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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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和规范银行结算行为,明确收支业务程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票据及结算方式(一)支票。是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支票一般只在本市(泰安市)、县范围使用,付款期为十天。(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付款期为一个月。适用于异地采购结算业务。(三)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付款期为六个月。适用于物资采购

2、业务或资金结算业务。(四)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各种款项结算均可通过汇兑结算。(五)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主要适用于承兑汇票,存单等款项的结算。(六)票据的背书转让。按“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七)网上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是指以因特网为媒介,开展的通过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信息查询、转账付款、在线支付、代理业务、贷款等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各种结算方式都必须遵守银行结算规章制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表达清晰,达到标准化、规范化。二、结算要求(一)收入款项的管理:

3、1、经营销售部门收到银行汇票、承兑汇票、转帐支票后要立即送交财务部门,通过网上银行汇款的应及时通知财务有关岗位,由财务部门审核验证,并将银行汇票、转帐支票及时送存银行。2、财务部门应建立登记簿,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序时逐笔明细登记,并按时办理委托收款将款项及时收回。3、财务部门收到客户的转帐支票,应通过银行电话查询或由客户将支票存入我公司帐户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4、对业务发生频繁的客户,其结算应通过往来帐户进行反映。即收到货款时,贷记“应收帐款”,结算货款时借记“应收帐款”。(二)支付款项的管理:1、各业务部门办理货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月度货币支出计划,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

4、办理付款。2、业务部门办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原料款、材料款应填制购货借据,填明“负责结算人”,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同时必须持有一份公司领导批准的购销合同方能办理预付款项。3、各部门的预付款项,由“负责结算人”设置台账明细登记,并及时办理结算和按月与财务部门对帐。如超过一个月不与财务部门对帐,又不及时进行结算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新的预付款业务。4、财务部门负责往来帐目核算的岗位,应对预付款项了如指掌,并及时催促“负责结算人”结清预付款项。(三)银行票据的管理:1、财务部门出纳岗位应建立严格的支票领购、注销手续,对作废的票据要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并按规定销毁。2、任何人不得签发

5、“空头支票”、“空白支票”、“远期支票”、“空收款人名称”,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签发人赔偿。3、银行出纳切实保管好收到保存的票据,并予以详实登记,票据到期及时办理收款手续。(四)网上银行的管理1、具有特权级别的人员负责维护该单位网上银行业务授权模式和一般用户的操作级别和业务权限、监督和核对所有用户的操作日志,但不能处理网上银行业务;2、业务录入员负责录入网上银行交易数据,然后由授权员根据相应的业务权限和授权模式负责复核确认并正式提交银行进行处理3、不同金额范围内设定不同的授权组合。严禁单个个人操作业务全过程。对重要业务和一般业务、大额交易和小额交易区别管理,实行不同级别的授权控制方式。大额度

6、付款必须经过授权。4、切实保管好,口令卡、密码、网银证书等信息资料,禁止泄漏给他人,定期对安装网上银行的电脑进行系统维护,安装网上银行的电脑禁止访问和浏览网上银行以外的网站或网页,对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软件及时升级,以保障系统安全。三、其他(一)出纳人员要及时与开户银行对帐核对存款数额,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出现的未达帐项,要查明原因,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清理。次月12日前,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转交财务负责人一份。(二)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按日期、帐号顺序装订和归档。(三)银行预留印签由稽核人员保管。如移交他人,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转移登记簿上予以登记,由财务负

7、责人和双方签字后办理。出纳人员办理付款业务须经稽核人员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签。四、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修订和解释。篇二:银行结算制度银行结算制度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1.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准开设银行账号,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可在当地设立银行结算账户。2.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银行账户,下属分、子公司经批准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管理。3.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4.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

8、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5.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6.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银行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 1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上述各类帐户均有不同的设置和开户条件。基本

9、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并核发开户可证,许可证正本由存款单位留存,副本交开户行留存。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专用账户单把某一项资金拿出来,方便管理和使用

10、,所以新开设的帐户叫专用账户.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 2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2)自愿起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挥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3)存款保密原则。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怎样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1、一般程序:1、填制开户申请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应出具法定代理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亲自办理必须授权他人办理(除出具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件)。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一致。2、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单位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及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3、开户银行

12、依法审查: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和 3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当地人民银行。4、人民银行依法核准:人民银行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5、开立账户:人行依法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银行为存款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一)基本存

13、款帐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见表21),提供规定的证件(表22)。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表23),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帐户。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开立基本户需要携带以下资

14、料: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4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若是他人代理,需要法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二)一般存款帐户设置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帐户。同时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 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三)临时存款帐户开立的程序

15、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帐户。怎样办理银行帐户变更、合并、迁移和撤销(1)帐户变更。开户单位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单位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印鉴或出纳员印鉴的,应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并出具有关证明,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注销原预留的印鉴卡片。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变更帐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 5篇三:3-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规范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票据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 银行结算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 银行结算业务即转账结算业务,也叫支付结算,是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的业务。第四条 结算办法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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