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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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申报指南为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稳定物价,为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我厅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基础工作”稳定常年“菜篮子”生产和价格的通知的精神,以扶持规模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常年蔬菜基地基础和配套设施,提高常年蔬菜基地夏秋季生产能力,提高蔬菜产量和产品质量。提高我省夏秋淡季蔬菜自给率,稳定菜价。二、申报要求常年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大棚面积50亩以上,蔬菜年生产量达200吨以上;露地常年蔬菜生产基地面积100亩以上,蔬菜年生产量达200吨以上;全年种植供应

2、本地市场的蔬菜品种,以叶菜为主。申报项目的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必须具有2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才,并有一定面积的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原则上海口、三亚可申报3个项目,其他市县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2014年已安排菜果标准化创建项目的业主不得参加申报。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新建、试验、示范和推广。三、补助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补助对象:项目承担主体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及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补助标准:每个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和蔬菜大棚试验示范项目安排财政补贴资金40万元,业主按1:0.3配套,科研、技术推广部门承担的蔬菜大棚试验示范项目无需配套资金。 补助方式:项目承担主体为种

3、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承担主体为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的采取“预拨资金”的方式实施。四、建设目标蔬菜生产基地单产目标提高10%以上,商品率达到95%以上,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 蔬菜大棚试验示范点试种大棚类型3个以上,试种面积10亩以上,引进试种耐热、抗病、适栽常年蔬菜品种15个以上,并推荐适合种植的大棚类型和蔬菜品种。五、补助内容一是防雨、降温和防虫设施,包括棚架、棚膜、防虫网、遮荫网及其辅助设施。新建常年蔬菜大棚以省农业厅推荐的棚型为主。二是水肥一体化栽培设施,包括灌溉首部、喷滴灌系统、蓄水、沤肥池。三是绿色防控设施,包括粘虫色板、杀虫灯、

4、性诱剂、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四是田间工程(道路、水沟、水塔)、集约化育苗、包装间、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五是购置机耕、播种、移栽、植保、灌溉等农业机械,但每个项目承担单位购买农业机械利用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六是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及蔬菜栽培技术试验示范。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承担的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及其配套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资金可用于试验大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蔬菜品种引进、栽培试验示范及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等方面。 六、项目申报和下达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公开项目申报信息,按要求组织业主申报,并对业主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核,筛选择优,于6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名单、项目申报表和

5、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厅种植业处和计划财务处。农业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优中择优,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报省财政厅审核并下达市县组织实施。七、有关要求(一)加强项目领导和管理 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调研,认真筛选具备建设条件的建设单位,科学规划建设内容,力求实效,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努力提高基地的建设标准,提高夏秋淡季蔬菜生产量。省农业厅将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二)签订项目建设和种菜供应协议项目承担单位要同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签订建设和种菜供应协议,明确投资额、补助和自筹资金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建设时间、蔬菜种植品种、产量等事项,

6、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种菜供应本地市场。常年蔬菜设施大棚及蔬菜栽培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协议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引进蔬菜品种数量、试验示范面积等方面内容。(三)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市县农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和蔬菜生产技术的指导,培训基地从业人员,提高蔬菜生产技术水平,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逐步实现生态化栽培、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 (四)项目建设进度、验收和资金拨付各项目单位要抓紧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申请验收。项目验收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通过的,应尽快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1.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申报

7、表1-2.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附件1-1: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申报表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盖章):序号实施单位建设地点现有基地面 积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额财政补贴资金建设内容(概算)自筹资金建设内容(概算)合计申请财政补贴自筹资金附件1-2: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蔬菜生产项目 实施单位: (公章)通讯地址:邮 编:负 责 人:电 话:手 机:传 真:电子邮箱:联 系 人: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具体地址位置、项目资源、交通、通讯、运输以及

8、供水、供电、供热等条件;人员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包括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软件建设情况等。二、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三、项目任务计划(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二)项目建设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四、资金投入概算(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项目建设内容分项投资及说明(要分别注明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用途、概算)。五、组织保障措施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申报指南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能力,提高水果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情

9、况,制定如下申报指南。一、项目目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技术力量,多渠道集资,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条件较好、有示范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努力提高商品质量、积极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提升水果产业效益。二、建设地点及生产目标计划在全省选出一批标准园作为“菜篮子”扶持对象,重点扶持没有安排过“菜篮子”项目的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企业和热带作物标准化示范园。每个设施标准园200亩以上,推广优良品种和多种实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商品率达95%以上,产品可追溯。自2012年起,已承担过“菜篮子”扶持项目的

10、,今年将不再安排。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推进规模化种植。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生产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基地建设标准园,发展规模化生产。(二)实现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适应本地种植的优良水果品种;积极推广杀虫灯、防虫网、粘虫色板、喷滴灌设施、果实套袋等标准化栽培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等基础设施条件;营养袋育苗和嫁接苗;制定生产技术规程,水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投入品、田间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进品牌化销售。抓好“三

11、品”认证,积极创立水果品牌。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逐步推进品牌化销售。(四)推进产业化经营。实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积极推广统防统治,100%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四、资金使用范围(一)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的制订、印发、培训等。(二)基础设施改善。包括田间工程、包装分拣车间、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等。(三)集成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包括病虫害绿色防控设备、喷滴灌设施、果实套袋等。(四)质量监管及追溯。包括建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档案、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五、项目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12、,由项目单位按建设内容自行建设,项目完成经市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补贴标准:每个项目补贴标准为40万元,业主按1:0.3配套。六、项目申报和下达各市县热作主管部门要公开项目申报信息,按要求组织业主申报,并对业主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核,筛选择优,于6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名单、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南亚办和计划财务处,农业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优中择优,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下达市县热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七、有关要求(一)加大政策宣传。各市县热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13、,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二)做好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依据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实施,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组织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标准和要求实施,省农业厅将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向所在市县热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 附件:2-1.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申报表2-2.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件2-1: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申报表市县热作主管部门(盖章):序号实施单位建设地点现有基地面 积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额财政补贴资金建设内容(概算)自筹资金建设内容(概算)合计申请财政补贴自筹资金附件2-2: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2015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水果生产项目实施单位: (公章)通讯地址: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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