该批材料做出状态标识。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进行隔离处置,不得使用,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a.试验样品应有明确标识,凡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试验样品,质

14、量检测站有权拒收;b.质量检测站接收试样和试样委托单后,应登记试样、实验委托单接收台帐,并有接收人签字和接收日期等;c.凡接收的试样和试验完的试样,均应按规定区域存放,不得混放。4.3.3 质量检测站应按规定的试验标准完成试验。a.试验依据的标准应是有效版本;b.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保护好试样的标识,以防试样混淆;c.试验人员应认真填写每项试样记录,并予以保存。4.3.4 试验完成后,由试验人员填写试验报告单,试验报告填写要符合规定要求。a.试验报告内容要填写齐全,不得漏项,结论正确,并对检验结果负责;b.试验报告必须由试验人员、审核人员、质量检测站负责人三级签字后加盖印章方能发出;c.试验

15、报告填写后不得随意更改;d.试验报告和试验原始记录要由专人负责保管。4.3.5确定进货检验的数量和性质时,应考虑在供方处的控制力度和所提供的合格证据进行权衡确定。4.4对施工中使用的物资必须经检验和试验,不允许因急需而放行。4.5对于提供不合格品的供方应重新进行评价、处置和记录,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6公司技质部每月对采购物资试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4.7公司工程部定期对采购物资及进货检验情况进行检查。4.8记录的管理4.8.1本程序所涉及的各项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4.8.2进货监视和测量的记录应清楚地表明进货物资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监视和测量。4.8.3凡“持证上岗人员名单”中被授权的有关检验人员即为合格产品放行的责任人。进货监视和测量控制过程表述进货监视和测量识别进 货 物 资 验 证填 写 验 收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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