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保管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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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保管制度篇一:药品管理制度汇总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一原则上住院患者不得使用自备药品,仅在患者病情急需而药学部门不能供应此药品且患者又有自备合格药品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使用自备药品。二如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签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三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核对等。四使用自备药品是应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情况。五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如下。一科室基数药品是指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

2、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二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由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确定,报药剂科备案。三基数药品的管理1药剂科制定统一表格,按照科室统计记录基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责任人。2第一次基数时,由科室经药剂科药库领药,一次性院内消耗。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3因近期无抢救患者致基数药品失效的,由医院承担损失,做科室消耗支出。4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无正当理由失效的由科室承担经济损失。5基数药品数量准确,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6临床护理部门应有责任人管理基数药品,防止过期失效。药剂科应定期的检查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的情况。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3、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1按照国务院20XX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的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每月购入一次。2其他精神药品的采购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供货公司购入。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4、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两人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双人签字。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一套,人工帐一套。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由医务科负责管理。2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规定,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

5、方使用量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开具的每张处方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注射剂一次常用量。(2)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3)控缓释制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4)癌症疼痛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5)精神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6)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一次常用量,不得带出医院使用。(7)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一日常用量。4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调剂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调剂和核发人员签字。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6、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6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7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四检查1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2药剂科每季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问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

7、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二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医院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按照卫生部的

8、规定使用规定的处方。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的处方量使用。七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八医院药剂科每半年总结一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情况。九医院按照规定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使用、登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出现违规管理的问题。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应及时在医院药事委员会会议上通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

9、定。一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二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三药库实行专用帐册管理。调剂部门使用药品做到“日清日结”。四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 2 年。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六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

10、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避免套购药品的现象发生。七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篇二:药品贮存管理制度药品贮存管理制度(一)药品贮存的原则是:安全贮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贮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三)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保管。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贮存于阴凉库、常温库、低温库内。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一20;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 0;相

11、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 75%之间。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贮存保管,其中: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区;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4. 药品

12、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绿色:为合格药品区。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7. 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

13、管台账。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差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上级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9.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做好仓库温、湿度等管理,正确贮存药品。10. 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11.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进行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篇三: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

14、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12、 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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