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陕西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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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XXXXZ XX DBXX发 布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实施2015-*-*发布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 及检测方法(遥测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in-use vehicle by remote sensing(征求意见稿)DBXX/XXX2015陕西省地方标准iiiDBXX/XXX2015目 次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及定义14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5 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2附录A4(规范性附录) 遥测检测规程4附录B5(规范性附录) 遥测

2、设备的技术要求5附录C7(资料性附录) 遥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7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遥测设备校准要求9附录E (资料性附录) 遥测数据记录10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改善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用遥测法检测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检测方法,适用于对在道路行驶中的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的检测。本标准是在参考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318-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 (遥测法)、DB 11/832-2011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

3、方法(遥测法)和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4/T 1743-2012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及美国EPA420-B-04-010“Guidance on Use of Remote Sensing for Evaluation of I/M Program Performance”的基础上,并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测量结果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D为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为标准的资料性附录。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4、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淑萍、梁朝、李澍、李博、李戈莹、肖超。本标准主要参与人:马向东、白涛、曹泽磊、李芳、李顺姬、张磊、陈建辉、任伟华、梁国朋。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制订。DBXX/TXXX2015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遥测法实时检测在道路上行驶的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M类、N类、类点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道路上行驶的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再区分燃油类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

5、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的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3 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遥测法 Remote Sensing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非接触式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3.2 机动车比功率 Vehicle Specific Power,简称VSPVSP定义为车辆运行过程中,单位车辆质量的发动机实际输出功率,单位为kw/t,根据汽车理论有下列平衡方程: (1)其中:KE 车辆动能;PE 车辆势能;Ff 滚动阻力

6、;Fa 空气阻力;M 车辆质量;V 车辆行驶速度。根据汽车理论对其中的部分参数进行近似和简化之后,得到简化的VSP计算公式(2): (2)式中:v 车辆行驶速度,m/s;a 车辆行驶加速度,m/s2; 路面坡度角度。4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1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CO排放限值 2.5%HC排放限值 25010-6NO排放限值 200010-64.2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不透光烟度限值 25%5 检测方法及数据处理5.1 检测方法采用遥测法,检测规程见附录A,检测设备技术要求见附录B,检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见附录C,校准要求见附录D,检测数据按附录E进行记录。5.2 数据处理对于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检测数

7、据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检测结果无效。0 kw/t VSP 20 kw/t对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检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检测结果无效。VSP 0 kw/t6 结果判定车辆通过遥测点,若测量结果小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排放限值,则判定为合格;若测量结果中任意一项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附录A(规范性附录)遥测检测规程A.1 检测条件A.1.1 检测地点合适的检测地点应使受检车辆具有微小载荷,应选择具有一定坡度的上坡路面,不应在下坡路面进行测量。测量场地应当是适宜安全放置遥测设备,并便于进行后续维修检测的路面。检测道路应当为单向行驶,每辆车通过的间隔时间不小于1s,前后两辆车通过时

8、间少于1s的测量结果无效。A.1.2 工作条件A.1.2.1检测地点环境温度1045;A.1.2.2 检测地点相对湿度小于95%;A.1.2.4大气压力:70.0kPa106.0kPa。A.1.2.5环境要求:天气无雨、雾、雪,风速5.4m/sA.1.3 检测设备采用光谱法测量排气中的CO和CO2,采用以氘灯做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NO和HC,采用绿光光源检测不透光烟度。设备应满足附录B的规定。A.2 检测方法A.2.1 按照A.1中规定的检测要求选择检测地点和检测环境;A.2.2 按照附录C的规定安装检测设备;A.2.3 车辆通过检测点,检测设备自动进行车牌号码拍照并进行牌照识别、检测车

9、辆行驶速度与加速度、检测排气污染物浓度,A.2.4 测量环境参数,计算VSP值,并将采集到的数据和计算结果存入数据库。附录B(规范性附录)遥测设备的技术要求B.1 范围本附录规定了附录A所述检测中使用的遥测设备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B.2 遥测设备的组成及基本技术要求遥测设备应至少由下列设备组成,并满足JB/T 11996-2014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其安装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B.2.1 气体浓度检测分析仪 气体浓度检测分析仪由发射器、反射器、光电信号检测与分析仪组成。B.2.2 光电信号检测与分析仪B.2.2.1 对接收端采集的信号进行分析处理,并将结果输出,仪器应该能够自动消除每

10、次检测的背景误差。B.2.2.2 检测范围:检测种类测量范围相对误差CO(010)%10%CO2(016)%10%HC(010000)10-615%NO(010000)10-610%不透光度(0100)%5%注1: 表中所列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注2: 其他未列指标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B.2.3速度传感器B.2.3.1 速度测量范围:(10100) km/h。B.2.3.2当机动车速度在(1050) km/h,允许误差:1.6 km/h。B.2.3.3当机动车速度在(50100) km/h,允许误差:3.0 km/h。B.2.3.4加速度测量精度:0.22m/s2。

11、B.2.4 湿度计 相对湿度检测范围为5 %95 %,精确度为3 %。B.2.5 温度计 检测范围为-10 50 ,精确度为0.5 。B.2.6 坡度计 坡度角度检测范围:1515,精确度为0.1。B.2.7车牌识别系统B.2.7.1车辆图像抓获率:98。B.2.7.2车辆牌照识别率:80。附录C(资料性附录)遥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C.1 安装步骤C.1.1 检测时根据每种仪器的特性设置相应的光路高度。C.1.2 仪器安装示意图 图C.1 遥测设备安装示意图(仅供参考)C.1.3 按照安装说明连接无误,接通电源。C.1.4 设备安装调试打开计算机和气体检测分析仪,分析仪达到稳定后,执行检测应用程

12、序。发射器和接收器应水平;调整测速、加速度发射器和接受器光路;调节摄像机焦距、光圈,确保可拍摄清晰的汽车牌照部位图片。C.1.5 设备校准见附录D。C.2 检测及检测人员要求C.2.1 检测在仪器自动测试过程中,检测人员要随时观察检测参数、波形和周围情况,若有异常(如光路偏移、车辆拥堵等)时需要及时调试仪器,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运行。C.2.2 拆卸检测完毕后,先关闭计算机和分析仪,切断电源,拆除仪器之间的各个连接电缆。C. 2. 3 设备维护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和校准。C. 2. 4 检测人员要求C. 2. 4.1 检测人员上岗前要接受规定的基础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C. 2. 4.2 检

13、测人员需穿醒目的工作服,戴防护镜,随身携带通讯工具。 (规范性附录)遥测设备校准要求遥测设备的校准为定时自动校准。在检测前进行校准,当检测光路发生变化时需重新校准,记录校准时间。D.1 标准物质要求D.1.1 激光遥测仪标气成分及浓度浓度:标气1、NO 150010-6,CO2 15 %,余N2;标气2、1,3-丁二烯 100 10-6,C3H8 3200ppm, CO 2.5 %,CO2 14.5 %,余N2。D.1.1.1 标准滤光片要求所用校准滤光片至少应配备三片,滤光片的标准示值应符合表D.1的规定。表D.1.1.1滤光片标准示值组 份不透光度/ %低示值10中示值25高示值50D.2

14、 校准时间间隔要求连续检测时两次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3h(点燃式发动机),或按照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执行。D.3 标准气体校准过程要求D.3.1 校准过程中不允许有车辆通过检测系统,否则需要重新校准。D.3.2 校准喷气次数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D.3.3 检测值与标气之间的相对误差满足设备要求。D.3.4 标定或自检通过后方可进行检测。(资料性附录)遥测数据记录下列信息在每次检测进行后,应使用电子表格形式进行记录存贮。检测地点每经过一辆车,不论是否测得其有效排放,系统均需生成一个新的纪录。每个记录都需要赋予特定的序列号。E.1 输入参数检测地点、坡度和检测员编号;检测系统编号;自动生成测试日期和开始、结束时间;自动生成检测顺序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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