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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纠纷病例讨论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减少误诊、漏诊,保障医疗安全,对医疗纠纷及潜在医疗纠纷病例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要执行纠纷病例讨论制度。医务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纠纷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凡发生纠纷的病例,所在科室均应进行病例讨论。三、讨论由纠纷发生科室科主任主持,科内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其中经治医师、上级医师及护士长必须参加。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职能科室参加讨论,必要时院级领导参加。四、讨论程序 1、经治医师详细介绍患者的一般情况、病史、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过程、抢救经过,发生纠纷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经验教训等。 2、参加人员按低级职称到高级职称依次发言,发表个人对该病例诊治过程的看法、意见和认识,在检查、诊断、治疗、服务等各个环节是否存在缺陷或不足,共同探讨每一起纠纷的背后,都有哪些安全隐患。 3、科主任归纳评价诊断、治疗和抢救经过,提出经验教训、自查情况、改进措施等。五、讨论结束后24小时内由纠纷发生科室写出书面报告交到医务科。六、医务科根据科室讨论内容,协调解决并进行督导检查。医 务 科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