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练习题(全)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91174145 上传时间:2019-06-26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2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练习题(全)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民法练习题(全)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民法练习题(全)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民法练习题(全)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民法练习题(全)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法练习题(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练习题(全)(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 民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民间订婚的习惯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著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 )。A、土地 B、房屋 C、商标 D、商业秘密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A、生命权法律关系 B、健康权法律关系C、姓名权法律关系 D、配偶权法律关系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

2、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二、名词解释1、民法 2、民法的渊源三、简答题1、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2、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四、论述题1、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参考答案一、多项选择题1、BCD 2、ABCD 3、ABC 4、ABC二、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法的渊源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可以说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产生的根源,这是从民法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关系讲的;也可以说民法的渊源是法官裁决民事案件的法源,即法官判案的法律根据。通说认为,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

3、表现形式。三、简答题1、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1)制订法:宪法中的民法规范;民事法律;国务院制订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2)非制订法: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所作的民事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具有约束力;习惯:只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认可的习惯才可视为习惯法。值得注意的是,判例和法理在我国均不具有民法渊源的效力。2、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4、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四、论述题1、(1)民法是调

5、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体的经济关系。其特征:第一,财产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第二,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第三,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有偿的。(3)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共分两类,一类是人格关系,一类是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指民事主体本身所应具有的权利主体资格即因人格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指基于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其特征:第一,这种人身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第二,

6、这种人身关系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第三,这种人身关系与主体具有不可分性。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 A、指导功能 B、补充功能 C、惩罚功能 D、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

7、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4、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 )。A、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B、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C、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5、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

8、原则的有(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二、名词解释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公序良俗原则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2、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包括哪些?四、论述题1、试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D 3、D 4、A 5、B二、名词解释1、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

9、利能力)平等。民法通则第9条、第10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在各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决定了民事主体平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这是由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决定的。2、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

10、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2)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预。(3)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由当事人自愿协商。(4)违反自愿原则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3、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用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及民事责任承担等。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法在规范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承担上,体现公平原则,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2)在法律适用上应贯彻公平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法律缺乏规定时,法官应根据公平原则做出合理的判决。 4、公序

11、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原则是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通行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条规定的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逻辑内涵基本一致。四、简答题1、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制度和规范之中的民法根本规则。其含义包括:(1)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

12、、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民事司法的基本准绳,是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则。(2)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各种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与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法律是它所调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人们生活的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原则也有所不同。2、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求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和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3)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

13、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一样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五、论述题1、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是指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中的作用。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是:(1)指导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2)约束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都有约束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单行法、民事特别法均有约束力。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都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3)补充功能:在具体民法规

14、范缺乏规定,对某些民事关系用类推也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处理民事纠纷,民事主体也可以直接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是(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形式2、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A、塘中的鱼 B、夜空中的星星 C、不作为 D、企业的名称权3、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撤销 B、解除权 C、债权请求权 D、追认权4、人身权属于(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5、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A、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 B、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C、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延期性抗辩权 D、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6、依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7、民事义务依民事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为标准,可分为( )。A、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B、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C、法定义务与积极义务 D、约定义务与消极义务8、依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种责任为(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