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1108823 上传时间:2019-06-2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构建优良的城乡“卫生环境、市场环境、交通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展示滨城美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秩序滨城”文明行动,以规范秩序、治“乱”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着力整治环卫秩序,解决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乱堆乱放、乱扔

2、乱弃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卫生环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解决沿街门店、集贸市场、流动商贩等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等突出问题,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着力整顿交通秩序,解决人流密集路段、商贸集中区域等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交通秩序。三、工作重点(一)主次干道沿线综合整治。1、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标准:严格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包绿化美化、包卫生整洁、包无乱停放、包无乱贴、乱画、包无店外经营;路面整洁,无暴露垃圾,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沿街绿化无缺陇断档,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无障碍;市政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溢水等;道路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城区建筑

3、工地管理到位,无损害公共设施行为及突发治安事件;公共场所、餐饮业户、“五小”行业以及街头饮食摊点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监管到位,措施有力,饮食安全有保障;汽车、摩托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经营业户手续完备,无违法经营现象;公交车站环境有序,公交站牌设施完整,利用站牌宣传栏对城市卫生、健康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宣传工作到位;街景容貌有规划,无违法违章建筑,沿街房屋无私改门店行为。整治重点: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海一路、渤海二路、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区爱卫办、区建设局为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区交警大队、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为

4、协管单位。2、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整治标准:按照“小、精、美”、“高、平、齐”的原则,遵循一楼一景,一街一景,一店一招牌,字体统一,色调搭配和谐,高度根据楼体情况控制在0.8至1.2米之间;整改设置不规范、破损、有污物影响市容市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取缔经营门店户外设置的落地灯箱广告、道旗。整治重点: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渤海二路、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3、店外制作、露天烧烤和废品收购专项整治。整治标准:重新审核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废品收购等行业经营许可证,清理占用

5、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废品加工等行为的马路洗车场、加工厂等;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夜市摊点群;加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的卫生安全检查,按照禁止区、严管区、管理区的区域划分整改烧烤和大排档,取缔禁止区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严管区、管理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一律转入室内经营,不能转入室内的,一律迁移到规定的路段经营。整治重点:渤海二路(黄四至黄五段)、渤海三路(黄四至黄五段)、黄一渤十、中海月亮湾浴场周边、新立河西路烧烤广场(黄河十路航空广场段)、渤海六路(黄二至黄八段)、渤海七路(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二路段)、渤海八路(黄二至黄十一段)、渤海十路(黄三至黄十段)、渤海十二

6、路(黄一至黄二段)。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为协管单位。4、墙体立面色彩专项整治。整治标准:根据门头牌匾色彩,整改和粉刷对影响市容市貌沿街墙体、建筑物、构筑物。整治重点:渤海五路、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规划分局为协管单位。5、管网、桥梁色彩专项整治。整治标准:对过街管网、桥梁进行粉刷并设置企业文化或公益性广告的图片。整治重点:渤海二路、城区内各河道桥梁。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经信局、区建设局、规划分局为协管单位。6、城市主干道分级管理。道路分级标准:一级路段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店外摆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

7、乱挂现象,便民摊点集中规范安置;二级路段划定部分定点定时经营的临时摊点,严格管理店外占道制作、维修、洗车等行为,明确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和经营要求,严禁占压绿化带和人行道,规范安置便民摊点;三级路段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科学安置各类摊点,设置便民市场、摊点集中规范经营,规范经营区域、营业时间和管理要求,实现规范经营。规范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条幅、牌匾、灯箱广告、道旗设置。整治重点: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海一路、渤海四路(黄河十二路至北外环段)、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十五路、渤海十六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局为协管单位。(二)农贸市场

8、综合整治。1、现有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尽到服务义务,做好划行规市、市场内卫生清扫、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工作;重点整治市场冒尖、占道经营、以街为市,乱搭乱建、有店不进、有场不进、乱设广告牌,乱停乱放、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格局不合理、市场及市场周边的治安环境差等问题;清理各类不诚信行为、欺诈宰客、缺斤短两、有违公平交易原则的市场主体;做好市场周边服务设施的整体规划,解决东区市场公厕少、垃圾遍地、环卫工人与环卫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严把食品安全关,做好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检测各市场出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肉类注水等问题,清理不符合卫生规定的

9、在售农副产品、包装食品;对市场商店、从业者进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排查工作,确保各商店、商家卫生证件齐全,清理不符合卫生健康标准的经营业户。整治重点:鲁北蔬菜批发市场、徐家农贸市场、清怡农贸市场、樊家农贸市场、黄河二路马路市场、黄河小区马路市场、宣家大集等。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滨城区交警大队为协管单位。 2、社区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建设。整治标准:实现城区生活必需品5分钟“购物圈”,全力推进北办苏家市场、市中剧场街市场、市西彩虹湖市场、市东宣家集贸市场建设;规划建设100家集粮油、蔬菜、瓜果、副食等为一体的便民连锁超

10、市,打造“幸福社区”便利店全覆盖工程。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规划分局、区粮食局为协管单位。(三)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1、规划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租赁机械车辆停放区。整治标准:解决城区内二手车市场经营无序、车辆停放占压人行道的现象,在黄河八路以南、东海一路以西规划建设东区二手车交易市场一处;在东区和西区各选址一个租赁机械车辆停放区,设置租赁联系电话。整治重点: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为协管单位。2、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整治标准:在新建二手车市场使用前,对现有二手车市场的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统一要求车头向外停放在人行道外

11、,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取缔不符合二手车经营要求的经营业户;规范租赁机械车辆停放,在机械车辆停放区选址建设前避开城市主干道,临时停放在城市次干道人行道以外。整治重点: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局为协管单位。3、试点城管与交警联合执法新模式。抽调城区五个街道10名城管队员进交警,由交警大队负责集中培训,培训后配备交警制服及相关设备到原街道执法,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警进行业务指导,工资待遇、工作关系隶属相关街道。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协管单位。4、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整治。整治标准: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自行车、

12、电动车停放架,便于市民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部分城市次干道划定部分停车位,设置停车标志,引导机动车在停车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按照顺行方向停放。整治重点: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十路、黄河二路、黄河三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为协管单位。(四)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整治标准:加强河道沿线巡查,拆除河道两侧乱搭乱建,清理严重占压河岸及向河道内乱倾倒的垃圾污物,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河水清洁,实现碧水绿茵生态园林城市。整治重点:秦台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水利局为协管单位。(五)背街小巷及城中村综合整治。

13、整治标准:城中村无路面损坏、积水,无电线、窨井盖等基础设施损毁,无清扫保洁不到位,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拆迁改造条件成熟的城中村;背街小巷按照“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标准,清除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居民生活环境。整治重点:新华街、政和街、计生巷和城区城中村。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区房管局为协管单位。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宝亮同志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滨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全面负责“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及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由宋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推进主体”的作用,落实城市管 理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金、人员及后勤保障,统筹做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