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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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一:xx卫生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xxx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

2、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 职责权限。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

3、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

4、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周星期一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技措费用。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书记、行政副院长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二、对于一

5、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

6、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第十二条 作业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三条 本制度字发布之日起执行。xxx20XX年4月制订篇二:医院安全隐患排

7、查与整改制度*医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预防与排查:1、岗位安全责任: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2、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二、报告与整改1、安全隐患报告:(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

8、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三、处罚与奖励: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9、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科室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篇三:xxxx医院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xx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院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

10、陷。第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单位主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在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院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医院有关科室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消除;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按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整改难度,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应当保障隐患排查治

11、理所需资金,所需资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第七条 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1(一)督促、检查本科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投入的有效实施。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拟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二)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三)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四)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第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

12、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应当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院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一)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二)非本科室原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形成原因、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等情况。第十二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2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13、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装臵、设备、设施。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当组织验收。暂停使用的相关装臵、设备、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四条 应当按照要求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所属类型、所在位臵、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作业和使用。第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故隐患报告的,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有关情况,采取治理措施;对于超出本部门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报告医院主要负责人,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协调处理。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xxxxxxxxx医院20XX年7月27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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