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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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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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吉安委20173号)及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责任深化年活动的要求,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探索创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2、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推进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推动,属地组织落实,企业实施创建”的原则,以生产经营单位的最小组织管理单元班组为核心,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求为基础,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目的,以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为手段,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本方案所指“班组”包含全市生产加工类企业的班(组)、建筑施工领域企业的队(组

3、)、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队(组)、商贸领域企业的柜(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中其他相当于班组的生产经营组织单元。三、工作内容规范化安全班组创建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内生动力和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手段,在全市各行业(领域、系统、部门)建立并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主要内容,促进班组内部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班组的规范化运行,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达到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政府外部监管部门通过对班组规范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直接有效、更有针对性。各行业(领域、系统、部门)参照班组安全生

4、产规范化创建“十有、七不、八必须”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领域、系统、部门)的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内容。四、实施步骤规范化安全班组创建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组织推进,市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落实。(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严格时限要求。同时做好宣传动员,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从基层抓起,逐级扩大覆盖面,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安

5、全生产信息专干作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基础数据摸底汇总。班组基础数据统计汇总可采取生产经营单位直接在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填报的形式,也可采取填写纸质普查表汇总至信息专干统一录入的方式,两种方式相结合,线下线上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应全面、真实、有效。(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的主要内容,结合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班组的调查摸底情况,区别不同行业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以规模以上、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采取典型引路和入户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督导、不定期现场检查,逐渐

6、扩大覆盖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已经设置班组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创建内容,按时完成创建工作;有能力组建且未组建班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组建班组并及时开展创建工作;不适合组建班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参照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依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验收工作,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树立行业标杆,全面规范行业安全管理,提升行业安全水平,并以此为基础促进标准化创建。6月1日至15日,各属地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规模以上、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验收工作;6月16日至6月30日,市

7、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属地及各行业(领域)创建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五)巩固提高阶段(持续开展)结合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将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列入到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必须检查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情况,有的放矢,逐步建立起全市范围内完善的班组监管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五、相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高位统筹,全面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激发参与热情,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8、二是周密组织,明确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细化分工,做到把握重点、不留死角。突出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引领作用,属地注重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注重实效,强化执法跟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此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查促建,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鼓励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持续推进,完善制度保障。市安委会将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

9、门要将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定期总结通报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本级、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联系人:赵健英(推进办);电话:88775227。附件:1.长春市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主要内容(试行)2.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 摸底普查表附件1:长春市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主要内容(试行)(一)生产加工类企业(十有、七不、八必须)“十有”:1.有(专兼职)班组安全员;2.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有岗位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4.有班组安全考核标准;5.有岗位风

10、险点清单;6.有岗位隐患排查记录;7.有危险作业工作票;8.有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9.有规范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10.有班组应急措施及演练记录。“七不”:1.不违章作业;2.不违章指挥;3.不超定员生产;4.不超能力生产;5.不超劳动强度生产;6.不违反定置管理规定;7.不使用未经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设施。“八必须”:1.必须召开岗位安全班前会;2.必须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3.必须签订个人岗位安全承诺书并持有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4.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5.必须定期排查安全隐患;6.必须熟知安全警示标识;7.必须及时上报事故;8.必须在较大危险因素

11、及职业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二)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十有、六不、八必须)“十有”:1、有(专兼职)班组(车队)安全员;2、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有班组(车队)安全考核标准;5、有班组(车队)隐患排查记录;6、有岗位风险点清单;7、有危险作业工作票;8、有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9、有规范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10、有班组(车队)应急处置措施及演练记录。“六不”:1、不违章违规作业;2、不违章违规指挥;3、不超员、超载;4、不超速行驶;5、不疲劳驾驶;6、不超范围运营。“八必须”:1、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例会;2、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3、必须签订岗位安全承诺书并持有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4、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保护)用品;5、必须定期排查安全隐患;6、必须熟知安全警示标志;7、必须掌握应急疏散救援常识;8、必须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或事件。(注: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商贸领域企业主要内容相关部门确认后续发)8附件2:长春市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工作摸底普查表企业名称: 员工总数: 班组数量:班组名称人数班组长姓名安全员姓名是否涉及下列因素粉尘防爆 涉氨制冷 有限空间 职业危害粉尘防爆 涉氨制冷 有限空间 职业危害粉尘防爆 涉氨制冷 有限空间 职业危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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