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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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篇一: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苏州工业园区百川建筑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2、本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3、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消防、生

2、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用表详见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4、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5、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企业总工及工程管理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带班检查。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XX87号)的规定。6、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及应会同公司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管

3、理部到施工现场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7、各分公司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按本制度执行。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2、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用表详见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3、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

4、,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4、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5、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记录整 改 通 知 单篇二:项目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XX】576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

5、生产制度(暂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武云高速BT项目二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即日起要求本标段所有从业人员,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条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主要形式:现场巡视检查和蹲点带班生产(正常上班日)。第三条 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部书记、生产副经理、总工。项目经理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四条 项目部领导带班原则上按照经理、副经理、总工顺序轮流进行,计划如需临时调整原则上由各带班人自行协商调整。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项目经理带班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深入、全面了解

6、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2、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疑难问题。第六条 副经理带班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深入、全面了解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2、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疑难问题。3、检查主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4、检查上报项目公司批准的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七条 总工带班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深入、全面了解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2、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疑难问题,主要为安全技术措施问题。3、检查上报项目公司批准的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八条 工程部经理带班职责:

7、1、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深入、全面了解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2、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疑难问题,主要为安全技术措施问题。3、检查上报项目公司批准的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予以重点检查。5、负责制定项目部带班生产周计划,并在领导带班日提醒领导带班。第三章 工作流程第九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项目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括带班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第十条 项目部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根据具体情况主要对主要负责人带班情况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控制

8、情况予以重点抽查。第十一条 项目部带班领导应对带班日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当日不能解决完的应交由次日带班领导继续督促解决。根据情况可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第十三条 带班要求:1、项目部各级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工作日记)。2、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楚。3、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

9、门报告,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第四章 考核奖惩第十四条 工程部于每半年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第十五条 奖励细则: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十六条 处罚细则: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

10、罚。2、带班领导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担处罚。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20XX年07月30日起正式实施。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武云高速二标安全生产带班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组 长: 尹国辉副组长:成 员:20XX吴 伟 吕建军 武今翔 张 坤 于剑君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云高速BT项目二标项目部年07月30日郭继强篇三: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都安至武鸣二级公路工程建设第一合同段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都安至武鸣二级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主要负责人带

11、班制度为了促使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项目部必须每班有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项目专职安全员跟班,与项目操作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每班工作结束时,项目跟班专职安全员应确认操作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项目总工长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每月现场带班不得少于7次。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安排表每月安排一次,经项目经理签

12、字批准后分发给各带班人员执行,并在项目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公示。二、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带班期间,项目部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实施现场监督。(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三、带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带班领导”)应当及时将带班期间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带班领导应当认真

13、填写现场带班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或遇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带班的,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或委托其他带班领导带班。带班期间,带班领导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旷工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带班领导不在岗的,承担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四、项目部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领导的指挥和管理,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五、项目部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必须要求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相应建立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并及时上报月度带班安排表,以备项目部监督。六、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安排表及交接班记录等资料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保存,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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