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代理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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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代理人制度篇一: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从业人员从缺、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得以持续推动,并为培育储备主管之领导及管理能力;提升从业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各级主管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之。第三条 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八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办公室位置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第四条 代理原则(一) 代理人资格以各单位公布之名册为准。(二)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

2、)字。(三) 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应按下列原则:1 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2 部门内之次级主管。3 同部门各单位之平行主管。4 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5 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6 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第五条 代理(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代理人应执行代理权:1 被代理人从缺。2 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或出席会议时,经被代理人指示或经被代理人于相关表格(如“公差(公出)申请单、请假卡”)签认。3 无法同时处理之日常事务,经被代理人委托或指定者(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4 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行按各分

3、店管理单位所公布之(职务代理人名册)(如附件一),请代理人员进行代理。(二)各级主管为了工作需要,行视实际状况主动协调或调整所属人员之职务代理人且于单位内公布之,并以口头或书面通知来往密切之单位、厂商及客户等。第六条 申报作业(一) 各级主管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按下列步骤提出申报:1 被代理人(即各级主管)应填写(职务代理人申报表)后,制作(职务代理人名册)(附件一),并经人事主管(含)以上主管核准公布后生效。2 签认后,呈请上一级主管核准,再送人事单位存档备查。(二) 各管理单位会总同仁之(职务代理人申报表)后,制作(职务代理人名册)(附件一),并经人事主管(含)以上主管核准公布后生效。(三

4、) 若有异动应依上述申报作业做更正,并照会人事单位。第七条 管理单位职责(一) 各管理单位:1 每半年(4月及10月)将其部门各级主管及间接人员之(职务代理人名册)通告各部门。2 职务代理人之建档及更正作业。3 推动其部门建立职务代理制度。第八条 被代理人权责(一) 被代理人在被代理以前,应将交办事项向有关(职务代理人)交代清楚。(二) 厂处长级(含)以上主管出差十天(含)以上时,应备书面资料载明所指定之(职务代理人),并告知有关单位。出差十天以内者,视实际情况,若有必要亦应比照办理之。(三) 被代理人应视实际情况填具(职务代理授权表)(附件三),并公告之。(四) 被代理人返回办公室位置后,应

5、主动向有关(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 期间所交办之各项事务。第九条 代理人权责(一) 被代理人从缺时,代理人之权责同与被代理人。(二) 被代理人因出差(公出)、缺勤等因素而不在办公位置时:1 除与公司政策及费用有关之核决外,代理人之权责同于被代理人。2 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3 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4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三)原则上,职位轮调时,优先考虑该职位之代理人。篇二:一、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

6、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 组长级以上人员)三、职责人资中心: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或发布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各部门: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新职务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

7、5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行相应职责和权限。四、具体事项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代理原则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字; 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a) 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b) 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c) 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 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 部门内职

8、称较高之人员; f)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该完成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使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代理手续启动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被代理人的“出差申请单、请假单”)上签字确认 被代理人出差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时,按

9、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代理人员自动履行代理。职务代理期间事项事前(被代理人在离职、出差、请假或休假等前,应完成事项)a) 将待办工作及持有资料移交职务代理人; b) 在出差单或请假单上,请代理人签字确认;c) 凡离岗达一周以上者,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人交代授权及工作计划项目; d) 设定离岗期间的紧急联络方式;e) 被代理人未完成上述工作的不得离岗,如因交待不清以致延误工作者,应自负完全责任。 事中(职务代理期间应完成事项)如遇被代理人请假或出差等不在岗位状况时,除与公司政策及费用和重大人事任免有关的事务审批外,代理人之权责于被代理人相同;一般有如下事项: a) 代理各类公司

10、的签批;b) 代理被代理人职务说明书内规定的工作事项; c) 例行性工作的处理; d) 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理; e) 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如遇重大、紧急突发事项,应随时与被代理人联络,协同处理; 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直属主管应确实督导各项代理工作有效执行。 事后(销假(差)后应完成事项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作详实的局面或口头报告 被代理人返回办公室位置后,应主动向有关(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及完成状态; 直属主管应确实督导代理人在代理期间的工作项目是否已移交给被代理人并了解代理人在

11、职务代理期间之所开展工作的状况和效果。代理期间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并负同等责任,不得卸责五、岗位职务代理人的培训与激励负责组织干部层级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培训重点为如如何何履行代理人职责和职责道德教育以及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负责对部门关键岗位的代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代理人要合理规划,做好备份人员的培训工作。原则上,职位轮调或升迁时,公司应优先考虑该职位代理人;对表现优异的代理人员,相关部门或人资中心可提报总经办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奖励。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代理人的,人资中心或各部门要予以调整,及时更新“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对在代理期间不能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玩

12、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六、表单记录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职务代理人审批单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制定:审核:批准 日期:20XX-5-09 日期:20XX-5-09 日期职务代理人审批单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篇三: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公司各种职务之日常作业能顺利运行,不因人员休假、缺勤、异动而受影响延误,并培养代理人具备较高层、宽广的能力,以储备优秀干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凡有关公司各类职务代理人异动、代理人指定、代理权限限制、代理人义务、管理约束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3.定义无4.权责 行政中心为推行

13、该制度实施的主导单位。 各部门主管负责职务代理人名录的制定,被代理人工作职务说明书的汇整及人员异动后相关文件的修订,并及时上报行政中心。5.内容 代理人指定 凡担任本集团公司班组长级以上人员(含班组长),及各部门主管认定属重要性、独特性之职务,均应由上级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由各部门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职务代理人名录,提交行政中心存档。 职务代理人以所属下级优秀、适任之人员为优先,原则上不得由上级或跨部门人员担任。 凡遇职务或人员异动时,异动部门相关负责人须修订职务代理人名录,并提交行政中心存档。各级主管至少应设二位职务代理人,第一代职务理人,第二职务代理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14、 被代理人职务说明 公司所有被代理人均应就其职务,制定该岗位之工作职务说明书,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及作业要点,经主管审查后,并报交行政中心存档。 职务有重大调动时,须配合修改职务说明书,或定期由行政中心召集各部门进行修订。 代理人更换及考核 凡因组织调整、职务异动、人员离职等,必须于异动生效一个月内,由部门主管指定异动人员新的职务代理人,并报行政中心。 代理人严重违规,或工作严重失职,或部门结合代理人表现认为已不适合担任代理人,部门主管有权利随时提出变更代理人,并报行政中心。原则上,职位轮调或被代理人工作调动或升迁,优先考虑该职位之代理人。 代理人权限 职务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休假、外出时,行使下列权限: 例行性工作:被代理人日常应执行、处理之正常工作。 紧急性工作:基于时效性考虑,无法等待被代理人返回工作岗位再行处理之紧急性工作。 代理核签之工作系属重大决策或事件时,代理人应呈请被代理人之上级主管核决,不得代行。代理人义务被代理人于休假或外出时,应告知代理人其去处、需代理人代行工作之内容、进度与注意事项,休假或外出时间超过4小时的,并以邮件(OA系统公告)或书面形式知会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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