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手工业与资本主义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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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朝手工业与资本主义萌芽第一节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明代中后期在东南沿海地区某些手工业行业中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遭到了明清之际战乱的严重破坏。清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又重新活跃起来。清代前期,无论是社会生产力还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都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样一种新的社会经济水平上,清代手工业的资本主义萌芽较之明代又有了进一步的增长。这主要表现为:作为商业资本代表的包买商空前活跃,商业资本日益侵入生产领域,控制小生产者;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业部门比明代增多,规模也有所扩大,特别是在地区分布上已由东南沿海地区扩展到了内地;手工业的雇佣劳动数量显著增

2、加,手工业工人与作坊主、工场主的劳资对立更加尖锐,逐渐成为封建社会末期一个越来越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包买商的空前活跃乾隆、嘉庆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已超过明代。棉布、绸缎、纸、糖、盐等手工业品以及棉花、蚕桑、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的生产都比明代有较大增长,并且地区性分工更加明显,形成了一些比较集中的产区。如江苏是棉纺织业发达的省份之一,又以松江府的棉纺织业尤其著名,当地“纺织不止村落,虽城中亦然”。内地也有类似的棉布的集中产区,如四川的新津“男女多纺织,故布最多”。太湖地区则以蚕桑生产为主, “环太湖诸山,乡人比户蚕桑为务”。江西的抚州、建昌(今江西南城) 、宁都等地麻织业非常兴盛,当地“缉麻

3、织线,犹嘉湖之治丝” ,宁都更是“俗无不缉麻之家”。四川的荣昌也是“南北一带多种麻,比户皆绩,机杼之声盈耳”。而制糖业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以及四川的内江等地。在一些手工业品或经济作物的集中产地,小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已主要不是为了自给,而是更多地作为商品在市场出售,并且也已主要不是为了满足当地市场的需要,而是为了遥远的市场。如新津家庭棉纺织业所产的棉布就“有贩至千里外者”。乾隆年间,江浙一带所产蚕丝除了销往各地,还有一部分销往国外市场。小生产者的分散、孤立状况与扩大了的市场之间产生的不可调合的矛盾,势必使小生产者日益依附于商业资本。这就为商业资本乘机插入小生产者与市场之间、控制小生产者、侵入生产领

4、域提供了机会,于是包买商作为商业资本的代表也就空前地活跃起来。 康熙松江府志卷 5。 道光新津县志卷 2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 1 卷 201 页。 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卷 14。 同治荣昌县志卷 16风俗 。 道光新津县志卷 29。乾隆年间,在江浙一带的蚕桑产区,每当蚕茧收成之时,有商人携带资金分赴各村,利用蚕家急于出售的心理,乘机贱价收购,垄断了市场。商人还通过放款预购的方式,利用高利贷进一步控制小生产者。在广东制糖业中,商人往往预先向蔗农发放糖本,冬天则收取糖利。或预先向糖寮放帐,待榨出糖后收取产品。在江西赣州苎麻产区,福建商人于二月发放苎钱,到夏季收获时将苎麻运走。无锡盛

5、产棉布,但当地不产棉花,棉花仰给于外地。一些商人就开设棉花庄,专门以棉花向小生产者换取棉布。在湖州南浔镇,商人也屯积棉花,以花换布。广东的佛山镇也有类似情况,棉布业的老板向纺工提供棉花二斤,收回棉纱一斤。在南京和苏州的丝织业中,一些资本雄厚的大商人开设“账房” ,向小机户发放原料,收回成品。小机户一般在“家中置木机从事织造。 ”为账房加工,称为“代料” 。小机户2织丝之前,先要将原料送染房染色,并分散给织工络丝,织成绸缎后送回账房,账房评定产品质量,称为“仇货” ,然后按产品质量和数量支付工资。 “小机户无甚资本,往往恃账房为生”,只能完全依附于商业资本。尽管账房并未变革小机户分散生产的方式,

6、但实际已经使小机户变成在家内为账房劳动的雇佣工人,从而形成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家庭劳动。账房已经达到商业资本的最高形式,在这里,账房的商业资本变成了工业资本。手工业部门的增多 李调元:南越笔记卷 16糖 。 乾隆澄海县志卷 19生业 。 乾隆赣州府志卷 2物产 。 黄卬:锡金识小录卷 1备考上。 钱泳:履园丛话卷 23杂记上, 换绵花 。 咸丰南浔镇志卷 24。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 1 卷 257 页。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 385实业考 。 陈作霖:凤麓小志卷 3记机业 。 陈作霖:凤麓小志卷 3记机业 。清代前期,朝廷对于手工业的限制比明代有所放宽,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条件比明代有所改善,

7、这对于手工业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是比较有利的。清代前期,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手工业资本主义葫芽的发展程度超过了明代。江南的丝织业在明代就相当发达,并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清代江南的丝织业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城镇中集中了一大批与农业脱离的丝织业作坊。苏州东城一带以丝织为业的不下万户。杭州的丝织业也空前兴盛, “东北隅数万千家之男女,俱需此为衣食之谋”。南京的丝织业发展尤其迅速,仅缎机就有三万张,纱、绸、绒、绫织机还不在此数。已超过苏杭两州。广州的丝织业更是后来居上,雍正年间才开始兴起,到嘉庆、道光年间,已有织工四五万人了。从苏州城中“比户习织”的情况来看,这些城镇中的丝织业大多是家庭手工

8、业作坊,生产规模比较狭小,有许多可能还是向账房领取原料代为加工的小机户。但苏州丝织业中使用雇佣劳动力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苏城机户,类多雇人工织,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在苏州城内,每日清晨都有许多机工在桥头待雇,靠出卖劳动力谋生。不过,对于苏州丝织业机户雇佣工匠的情况还必须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清代前期在苏州丝织业中的机户,一般是通指民间从事机业的人户而言,既包括丝织个体手工业者(小机户) ,也包括兼营纱缎庄(俗称账房)的铺户,是二者的一种混称。苏州的经营纱缎庄的铺户(账房)除了控制小机户,让他们在家内为自己工作,还“自行设机督织”,直接雇佣机匠从事生产,从而兼有包买商和作坊

9、主的双重身分。他们雇佣机匠时,是采取“按件而计”的方式购买劳动力的。虽然对于长雇的机匠,除了发给正项工资外,经营纱缎庄的铺户还要按例定期另给酒资,使劳动力的买卖关系蒙上了一层封建色彩。但从纱缎庄铺户与机匠之间关系的基本方面来看,仍然具有资本主义雇佣剥削的性质。至于小机户雇佣机匠,往往是出于生产上的需要,临时补充家庭劳动力之不足。被雇请的短工只是作为一种辅助劳动性质的助手,他们与小机户之间属于帮工与作坊师傅的关系。在南京丝织业中,清廷取消对私人织机数量限制以后,由竞争引起的丝织业机户之间的分化已非常明显,道光时期,南京丝织业中已经出现拥有五六百张织机的大机户。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 1

10、 卷,中华书局 1962 年版。 光绪仙居县志卷 10,张丽生:杭州机神庙碑 。 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 19拾补 。3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第 183 页,中华书局 1959 年版。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 6 页,三联书店 1959 年版。 康熙苏州府志卷 2风俗 。 民国吴县志卷 51物产 。 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 15拾补 。而明代私人拥有织机最多不过二十到四十张,这表明清代丝织业中手工业者的分化程度已大大超过明代,生产资料以资本的形式日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机户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使雇佣劳动力的数量相应地大量增加。南京丝织业中大机户的作坊,已经具有处于萌芽状态的工场手工业的性质了。

11、清代前期,苏州是重要的棉布市场,各省商贩大都在苏州采购青蓝布匹,于是苏州的染踹业也就随之兴盛起来,并逐渐脱离布店成为专门的手工业行业。当时苏州有踹坊四百五十余处,每个踹坊各有踹匠数十人不等。踹坊多由包头开设,包头置备平整布匹所需的菱角状巨石、木滚等生产工具以及房舍,招集踹匠,然后向布店领取布匹进行加工。踹匠来自江南江北各县,多是单身前往,由包头提供住房并垫支柴米银钱,显然是无任何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踹匠每踹布一匹,得工价银一分一厘三毫,除偿还包头垫支的柴米银钱,每人每月须向包头缴纳银三钱六分,作为使用房舍及生产工具的费用。苏州染踹业中,包头虽然也是向布店领取原料进行加工,但性质与丝织业小机户

12、为账房“代料”完全不同。因为小机户是以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劳动为主,并且“无甚资本” ,只雇少数机匠作为辅助劳动性质的助手,属于在家内为账房工作的工资劳动者,而包头并不从事生产,从他能够招容数十名踹匠,并提供房舍、生产工具以及垫发柴米银钱来看,是拥有相当的资本的。包头凭借房舍及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剥削踹匠,剥削率也是相当高的,据学者计算,包头每月对每名踹匠的剥削总值相当于踹三十三匹布的工价。此外,踹匠也受到布商的剥削。包头与布商分别占有生产资料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共同参与瓜分踹匠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情况并不能改变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性质。清代由于对铁矿采铸的控制比较松弛,民间冶铁业有很大发展,广东的

13、冶铁业的发展尤其显著。雍正后期,广东已有冶铁炉五六十座,用工不下数万人。乾隆时期,佛山镇已有“炒铁之炉数十,铸铁之炉百余,昼夜烹炼、火光烛天”。在广东民间冶铁业中,都是“富者出资本以图利,贫者赖佣工以度日”。投资者与雇工之间是很明显的雇佣剥削关系。清代冶铁业主要以木炭作为燃料,只有靠近山林的铁矿才可能开采鼓铸,铁场规模一般都比较大。一个铁场大约有司炉者二百余人,掘铁矿者三百余人,汲水者、烧炭者二百余人,并有驮牛二百余头,舟船五十艘。 “计一铁场之费,不止万金,日得铁二十余版则利赢,八九版则缩,是有命焉”。这种铁场已经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了。 张瀚:松窗梦语卷 6异闻记 。 雍正硃批谕旨

14、第 42 册, 浙江总督李卫奏折 。 皇朝经世文编卷 52户政 ,鄂弥达:请开矿采铸疏 。 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 5乡俗志 。 皇朝经世文编卷 52户政 ,田畯:陈粤西矿厂疏 。 屈大钧:广东新语卷 15货语 , 铁 。陕西、云南、四川、湖南等地的冶铁业发展也很迅速。特别是陕西南部的秦岭和大巴山地区,铁矿靠近老林,便于就近烧炭冶铁,并且这些地区聚集了大量流民,劳动力资源也非常充足,所以冶铁业相当兴盛。在陕西的盩厔(今周至) 、留坝、略阳、定远(今镇巴)、凤县等地,有铁厂数十处,仅凤县一地就有铁厂十七处,柴厢十三家。在陕西,冶铁炉一般高一丈七八尺,每炉可冶炼矿石几百斤。炉前由十几个人轮流拉动风箱,

15、炉火昼夜不断,还要有专门辨火候、别铁色的技术工匠。通常一炉需要佣工十几个人。再加上运木4装窑烧炭、开石挖矿以及运输矿炭,则“供给一炉所用人夫须百数十人,如有六七炉,则运作佣工不下千人” 。一些大的铁厂有二三千人,小厂也有千人或数百人。投资铁厂的,大都是外来客民,他们“携带工本,雇募匠役”。他们与铁厂中的工匠之间显然是雇佣剥削关系。这些投资者的资本都比较雄厚, “凡开厂之商,必有资本足以养活厂内之人”。清代陕南地区的冶铁业中也已经出现了处于萌芽状态的手工工场。清代陕南大巴山地区,还有大量的纸厂、木厂、耳厂等,各厂多者数百人,少者也有数十人。以纸厂为例,大巴山区竹林茂密,造纸原料极为丰富,而且成本

16、低廉,非常适宜开设纸厂。在陕西西乡有纸厂二十余处,定远有纸厂一百多处,洋县有纸厂二百余处。厂主和工匠大都来自四川、湖北两省。厂主出资办厂,工匠以出卖劳动力为生。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剥削关系在这类纸厂中已经出现。铜矿的采铸是在清代发展得很快的一种矿业。清代的铜矿主要集中在云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湖南等省,特别以云南的铜矿发展最快,也最著名。据官方估计,云南铜矿盛时有大铜厂四十八处,每厂雇佣矿工七八万人,小厂也在万人以上, “合计通省厂丁,无虑数百十万”。云南铜厂的矿工, “非独本省穷民,凡川湖两粤力作功苦之人,皆来此以求生活”,大都是一些靠劳力谋生的无产者。但是按照领取报酬的不同方式,他们又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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