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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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为激励和引导全校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大力营造积极进取、奋 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和培养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 榜样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选对象 全校全日制学习满2年以上的本科学生。二、 评选时间每年10月。三、评选条件(一)必备条件(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成绩优秀。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4、积极参加体育锻

2、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二)业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2、在省部级(含)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活动)中取得省级二等以上、国家级三等以上的奖励或取得省级第二名以上,国家级第三名以上的成绩(集体项目应排在前三名)。3、获全国或全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4、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含)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2篇;或具有一项省部级(含)以上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用或推广)。5、上学年学业和操行排名均列本专业(班级)第一

3、名。 四、评选程序(一)学院初评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参照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现场评审等环节,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定1名候选人并向学生处推荐。(二)学校复评1、书面评审:学生处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并赋分。具体办法见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附后)。2、网络投票: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3、现场展示:现场展示环节具体办法见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附后)。4、学校审定:根据前三个项目的总分,学生处推荐前10名作为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其他候选人作为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

4、得者提交学校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五、奖励办法学校统一颁发“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荣誉证书和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在全校张榜表彰和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六、附注(1)十佳大学生为校内学生个人最高荣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2)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一、评分组成项目总分书面评审网络投票现场展示比例100 分80%10%10%二、评分办法(一)书面评审 学生处依据江西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评分细则对候选人赋分。(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9分,以此类推。(三)现场展示

5、评审团对候选人的现场展示进行评分。评审团由专家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组成。专家评审团的评分占该环节总分的70%;学生评审团的评分占该环节总分的30%。三、评分细则(一)书面评审(80%) 1、学业排名(1)以测评基数为50人进行计算。学业排名第一计40分,排名第二计39.5分。以此类推。(2)测评基数每增加510人在(1)的得分基础上加0.5分。如:1/55,计40.5分。测评基数每减少610人在(1)的得分基础上减0.5分。如:1/44,计39.5分。以此类推。(3)学业排名以上学年的排名为准。 (4)加减总分均不超过5分。2、操行排名(1)以测评基数为50人进行计算。操行排名第一计30分,排名

6、第二计 29.5分。以此类推。 (2) 测评基数每增加510人在(1)的得分基础上加0.5分。如:1/55,计30.5分。测评基数每减少610人在(1)的得分基础上减0.5分。如:1/44, 计29.5分。以此类推。 (3)操行排名以上学年的排名为准。(4)加减总分均不超过5分。说明:2012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按照上述方式进行;2013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总排名进行计算。以50人为测评基数,第一名计70分,第二名计69.5分;班级人数每增加5-10人总分加0.5分,每减少5-10人总分扣0.5分。加减总分均不超过5分。 3、获奖(最高加10分)等次 级别一等二等三等其他国家级1

7、0864省级4321附:说明(1)未分等次的奖励按照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获奖认定以证书原件为准。(3)2人及2人以上共同获奖的,署名第一的按相应等次加分,署名第二的在相应等次基础上减0.5分,以此类推,最低加0.5分。(4)行业、协会主办的赛事按照相应级别减半加分。(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业绩条件之一,但不加分。(6)参加活动、赛事获得入围奖、参与奖、好评等不加分。(7)一个活动、项目或赛事获得多个荣誉的就高一次加分。(8)获奖证书的认定以在校期间为限。 4、发表论文,完成课题,发明创造等(最高加10分)(1)文章在A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加10分。在B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加6分。在

8、C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加4分。在D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加1分。各类刊物的划分参照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发201233号)执行。(2)完成课题(须已结题)国家级课题参照获奖表格中国家级二等加分。省级课题参照获奖表格中省级二等加分。(3)发明创造 科研成果或科研产品,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家、教授推荐并通过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审定,可参照国家级或省级相应标准加分。(4)说明以学生提供的原件为准。由2人及2人以上共同完成一项成果的,署名第一按相应等次加分,署名第二的在相应等次基础上减0.5分,以此类推,最低加0.5分。以在校期间的为准。同一项目就高一次加分。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赛事按照相应

9、级别减半加分。 5、学生干部任职(1)校学生团工委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校社团联合会执行主席、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长、校青年信息中心主任、校素质拓展中心主任、校(院)党员服务站站长、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各班班长、团支书,加5分。(2)其他学生干部(不含寝室长、小组长),加3分。(3)以供职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聘书为准。(4)学生干部须在评选年度连续任职满一年且表现良好。(5)任职就高一次加分。 6、外语水平外语水平六级四级未通过普通学院5 分3 分0 分外语水平四级三级未通过特殊学院(音体美)5 分3 分0 分外语水平专八专四未通过外国语学院、国教学院5 分3 分0 分7、其他 有其他突出事迹(贡献)的,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组织专家评议并赋分。(二)网络投票(10%) 网络投票第一名计满分100分,第二名计99分,以此类推。(三)现场展示(10%) 1、现场展示包括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环节,具体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2、评审团分专家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专家评审团的评分占该环节的70%;学生评审团的评分占该环节的30%。3、评审团的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为候选人该项的最后得分。(三)总分的计算办法 总分(一)80%+(二)10%+(三)10% 四、本细则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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