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道路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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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区道路设计规范篇一:居住区道路规范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2 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3 小区道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4 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5 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 根据地形 气候 用地规模 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 应选择经济 编辑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

2、圾车等的通行3 有利于居住区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 以及建筑物普智的多样化4 当公共交通路线引入居住区阻隔 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 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6 城市旧城区改造 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 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7 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8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规定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雨20M2 小区路:路面宽6M-9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 4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3 组团路:路面宽3M-5M 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 需敷设供热管线的

3、不宜小于10M 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5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 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 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 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 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路要求控制7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应遵循下列规则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主要道路宜平缓路面可酌情缩窄 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 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出入口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联 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

4、间距不应该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 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道路 人性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 当建筑物长度吵过80M时 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对接时 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 应该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对接3 进入组团道路 即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安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纵坡不应大于%5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 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6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 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

5、防滑措施 在地震设防地区 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停车位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1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10%2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例)不宜超过10%3居民停车场 库的布置应方便居民使用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4居民停车场 库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绿地边界对宅间道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3院落式组

6、团绿地面积计算: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距房屋墙脚;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居住区(级)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居信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组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2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3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4居民

7、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5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其它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规划用地外围的道路算至外围道路的中心线;2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用地面积,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篇二:住宅区出入口设计要求一、住宅区出入口的选址要求:1保证安全通畅(主要指机动车对外出入口):交通分区单元的机动车对外出入口所承担的交通流量在高峰时间控制在250 辆/小时以内。说明:按照交通分区原则设计的交通分区基本能满足此项要求,实际操作中如未满足交通分区要求或者交通分区单位的机动车出入口个数不是建议值(2 个),那么应该参考上页计算方法对出入口交通流量进行核算。尽量避免在大流量城市干道上开口。2便利居民

8、出行:人车混行主要出入口和人行主要对外出入口跟附近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要求不超过150 米。住区各类出入口尤其是人行出入口在尽可能前提下靠近周边大型服务设施。3满足出入口之间距离的要求:机动车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机动车对外出入口与人行主要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50M。人行出口间距一般不超过80M。二、出入口的数量:交通分区单位的适宜的车行出入口个数为2 个; 小于4 公顷的项目可以考虑设置1 个车行出入口;个别项目交通分区单位可设置3 个车行出入口,但一般情况不建议采用;交通分区的车行出入口不得超过3 个。三、消防要求:居住区的主要道路至少应该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当沿街的建筑

9、物长度超过160M 时,应该增设洞口尺寸不小于44M 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一般不超过80M,超过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道通道口。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说明:如受周边环境限制,考虑对大流量城市干道开口,需进行一下核算:应该根据高峰时段周边城市道路的车流量,运用交通工程学的计算方法算出出入口所允许的最大允许流量。如果这一流量值超过250 辆/小时,就应该尽量避免在这条道路上开口。或者额外增加其他出入口分散车流,但注意的是同时需要增加相应的建设和管理成本,一般情况下不推荐。(研究:居住区交通规划导则研究,卜蓉,深圳大学建筑系研究生论文)四、出入口的设计要求:1机动车出入口的车道设

10、计: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度。 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连。2交叉口采用的形式:住区道路与城市主干道:不建议设置交叉口;住区道路与城市干道:需要设置交通信号,选用的交叉口类型:环行交叉口,左转交叉口;住区道路与城市次干道:根据交通量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交通信号,选用的交叉口类型:T 型交叉口,环行交叉口,左转交叉口。3无障碍设计:人行出入口,人车混行出入口都需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具体设计要求参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4岗亭的设计应考虑视野开阔(如半弧形玻璃)。应考虑车主停车刷卡或缴费时的遮阳和避雨设施。主出入口岗亭建议

11、采用永久性建筑,岗亭设计应与小区整体风格相协调,有明显的领域感。主出入口的岗亭的面积需考虑同时容纳三个人和基本设施,其他出入口岗亭的面积考虑容纳一个人和基本设施。为保证员工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宜考虑在住区主要出入口岗亭内设置供护卫员使用的小型卫生间。5出入口道闸的设置出入口道闸属配套设施,建议规划设计初期将出入口的刷卡器及刷卡器防雨棚位置、样式统一考虑,施工预埋管线。避免因后期施工造成成品破坏。6出入口监控系统设置规划时应考虑出入口监控设备所需预埋的管线(出入口监控设备一般包括:可调焦距的监控摄像台,监控中心连接的紧急呼叫装置或电话,出入口周边足够的照明系统)注: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

12、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级,如下:资料: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篇三:小区道路设计小区道路设计目录一道路设计的一般规定(共7条)二消防车道设计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2宜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3消防车道设计要求4消防登高面设计三基地内道路的技术标准四山区道路五公园园路设计公园设计规范六道路构造设计七道路构造参考八透水路面九嵌草砖路面十丙烯酸聚氨路面一 道路设计的一般规定:1 道路系统应有利于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功能的合理布局,并有利于雨水排泄和管线敷设。2 居住区道路系统应保障内外连系畅通、安全、避免走回头路。便于消防车、救护车、货车、垃圾运输和居民小汽车通行

13、。3 居住区内的道路应人车有序。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出入口。规模较大的小区应有两个方向与外界道路相连接。机动车道路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防行车交叉)。4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m。并应设置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5 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位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并符合一下规定:与城市道路交接时,平面角度不宜小于75;距城市干道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小于70m;与人行道、过街天桥、人行地道的边缘线不小于5m,若有条件的最好为30m;距地铁出入口、公交站边缘不小于15m,若有条件最好30m;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的建筑出入口不小于20m

14、;距立交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由当地主管部门确定。6 人员密集建筑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城市道路,并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交通。7 有货物装卸的公建应设置装卸车位。尺寸为*(m),装卸车位不得占用道路及影响环道通行。二消防车道设计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一座占地面积超过1500的甲类库房;2宜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XX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一座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甲、乙、丙类库房;一座占地面积超过1500的乙类库房;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3消防车道设计的要求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轻型车不应小于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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